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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整顿践初心 法润民心见行动——福州市司法局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

法治福州 2021-05-15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福州市司法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4月24日,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指导组组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敏夫莅临福州市司法局检查指导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指出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抓好违纪违法案件溯源分析,顽瘴痼疾整治,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将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福州市司法局认真查纠溯源,持续完善整改措施,聚焦“以改促建”,坚持“法润民心、惠民利民”理念,推出十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举措,用查纠整改工作实绩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公证事项即时办



通过优化办证流程,运用信息资源共享等举措,对中国护照公证、曾用名公证、住所地(居住地)公证、国籍公证、生存公证等五类公证事项承诺即来即办,当日办结,进一步提升办证效率,让群众少跑腿。目前,“当日办”公证事项已在福州市公证处试点,已有195件公证书实现当日办结,为当事人解了燃眉之急。



法律援助添新站



依托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福州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设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受理窗口,每周二上午安排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放退役军人专用法律援助网上受理平台,努力探索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品牌,让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社会的公平正义。5月10日,福州市退役军人已揭牌设立,将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进楼宇



充分发挥商务楼宇中的法律服务资源,在楼宇内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服务站,为楼宇内的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治体检等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打造楼宇商圈内的“法律服务便利店”,进一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触角,推动楼宇经济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利的法治保障。5月11日,福州市首批9个楼宇法律服务站已授牌成立。



“减证便民”惠民生



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动态清理,及时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将律师事务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律师执业证申领等16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住所证明、资金证明、执业经历证明等9种材料列为告知承诺事项,不断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免罚清单”减负担



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研究制定行政处罚免罚清单,明确细化免于行政处罚事项和条件,规范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执法“温度”,着力促进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普法服务数字化



在我市“e福州”便民APP上开设“八五”普法服务专区,设置“法律法规”“法规解读”“图说·民法典”“以案普法”四个模块,扩展法治宣传的途径,运用新媒体形式使普法向基层延伸,培养公民法治信仰,传播法治正能量。



律师会见强保障



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配合,推动实现非工作时间会见、延时会见等服务,针对因特殊情况律师不能在工作日会见的,经看守所值班所领导同意,可在非工作日安排律师会见,对下班时间已到会见仍未结束的,可适当延长会见时间,更好满足律师会见的差异化需求,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执业权利。



调解服务高配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居)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优化人民调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人民调解持续发展,为我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保障。



热线联通更高效



积极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公安110热线实现互联互通,最大程度提供公安110热线非警类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减轻出警压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群众法律服务体验,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特殊人群重关怀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健康教育、个案辅导等形式,将社会治理覆盖到微观的社会心态层面,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帮助特殊人群重塑健康心态,更好融入社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














下一步,福州市司法局将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始终,持续深化便民利民举措,努力实现“办实事、促整治、建机制”的目标,努力以高效的作风、优质的服务向党和人民提交一份满意的教育整顿答卷。





编辑 | 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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