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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万胜:了解湖南乡村的一扇窗

2017-06-10 熊万胜 论道三农


乡村债务问题是中国农村极严重的问题,研究农村不可以不阅读关于乡村债务的著作。阅读一本书可以有极多的角度,读陈文胜的《乡村债务的危机管理》(以下简称“乡债”)可以顺着题意直读,也可以从读者自身的兴趣出发来选读。这本书笔者看过两遍,第一遍是直读,借此了解一个曾经的乡镇党委书记是怎么分析乡村债务问题的;第二遍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来读的,试图了解湖南的乡村治理和别处有什么不同。

中国太大,区域差别极大,笼统地说中国农村如何如何,基本是没有意义的。经过这么多年的研究之后,在很多相对独立的“区域”,我们都可以找到关于该区域的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就湖南来说,大概就要说到于建嵘的《岳村政治》和这本“乡债”。这两本书的作者都试图把自己的作品写成是关于“中国”农村的研究,没有特意地彰显其中的区域色彩。但是一本好的农村研究作品必然是要反映出区域色彩的。那么,陈文胜的这本“乡债”到底透露了湖南农村特别是湖南中北部农村的何种特点呢?

湖南的农村是极有特点的。就笔者目前的认识水平来说,湖南农村最大的特征就是聚落或者说自然村落的分散。自川西以下,在整个长江一线的丘陵和平原地带,聚落都极散乱,这与淮河以北地区以及南方山地形成了鲜明对比。可以说,中国的聚落空间形态呈现出了南中北这么三种基本类型。具体到湖南的湘江和洞庭湖地区,其聚落空间形态的分散,大概只有重庆的丘陵地区和上海南部的海岸地区可以比拟。“乡债”一书提到的衡阳县就处于湘江流域,桃源县处于洞庭湖南岸。这里聚落的分散程度,可以说是中国的一个极端,在很多地区,其实只有住宅,而没有“聚”落可言。“原子化”在这里表现为触目即是的直观,以至于成为笔者阅读该书时一个挥之不去的预设。我们知道,小农经济的社会一般也是村落社会。但究竟是怎样的社会经济形态,使得这里住宅的构筑居然没有表现为我们常见的村落?这种高度分散的聚落形态,又产生了哪些社会经济影响呢?这些问题特别是后一方面的问题,是笔者在阅读时抱定的问题意识。当然,湖南乡村另一重大的特征是它属于大中国的中部。“中部地区的高度分散的乡村”,这就是笔者对湖南中北部农村的基本印象。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乡村债务成为一个很普遍很严重的现象。那么,湖南这些地区的乡村债务有什么特点呢?

第一,债务额比较高。“乡债”一书中告诉我们乡村债务很高,而且发展很快。为了搞清楚湖南这些地区的乡村债务到底有多高,笔者收集了63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时点的乡村债务情况。以农业人口的人均债务来比较,发现湖南桃源县是这63个地区中最高的,只有甘肃敦煌市、吉林省和苏北的连云港地区比较接近。但衡阳县的乡村债务额属于中等水平。

第二,恶性债务比例较高。如果要以乡均或村均来比较,那么还是发达地区的比较高。根据农业部调查,1997年我国东部地区村均负债48万元,村均净负债27万元,负债额占全国乡村负债总额的71%;中部地区村均负债19万元,村均净负债9万元,负债额占全国乡村负债总额的24%;西部地区村均负债5万元,村均净负债2万元,负债额占全国乡村负债总额的5%。这个格局在今天大概也没有改变。因为,债务是因为活动产生的,东部地区的社会经济活动水平高,债务也就高。如果是因为生产经营产生的债务,那么债务本身就不一定绝对是个坏事。东部地区债务高,资产也高,逾期债务比较少。中部地区就不同了,债务的形成很多来自非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多数都是陈年老账。

第三,乡级债务显著高于村级债务。资产和负债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它们在哪一个层级上形成,就说明哪一个层级占据了基层行动的主导地位。所以,资产和负债在乡级和村级组织上的比例关系,应该成为但尚未成为我们理解基层权力运作和农村社区性质的重要指标。其实最早注意到这个问题的是潘维,他在《农民与市场》一书中就提到了集体企业在乡级和村级之间的比例存在区域差异,北方是村级为主,南方是乡级为主。他的观察是粗略的,而且没有给出解释。湖南桃源县债务在乡级和村级之间的比例,2003年约是3.4:1;2006年约是2:1;湖南衡阳县在2004年的比例约是2.2:1;湖南汝城县在2007年约是2.3:1。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山东省17县市在2004年的同一比例是1.32:1;陕西全省2004年的数据是1.6:1;甘肃敦煌2006年的比例是1.09:1;河北易县2005年的比例是1:2.2;吉林全省2007年的这个比例是1:1.75。

为什么会有这些特征呢?“乡债”一书分别从浅表因素、现实因素和体制因素作了分析,但是没有突出湖南的特殊性。这里不妨以此书的分析为基础,再做一点探索。

就债务额来说,这首先与发达程度有关。一般认为,中部地区比西部地区高是“正常的”,因为它们赶超的冲动很强烈,其实又赶超不了,结果就一片狼藉。但这样就解释不了为什么东部地区的债务比中部还要高,而且就是在湖南,也是那些比较发达的地区债务更高一些。可以认为,赶超不是哪个地区的特殊行动,其实是举国一致的倾向,不因为地区不同而有大的不同。那么哪里的领导人和人民更有雄心壮志,哪里就更容易出现债务,因为有成功,就必有失败,有投资就容易有欠债。只有无所事事的主体才无所谓失败。当然,这样理解也只是一个方面。贺雪峰曾给出了另一个解释,他认为,北方村庄是小亲族的,南方村庄有不少是宗族型的,中部地区有很多的原子化的村庄。原子化村庄的债务一般比较高,宗族型的村庄最低。他所说的“村庄”其实是行政村。而在江西这些地方,行政村是大于自然村的,宗族是以自然村而不是行政村为单位的,很可能在激烈的宗族竞争中,行政村很难干成事情,结果也就较少负债。我们一直在抨击宗族“恶”势力对于基层行政的干扰,大概这也是一个方面。但原子化的地区就不同,乡村组织可以无视群众的意见,“听党的话,往死里搞。”湖南中北部恰是很原子化的地区,这里的干部行为受到的群众制约可能更少一些。

其实,影响区域差异的变量很多,由于宏观资料缺乏或者不真实,必要的研究却很难深入。

就恶性债务来说,中部地区的很多债务来源按比较浅表的事由来分,主要有四大类:1、发展集体经济,包括当年创办集体企业和为基金会兜底等;2、发展公益事业,包括为突击实现“两基”达标、修建公共工程、计划生育、维稳综治等;3、垫付农业税费;4、维持自身运转,这也包括了人员过多、吃喝浪费和管理混乱造成的。在不同的地区,各类型的比例是不同的。特别是前面三种情况很容易形成一些陈年老账。由于中部地区的基层组织比较穷,往往就造成了资不抵债,这和发达地区很不同。由于这些债务中很多是欠干部以及当地能人的,他们处于当地权力结构的上层,欠他们的债,这个事实对于基层政治的实际运作有着很深刻的影响,这也是“乡债”一书提醒我们的。如果再扩展地考虑到农民欠政府的债,那么问题的面就更广一些。“乡债”一书对这个问题阐述的很细致。而这一点恰是中部地区农村的一大特色。西部地区的农民负担比较轻。有一个云南的汉族村主任曾对报纸上的农民负担畸高现象感到很好奇,觉得不可理解。其它民族地区的农民负担应该也是高不起来的。东部地区的农民负担也高不起来。所以,农民欠基层组织的债,大概是中部地区在乡村债务问题上的一大特点。基层组织做债务人是严重的问题,做债权人是个严重而且“特别”的问题。

就乡级和村级的比例关系来说,这与聚落的空间形态大有关系。一般来说,聚落越大,那么资产和债务在乡级与村级这两级组织上的比例就越小。这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假设,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和考证。当前,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整理,都在考虑聚落空间形态的整治规划,那么首先要把聚落空间形态的社会内涵搞清楚。

阅读这本书,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对于乡村债务问题以及乡村干部群体命运的极大关切,这个心态与笔者坐在这里思考湖南农村的特点时的“冷静”是很不同的。文胜写的是一本应用研究的书,因为他是想如何化解这个危机,这是值得尊敬的努力。但我在再次阅读时,却想着从中读出一些基础性的东西来,因为,笔者一直认为,在理解中国农村的区域性质以及县域政治运行机制这类基础性的问题上,作为县乡干部出身的研究者其实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文胜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做了大量的观察和记录,这个优势是一般学者无法具备的。特别是对于研究县乡政治运行机制,县乡干部的优势就更为突出。这是个禁忌重重的领域,对于学者来说简直是个黑箱。周庆智、胡伟(小)和杨雪冬等人写出了不少研究县级政府运行的作品。这类书的受欢迎程度其实也折射出学术界对这个领域的热情。樊红敏通过挂职锻炼写出的《县域政治》一书,主要是讨论县域政治里的人格化层面。应该说,此书总体上还是比较零散的,但笔者预言这一定会成为一部比较重要的作品。原因就在于学术界在研究县域政治时确实遇到了困难,任何的突破都是很宝贵的。

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学者最擅长的就是搞所谓的制度分析。县乡干部最擅长的恰是“干出”制度的实际运行,问题是,我们要怎么才能更好地来“说出”制度的实际运行呢?“干”和“说”是两码事,“说”并不比“干”来得容易。因为要把自己的经历说成“千古事”,说得经得起时空阻隔,你至少要搞清楚自己说的东西在整个知识进步的链条上有没有位置,或者通俗地说:有没有新意,有没有填补空白。那就首先要把相关的知识链条大致地梳理清楚。我们常说“要说到点子上”,这个“点子”是事情本身的点子,但同时也要注意,这个“说”本身也是有“点子”的,也就是要说到“空白”之处。

在一次研讨中,文胜曾说过:学者对于民主问题太关注了,其实财政问题才是乡村政治的核心。这个想法给我很大的启发,这其实就提到了怎么“说”乡村政治的一个“点子”。政治过程是政治研究的重要领域,但我们从西方那里学来的主要思路就是研究政治输入和输出,所以很重视民主制度以及决策过程。胡伟(大)强调了要研究制度之外的人格化层面,从而对这个基本思路进行了中国式的扩展。但是,制度本身的不同也是有待深入挖掘的领域。中国的人事制度和财政制度都可以反映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特征。人和钱是政治的核心,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它们是核心的核心。它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其实就没有人真正地把它说清楚过。制度分析倒有不少,生动具体的触及核心的研究还是缺乏。在这样的领域里,很容易说到“点子”上。但这些都是“闲人莫入”的禁地。县乡干部完全可以在这些领域里发挥自己的经验优势,为可能的政策改进打好理论基础。乡村债务问题正是财政问题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理解县域财政的一个重要窗口,进而就是理解县域政治的重要窗口。文胜此书研究的恰是乡村债务问题,在将来的大作里,笔者期待着能够分享更多的乡村发现。

来源:《文史博览 理论版》200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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