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根:《都碑记》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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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知新孝感乡《都碑记》考释
作者:凌礼潮
邹知新《都碑记》①一文发现后,可以为孝感乡的历史真实性之争,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然而,该文有关孝感乡的得名、兴废,以及所涉及到的麻城历史的丰富资料,仍然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去挖掘和探讨。
一
在对《都碑记》一文展开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其作者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邹知新,字师可,明末清初人。是正统间名臣邹来学第七代孙。明崇祯十五年(1642)举人,清顺治八年(1651)官襄阳宜城县教谕,后升山东莱阳县知县。因押送逃犯违期,遂解任归田,诵读自娱。著有《麻城县纪略》十四卷,惜未付梓。邹知新“幼少慧,苦学不辍,长而能文”。为官后“作士有声,督抚治按五荐。志切亲民,不乐内转国学,升山东莱阳县知县”。②据《山东通志》载,顺治十八年(1661),邹知新还在莱阳县知县任上“重修敬一亭、泮池、大成门、儒学门”③。《麻城县志·文征》收有他的文章七篇:
《忠节祠考》(乾隆《麻城县志》下卷一)考黄州府之忠节祠,为祭宋赵令峸而建。
《四贤考》(同上卷)作于顺治九年(1652)。记其读《殿阁词林记》和李氏书而得麻城四贤。四贤中除周鑑、李文祥、鲍楚山外,最可注意者,为第四人杨廷和。“又读李氏书,有杨廷和,字介夫,四川新都人。父春,湖广提学佥事。按公系出湖广之麻城,五世祖避难入蜀居新都。以天顺己卯九月十九日生公,公幼举于乡,登成化戊戌进士,改受庶吉士。嘉靖朝为首相,以议大礼削籍为民。子慎,号升庵。登正德辛未科进士,状元及第。公之祖去麻仅五世,其于吾邑钟灵有自矣,亦奇矣哉!”杨氏虽在明初就移民四川,邹知新仍将其列入麻城四贤之中,并以此为骄傲!
《经正书院记》(同上,卷三)约作于崇祯九年(1636)。记麻城经正书院毁于战火的情况。
《道观矶记》(同上卷)该文为游记。道观矶,在五脑山北端。
《什子山记》(同上卷)约作于顺治初。
《芝佛寺记》(同上卷)记万历间李贽寓居麻城之芝佛寺。
《定惠寺记》(同上卷)苏轼贬黄州,曾作定惠寺海棠诗。本文旨在说明定惠寺不在黄州,而应在麻城。该记对定惠寺的考证,可与梅之焕《重刻金刚经注解序》④参看。
从以上所引邹知新文章来看,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邹知新于麻城之山川地理、人文历史颇为注意,亦因此才能写出《麻城县纪略》;二是其文非“记”即“考”,“记”中亦有“考”,“疑以存疑,信以传信”,颇注重“历史的真实性”。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才能来讨论他的《都碑记》!
二
《都碑记》的写作时间,从其引用王汝霖《麻城县志稿》看,当在清顺治十七年以后(说见下文第三部分)。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将全文分为五个部分来引录并加考释。
去城东南七里有乡碑、石磨当路,云是古之孝感乡都。昔麻邑存四乡,独孝感乡有遗碑。耆老谓之世宝也。今刘氏后裔珍护之,可谓知所重也。新龆时闻故老言:“孝感乡都在邑城东南,勿远。”都府面坊多逢回禄,惟都碑、米研犹存。甚异!
文章开门见山,指明“孝感乡都”在“(县)城东南七里”,即现在的鼓楼街道办事处沈家庄村,出市区过举水二桥,往东南约三公里就到。孝感乡都的“都碑”,至邹知新生活的明末清初时仍在,并为其亲眼所见。需要说明的是:孝感乡为什么又叫“孝感乡都”呢?这得从明代的基层组织说起。
明代基层组织的设置,最重要的莫过于里甲制的推行。
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就诏令收集整理有关户口版籍之类的文书。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又命令户部在全国核实户口,每户发给户帖,填写本户乡贯、丁口数目、姓名、年龄等内容。户部留存底籍,民户留其户帖,由地方有司每年登核户口的消长情况,编成册籍上报。
洪武十四年(1381),朝廷开始在全国通过编制赋役黄册推行里甲制度。
其法以一百一十户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者十人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十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粮多寡为次,每里编为一册,册之首总为一图,其里中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百十户之外,而列入图后名曰畸零。⑤
实际上,由于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就已设立湖广行中书省,明朝对麻城地区的统治,洪武以前就已经开始。因此,麻城里甲制度的实施,应该在洪武初就已经展开。
里长、甲首皆十年轮役一周,黄册也是十年一造。造册之时,地方有司将造册定式颁发给坊、厢、里长,令各人户将丁口、田地山塘、畜产等以实填报,由有司比照上届册籍,有增者新收、有减者开除,涉及税粮过割、里长有消乏者在百户中选补,绝户者于畸零中选凑或于邻图中拨补。
不过,虽然明政府规定以110户为一里,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里的户数实际上是远远超过110户的。如:洪武二十四年,麻城为130里,15809户,平均每里122户;弘治五年,94里,13423户,平均每里达143户。⑥考虑到上述引文中鳏寡孤独者作为“畸零”带管于110户之外的规定,洪武年间的编里户数应该说是很准确的。
除里、甲以外,明代县以下乡村建制还有乡、都、图、社、区等具有地域区划特征的乡里名称。这些名称,在各地因称谓、内涵和实际功能的不同,显得混乱而复杂。其与里甲制度的关系更是扑朔迷离,学术界对此也争论颇多。⑦
对这些名称一一进行考释,超出了本文的论述范围。下面,我们只就麻城所处的历史和地域背景,谈谈“都”、“图”、“区”的问题。
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都”这一概念,并非是一级基层组织,而是指介于乡和里之间的一种地域单位。作为一种概念性的界定,我们赞同这一判断。问题是,这种简单的界定,模糊了这一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内涵,以及他发展变化的轨迹。事实上,“都”这一概念,源于北宋熙宁新法。熙宁三年(1070),“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⑧熙宁六年,全面实施保甲法,改五户为一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可见,“都”是作为一级正规基层组织存在的。《都碑记》引孔武仲在麻城所作“乡都好景无人说,只得邑城小市民”句,就证明了乡都制在北宋时已在麻城实行。张哲郎认为,明代的乡村组织具有两种不同的特色:“在北方的乡村,保有金元以来的乡里制及其社制色彩,而南方则深受宋代都保制的影响。”⑨麻城地区正是这样,其里甲制的推行,就是在都保制的框架下进行的。洪武二十四年颁行的《攒造黄册格式》规定:“凡编排里长,务不出本都,且如一都有六百户,将五百五十户编为五里,剩下五十户,分派本都,附各里长名下,带管当差。不许将别都人口补辏。”⑩里甲编排的原则是“务不出本都”,也就是以“都”作为参照单位来编排里甲。在这里,“都”这一宋元时的基层组织,已完全蜕化为一种地域单位。
对于“图”的认识,迄今并无比较一致的看法。我们认为,“图”既非一级基层组织,也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地域单位。它是明代推行“黄册”制度后,一般民众的身份和户籍资料在官府档案——黄册中的反应。前所引洪武十四年《明太祖实录》称:
每里编为一册,册之首总为一图,其里中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百十户之外,而列入图后,名曰畸零。
最当注意者,是文中所说的“图”。康熙《麻城县志》亦言:
初分四乡,曰太平、曰仙居、曰亭川、曰孝感。统一百三十里,里各有图。成化八年,以户口消耗并为九十四里。复并孝感一乡入仙居,为三乡。嘉靖四十二年建置黄安县,复析太平、仙居二乡二十里入黄安,止七十四里。(卷1“乡区”)
这就是说,黄册的制作,为每110户(里)编为一册,每册之前有一总图,其余为各分户资料(或数户一页,或一户一页)。这个总图,也即《麻城县志》的所谓“里各有图”的“图”。他的初始意义,应该只是指“图册”这一实物资料。万历《嘉定县志》就直接说:“图即里也,不曰里而曰图者,以每里册籍首列一图,故名曰‘图’。”⑾此图册作为官方的户籍档案,为便于查找,于是就按都编册,一县编为数十都。也就是明人王世茂所说的:“须于造册之时,究心置立一薄。先县总,次都总,又次图总,三册总算相同,实征必与黄册相对。”⑿这样,民众身份的查找和认定,以及赋役情况的核查,在官方档案中,就并不涉及里甲概念,而只能是“第几都第几图”的形式了。到这里,“都”这一概念,就进一步蜕化至与“图”一样,成为“官方赋役户籍档案中对民户所在册籍的一种认定”了。
同时,前面说过,110户为一里只是理论上的划分,实际操作上往往由于村落户数的悬殊,加上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时间一长,势必造成里户人数超过规定额的一倍乃至数倍以上的情况。而按照明朝的规定,里甲又只能十年编制一次。因此,解决的办法,只能将“每里一册”,调整为每里两册(图)、三册(图),甚至多册(图),最后形成一里多图的结果。
王世茂又说:“须于未造(册)之先,预令里甲,各将该图户丁田地,开报在官。取吊数解黄册旧底,并积年书总及见年人役,隔壁查算。先县,次都,次图,各总数目相同,造具草册。”(引同上)殆即对“黄册旧底”和“积年书总”的这种调整情况。其实,仔细玩味王世茂这段话,就可以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所谓造册之先,“预令里甲”。为什么只是“预令里甲”呢?就是因为“里甲”才是正而八经的基层组织,“该图户丁田地,开报在官”的任务,要由他们来完成。如果都、图也是基层组织的话,直接“预令都图”不是更快捷、更省事吗?
因此,关于“都”、“图”,我的结论有两点:
第一,他们既非基层组织的名称,也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地域单位,而是官方赋役户籍档案中对民户所在册籍的一种分类。
第二,由于这种分类是官方对民户身份认定的唯一档案依据。因此,长期的使用,使之逐渐具有民户籍贯(相当于今天的通讯地址)意义上的演化迹象。这既是长期以来不少学者将其混同于基层组织的原因,也是将其理解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地域单位的必然结果。
麻城明代的都、图情况由于资料的缺失,清修县志时已不甚了了。兹举同属于黄州府且邻近麻城的蕲水县(今浠水县)为例来加以分析。光绪《蕲水县志》卷一“疆域”载该县有“乡五:曰南乡、曰北乡、曰上乡、曰下乡、曰永福乡。”其都、图为:
南乡十四里: 一都一图一里 一都二图一里 二都一图一里 二都二图一里 三都一图一里 三都二图一里 十一都一图一里 十二都一图一里 十二都三图一里 十六都一图一里 十六都二图一里 十七都一图一里 十七都二图一里 十七都三图一里
北乡十三里: 四都一图十里(?) 六都一图十里(?) 七都一图十里(?) 八都一图十里(?) 九都一图十里(?) 十都一图一里 十都二图十里(?) 十五都一图一里 十五都二图一里 十五都三图一里 十八都一图一里 十八都二图一里 十八都三图一里
上乡十二里: 三十都一图一里 三十一都一图一里 三十三都二图一里 三十一都一图一里 三十二都一图一里 三十四都一图一里 三十五都一图一里 三十七都一图一里 四十都一图一里 四十六都一图一里 四十六都二图一里 四十七都一图一里
下乡十里: 三十七都一图一里 三十九都一图一里 四十一都一图一里 四十二都一图一里 四十二都二图一里 四十三都一图一里 四十四都一图一里 四十五都一图一里 四十八都一图一里 二都二图二里
永福乡九里: 十九都一图一里 二十都一图一里 二十一都一图一里 三十三都一图一里 二十五都一图一里 二十六都一图一里 二十七都一图一里 二十八都一图一里 二十九都一图一里
读懂上述内容,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上述计五乡五十八里,为蕲水县县以下之基层组织(当然,里之下还有甲),可证其基层组织为“乡、里、甲”三级。故县志将其作为叙述都、图情况时之区划框架。
第二,北乡里数有误。照原文里数加总为六十七里,而不是“十三里”。实将六处“一里”误为“十里”,已于文中用问号标出。
第三,理解的问题。如南乡的“一都一图一里、一都二图一里”,应理解为第一都共有两里,其中一里一图、一里二图。也就是说,第一都共计三图。余准此类推。
第四,缺“都”现象。全县编为四十八都,然缺第五、十三、十四、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三十六、三十八都。这八个都的缺失,原因只能解释为由于灾害造成的人口死亡或大量迁移,只好将其撤销,剩余人户并入邻近都图的结果。
第五,同一个“都”之图分属不同“乡”。其第二都有三图属南乡、二图属下乡;第三十三都有二图属上乡、一图属永福乡;第三十七都有一图属上乡、一图属永福乡。其原因,或者出于地理因素上的考虑,如河流、道路、山向等,或者出于生活习惯、经济流向、田地等级的考虑。不过,这种跨乡的划分,恰恰反证了“都”、“图”绝非基层组织或地域单位的结论。
第六,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定,蕲水县都、图数为四十都七十八图。
上述内容,是蕲水县的情况,麻城与其同隶一府,当然也不会例外。
至于“区”这一概念,一般学者认为是明代实行粮长制后的产物,即粮长所管辖的区域。按照全县税赋总额,每一万担税粮设置一名粮长,专管本粮区内的税粮征收和解运,其与行政区划干系不大。⒀麻城“区”之记载,最早见于前引康熙《麻城县志》卷一“乡区”,但文中实际并没有介绍“区”之设置情况。不过,《都碑记》所引河东先生《龙池闲话》“久居湖边,孝都里区八百户丁,音声皆悉”的话,证明明代的麻城,确有“区”的设置。乾隆《麻城县志》倒是有设“区”的记载:
太平乡在县东北,辖二十五里,分四十五区;
仙居乡在县西南,辖二十五里,分五十四区;
亭川乡在县东南,辖二十四里,分二十四区。⒁
但这已是清代的区划情况,且分区之细,绝非按税粮划定。
综上所述,尽管我们现在已无从得知,明初的“孝感乡都”到底属于第几都,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这个“都”正好在孝感乡这一基层组织机构的所在地,于是,人们就称其为“孝感乡都”!
三
余读旧《志稿》云:“治东南七里许即磨子场及故都,陈侯碑、驰辙、万松亭、赤亭古城,与沈秀者马头湾诸名胜,如联珠然。宋孔常父诗云:‘磨子场边堪寓目,赤亭城下更关情。乡都好景无人说,只得邑城小市民。’”华美骚逸,理或可想。又读《志略》称:“孝乡犹尚小,是以户丁为制,不以里数为限。”河东先生《龙池闲话》亦曰:“久居湖边,孝都里区八百户丁,音声皆悉。”观数典而综之,地狭而鸣世也。惜新幼时未知,不知究辨,今徒古乡,见其山川明润,风泽清旷。遥闻豫章人鸠集,悦余,乐而忘归。自赵宋胡元以来丁旺,常为乡之患害。明圣初云,传蜀地土广,川道虽险,乡之迁人皆居之。今民散久矣,百遗二三,莫一能奉。日不见□籥渔歌,夜无柝击双六,烛火孤点。新叹曰:“名乡耳!岂可独忘此乡乎?”
此段文字涉及两部有关麻城的文献,即《志稿》和《志略》,下面分别考释之。
查乾隆《麻城县志》上卷十“艺文考”,著录有“王汝霖《麻城县志稿》(见府志,卷未详)”,知所谓旧《志稿》即此。再查上卷十九,得其小传:“王汝霖,字用肃,县诸生。少有文名,为文援笔立就,督学王发祥叹为当世史才。知县王潞尝以县志属之纂修,会迁去,不克授梓。稿藏于家,庚戌《志》成,多所采取。”
王潞,字又韩,余杭人。由恩贡任麻城知县在顺治九年至十七年(1652-1660)⒂。王汝霖的《麻城县志稿》因其“迁去”而“不克授梓”,当即撰成于顺治十七年。十年后(康熙九年庚戌)再修县志时,其稿仍在。虽多所采取,但有关孝感乡的史料,只保留了前引“乡区”一条,实在遗憾。
关于《志略》,即明人熊吉所著的《麻城志略》九卷,约刊刻于明嘉靖十五年(1536),⒃有毛凤韶序。熊吉,字柏举。“进士(熊)经之孙,举人(熊)夔之子。以贡为南陵训导,课士有声。督修城池,收痤暴骨,县人德之。升壁山教谕,不赴,解组归。与毛凤起、刘承烈讲习理学,年八十八卒。子应渭,官四川峨嵋知县。”⒄
据麻城《熊氏族谱》中刘师召所撰《柏举公行状》,知熊吉生于明弘治五年(1492),离撤销孝感乡的成化八年(1472),只有二十年。想必他的《麻城志略》中,有关孝感乡的资料相当丰富。王汝霖和邹知新都读过此书,故能言孝感乡之详,惜今已不传。
在邹知新写作《都碑记》时,上述《麻城县志稿》、《麻城志略》两书仍在,想来也并非难觅之孤本。因此,邹知新的论述和引用,其可信度当不会存在任何问题。
其次,王汝霖《麻城县志稿》中提到了北宋诗人孔武仲和他在孝感乡都写的一首诗。孔武仲,字常父,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市)人,嘉祐八年(1062)进士,官至礼部侍郎。与其兄经父、弟毅父皆著文名,时称“三孔”。黄庭坚曾有“二苏联璧,三孔分鼎”之语。“二苏”即苏轼和苏辙,他们不仅生同一时,且以文章名一世。孔武仲曾多次到过麻城,并在麻城写下不少诗篇。《清江三孔集》中,已可肯定写于麻城的诗有:《故县作》(卷四)、《白砂驿作》(卷四)、《故县遇风二首》(卷七)、《关山路三首》(卷七)、《关山五首》(卷七)、《万松亭》(卷七)、《听蝉》(卷七)。然遍检《清江三孔集》,却不见王汝霖所引的这首诗。个中原因,我们从“四库提要”里可以找到答案:
(《清江三孔集》),庆元中临江守王□(上“艹”下“违”)所编也……南渡后遗文散佚,□始访求而刻之。前有庆元五年周必大序。⒅
孔武仲卒于元祐间,到庆元五年,已相隔100余年。加之战争和流徙,其散佚之遗文,无论怎样“访求”,是无法锱铢无遗的。
除孔常父以外,上述文字还提到一位“河东先生”和他的《龙池闲话》。这位河东先生名叫万祥,《麻城县志》有他的小传:
万祥,号河东。成化辛卯举于乡,授苏州推官。举卓异,士民保留,升本府同知。丁艰服阕,门人董朴劝其补任,祥引“毛义捧檄”为言。授徒西塾,学者称为河东先生。县城址濒河,春夏患冲击。祥请于县令,捐资疏上流为新河,以杀水势,至今赖之。(乾隆《麻城县志》上卷十五“列传”)
2004年,鼓楼办事处村民建房,在旧基下挖出万祥父母墓碑两块,其母蒋氏碑铭为杨循吉所撰。据铭文所记,万鑑死于成化二十年(1484),万祥丁忧服阕即升苏州府同知,但他辞任未赴,事在弘治元年。
万祥的《龙池闲话》,县志未见著录,当于清初即已亡佚。他考中举人的时间是成化辛卯(1471),正是“孝感乡”撤并的前一年。到弘治元年以后他家居时,孝感乡都已是今非昔比,“八百户丁,音声皆悉”。寥寥数语,饱含沧桑之叹。
王汝霖的《志稿》和孔武仲诗中,都提到一个“磨子场”的地名。这个磨子场,就在进入沈家庄的路边。至今,那里还残留着一盘巨大的石磨。据村民们反应,此石磨年代很久,连村中老人都是小时候听大人讲述,说是原先共有九盘,现在只能找到三盘,而且都残缺不全。石磨,《都碑记》中又称“米研”,是专门用作加工大米和面粉的石制工具。一个小小的“乡都”,竟然有规模如此巨大的米面加工场,其人口集聚的密度和数量,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遥闻豫章人鸠集”一段,是非常重要的文字。说他重要,是因为他已经接触到了“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这个移民史上的重大主题!“豫章”为江西省别称,江西人往麻城地区的大批移民,从宋代即已开始,至元末而络绎不绝。移民的大量涌入,大大地挤压了麻城土著的生存空间,以至“常为乡之患害”。当移民的数量超过了土著以后,土著们另觅新土,恐怕已是唯一的选择。即使是江西移民,虽然早已融入了麻城当地社会生活之中,但由于生存空间的日益狭窄,也只好继续随众迁移。于是,“传蜀地土广,川道虽险,乡之迁人皆居之”,便成为解决这一社会矛盾的历史必然。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这一时期的移民四川,虽然属于民众自发性的移民,并不具备任何的官方色彩。但元末随明玉珍部的入川将士及家属,亦应包括在这一时期的移民范畴当中。只不过由于麻城属于红巾军起义发起地,明代的麻城士人有所忌讳避而不谈而已。第二,这一时期的移民入川运动,当以洪武四年朱元璋统一四川为其下限。此后的移民,即带有政府组织和官方政策鼓励的性质。
四
都门之阳有碑碣,额镌“邑东南七里磨子场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都旧址 皇明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秋邑侯陈兴谨识”。背阴有字,铭文漫辨。《志稿》云:“陈侯有才能,常乞其旧。而朝廷无旨,乃泐于石,自以怀怨。夫谓旧舍故,以继乡都,起废重兴之。以是亦存复之意,以复全盛,尚义崇孝也。彼其近周,破垣环故井,荒草冠遗坛。往牍曰:“当洪武初,太祖定迁民之策,迁诏至公署,县堂徙治磨子场。十年,遂升其都为散州,统属七县。未几罢之。永乐中复旧治。弘治时,都崩基坍,故今不知有其乡云。”非虚语也。
关于县令陈兴,乾隆《麻城县志》上卷十一“职官表”载其为“许州进士”,是成化年间麻城最后一任县令。然查朱保炯、谢沛霖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成化年八科进士名录中均无此人。又查清修《河南通志》选举志和人物志,亦无此人。看来,陈兴并非进士,最多是位举人或者岁贡。不过,无论如何,这位陈县令是很有远见的,其“存复之意”,不就是担心代远年湮之后,人们再也不知道这里曾经有过一个闻名遐迩的古孝感乡吗?
然而,这部分文字中,最重要的莫过于邹知新引用的“往牍”里的一段话了。
首先,邹知新在引用时,不称“志”、“纪”之类,而曰“牍”。一般来说,“牍”当指官方的文书档案资料。起码可以说明,邹知新所看到的“往牍”,决不是什么野史笔记之类,很可能是官方的正式文件。在“湖广填四川”移民问题的研究上,学者们对朱元璋到底是否颁布过移民诏书而屡有质疑。信之者苦无实证,疑之者仅据猜测,至今莫衷一是。邹知新所引“往牍”,虽然不能作为我们今天证明朱元璋所下诏书的直接证据,但明人的亲眼所见,正可作为对这一判断的有力支持!
其次,麻城作为“湖广填川”移民基地的地位,至此殆无疑义。“迁诏至公署,县堂徙治磨子场”。县府迁到孝感乡都,不就是由于县城内无法容纳成千上万的待迁民众,只好移署办公吗?值得注意的是,到洪武十年,麻城县所办理的移民手续,并非限于本县,而是作为政府临时设置的移民机构,升为散州,“统属七县”移民事务。所谓“散州”,是相对于“直隶州”而言,指隶于府之下,而无下辖县的一级行政机构。其长官级别低于知府,但高于知县。作为七县移民办理手续的机构所在地,移民的食宿当然是必须考虑的重大事务,这就是孝感乡都为什么要设置庞大的米面加工场的原因。那么,麻城所统属的七县,又是哪七县呢?据《明史》卷44《地理志五》记载,“(黄州府,洪武)九年属湖广布政司,寻改属河南。二十四年六月还属湖广。”其时,黄州府领州一(蕲州)、县七(黄冈、麻城、黄陂、蕲水、罗田、广济、黄梅)。其间虽然在洪武九年曾有德安、随州和应城、孝感划归黄州府管辖,但时间均没超过一年。那么,麻城所统属的七县移民事务,就是这七个县吗?对此,我表示谨慎的怀疑。理由有二,一是广济和黄梅两县隶属蕲州,且离麻城百里之遥;二是麻城即隶属河南,或许就近办理光山、固始两县移民事务更为合理。谭红先生主编的《巴蜀移民史》,对四川洪武时期196个家族的统计,麻城有117族,占60.6%。⒆其中孝感乡51族,占全部移民家族的26.4%。这里面,应有相当部分实际属于其他六县移民,由于年远代湮,在祖先的记忆中,只剩下麻城孝感乡这个地名了。这种情况,在我的《麻城孝感乡移民考》⒇一文中,应归入“误籍”之一种。
再次,孝感乡都作为麻城县府所在地,又作为州府驻地,到“永乐中复旧治”,时间至少三十多年。此一新的发现,可补《麻城县志》“建置沿革”之空白。
五
绕碑偕刘氏多居焉。访问之,曰:“孝都离邑七里,究之乃知兹坊集始自汉。传闻同里赵氏至孝,奏之,册为四乡之宗正。”弘治五年正月丁酉燹之。然崇祯间值献祸,邑名更“长顺”。八大王广置乡闾,招合流旧,计丁授田。时于富人沈万三秀雕彩之古宅,依议复置(献力置孝感厅,燿恩风相传)。析其故地添置信义、□□、□和、清平。一时避地逊名者,多有附焉。梅宗长者亦默如忘言。又云:“盖先人有完稿实著,吾邑言忠仁礼义之俗,推河东者。河东者,惟吾卯金氏者也。”词虽出自流语,吾又谓何哉?继曰:“掌乡州之粮,磨研头之职,何其重也!余(于)山林湖匽之积,司仓之责,点造之任者,何其大也!造厨煮调,白卷饱头之事者,何其苦也!剉切茎荚,抱注金泉,米茶头之勤劳者,何其累也!羹汤适口,熟淡相宜。如‘奏刀不嫌其细,倾尽而为,不以贫富易视来者’之言,兹足以传信,邑人咸仰焉。”并曰:“故时人仍谓之孝乡云。”
吾世力小任重,太平之功,岂不半赖先祖哉?嗟乎!新幼所闻之,今访其墟,观其金石亦相合,然益信乎!恐其古胜久淹,予谨述其事,存其传者耳,以示不朽矣!
本段文字可分三层意思。
第一层:孝感乡的得名;
第二层:孝感乡都的天灾和人祸;
第三层:盛赞河东刘氏对孝感乡都的贡献。
关于孝感乡的得名问题,近年来,少数同志以孝感县是因董永的故事得名,而质疑于麻城孝感乡得名原委。其实,这也是一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邹知新的《都碑记》发现之前,我们只能以董永并非孝感县人来证明孝感县的得名与董永无关,而无法彻底弄清孝感乡得名的真实情况和具体的得名时间。现在,《都碑记》告诉我们:“兹坊集始自汉,传闻同里赵氏至孝,奏之,册为四乡之宗正。”让我们知道:孝感乡得名于汉代,且由皇帝亲自命名;孝悌的故事发生在赵氏家族!
可是,赵氏孝子到底姓甚名谁,其事迹到底为什么足以名乡?等等,仍然让人难免有太嫌简略之叹!不过,四川江安县《赵氏族谱》的记载,为我们弥补了这个遗憾!该谱续修于2000年,第46-47页保留了乾隆年间杨卓写的一篇《谱叙》,首言:
昔宜(楚)黄麻城赵公文楚,以母老病,故拜盗,恐惊其母。于是,盗感其孝,舍之去。后世遂以孝感名乡,今则易乡为县矣,而明初孝感仍隶麻城。麻城赵氏以孝显于汉,后为巨族,世居麻城。其自麻城而迁蜀,则有明太祖混一区宇,徙楚填蜀,麻城较多,虽吾先公亦与焉。则赵氏之归来,固麻城孝感乡人也。
续谱者文化水平不高,对这篇《谱叙》既无法断句,誊录又错漏百出。然查《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乾隆三十四年己丑科(1769)三甲第九十三名进士,果然是四川江安人杨卓。
杨卓在《谱叙》中对麻城和麻城赵氏的了解,并非如一般由请托者自己先拟好序文,然后再由受请托者润色的作法,而是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麻城移民后裔的缘故。《谱叙》说:“明太祖混一区宇,徙麻填蜀,麻城较多,虽吾先公亦与焉。”或者杨氏与赵氏本来就是同时入蜀,作为麻城老乡,相互之间的了解,自然毫无疑义。
上述分析,我们不仅互证了两地资料的可靠,还进一步地了解到:1、孝感乡得名于汉;2、赵氏孝子名叫赵文楚;3、与董永的“以孝感天”不同,赵文楚是“以孝感盗”!4、以素质和祖籍如乾隆进士的麻城后裔杨卓,也因迁蜀太久而无法弄清孝感乡与孝感县的关系,竟得出“易乡为县”的结论来。
孝感乡的天灾,当然就是“弘治五年正月丁酉燹之”之灾,也就是文章第三部分所说的“弘治时,都崩基坍”的情景。回顾文章开头“都府面坊多逢回禄”的话,我们知道,孝感乡都多次遭遇火灾。
孝感乡的人祸,是借用邹知新的话来说的。也就是张献忠的农民起义。据康熙《麻城县志》记载:
崇祯十六年癸未,闯贼至麻城,旋即西去。里民明承祖及仆辈洪楼先等,结聚里仁、直道二会,活埋、杀所仇倡乱。各乡寨纠众围城讨乱。会众使汤九至潜山县地方,迎八贼张献忠于四月初六日入城,会众奉以为主。遂改邑为常顺州。遂渡江攻陷省城,安立伪官,独朱山寨不降。时周文江被陷,暗通凤阳总督马士英,内应反正,爰受武衔。甲申乙酉间,文江复于黄蘗山共拥张旧枢,旋败。邑复有五脑山之公会,时知县陆晋锡拱听而已,侨居朱山,邑内大乱。(21)
张献忠又号“八大王”,故上引文字中称其为“八贼”。清徐鼒《小腆纪年附考》亦记其事:
(崇祯十六年)四月,献忠连陷麻城。楚士大夫仆隶之盛甲天下,而麻城又甲于全楚,梅、刘、田、李诸右姓,家僮不下三四千人,雄张里闾间。寇之将作也,思齐以尺伍为捍蔽,听其纠率同党,坎牲为盟,曰里仁会,诸家竞饰衣冠以夸耀之。其人遂炮烙衣冠,推刃故主,城中大乱。城外义兵围之,里仁会之人大惧,其渠汤志杀诸生六十人,而推其与己合者曰周文江为主,缒城求救于献忠。献忠自残败后,步卒多降于自成麾下,惟骑士七千人,闻麻城使至,大喜,进兵城外,义兵解围走,献忠遂入麻城。城中降者五万七千人,献忠别立一军,名曰新营,改麻城为州,以文江知州事。(22)
麻城改为“长顺州”以后,孝感乡“依议复置”。但复置的是一个什么级别的政权?后有双行小字注曰:“献力置孝感厅,燿恩风相传”。这里的“厅”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官府办公的地方,二是府(州)下辖的一级行政组织。如果是第一种解释,则前面所说的“依议复置”四个字就落了空。所以,应该采用第二种解释。也就是说,复置的“孝感厅”,属于长顺州下辖的一个县级单位。于是,再将原孝感乡故地析为四乡,由“孝感厅”统辖。如果这个分析不错的话,那么,清制之“厅”,其滥觞是否就在这里?
最后,我们再来谈谈河东刘氏。麻城刘氏主要有两支,其最著者锁口河刘氏,即刘天和一支。其次就是河东刘氏,皆麻城望族。
河东刘氏功名始自刘汉(字天章,号坦庵),先后任商水、建德县令,至其子刘采极盛。刘采,字汝质,嘉靖八年(1529)进士。历官副都御史,巡抚山东。累迁南户部侍郎,自劾免。穆宗立,起南京工部尚书,改兵部尚书。乞休归,卒年74岁。谕祭葬,赠太子少保,谥端简。父子二人于乾隆《麻城县志》(上卷十五)皆有传。其后还有曾任松江通判的刘师召,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宣大山西三镇总督梅国桢出其门;隆庆五年进士,李贽赞赏不已的“聪明之士”刘谐;(23)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的刘钟英,等等。
邹知新对河东刘氏的赞赏,并不仅仅因其为簪缨望族。更重要的是,刘氏居地正在孝感乡都(所谓“绕碑偕刘氏”),对“都碑”的珍惜和保护功不可没。何况还有刘氏家族的“忠仁礼义”之风,特别是在磨子场掌乡州之粮,司仓研米、造厨调羹。其职掌之重、责任之大、劳作之苦、繁琐之累,正是赢得孝感乡人崇敬之所在。
六
最后,我们想提到的是,此文还留下了一个难解的谜团,让我们感到十分困惑。以我的学识和能力,要解开其中的奥秘,实在难以胜任。因此,想就此得到方家的指教。
这个谜团,就是文中两次提到的“沈万三”。
旧《志稿》云:“治东南七里许即磨子场及故都,陈侯碑、驰辙、万松亭、赤亭古城,与沈秀者马头湾诸名胜,如联珠然。”
八大王广置乡闾,招合流旧,计丁授田。时于富人沈万三秀雕彩之古宅,依议复置(献力置孝感厅,燿恩风相传)。析其故地添置信义、□□、□和、清平。
上引文字可以看出,沈家庄与明初的江南首富沈万三有关,不仅有沈家“雕彩之故宅”,还有“马头湾”之名胜。真让人有匪夷所思之感!
沈家庄现为一个1000多人的大村,刚进入村头,路边就是古磨子场。往前经过村部后,才进入沈家庄的中心地区。明末梅之焕修筑的护庄濠至今仍在,濠宽约二十余米,濠水清澈平岸。濠岸边密密匝匝的树林,似乎有意掩藏着这个古老庄园的沧桑和神秘。依依垂柳轻拂着濠水粼粼的波面,显得恬静而又安详。只是濠外如今也是住户连片、楼房鳞次栉比,充满现代气息。北濠外有一大片平坦的台地,面积约有二十余亩。村民说,这是当年梅之焕训练兵丁的跑马射箭场。沈家庄园内多为熊、梅两大姓,笔者多次寻访沈家庄,问起年老的村民,都说从来没有一户是姓沈的。名字叫沈家庄,却从来没有姓沈的人家,这种情况不能不让人纳闷!今年四月,在沈家庄熊姓老人家里看到了《熊氏宗谱》,才让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合理的解释。《熊氏宗谱》创修于民国七年,续修于民国三十四年。2006年,族人又发起再次续修,于2007年初印制成书。我看到的,就是这部新修的《熊氏宗谱》。宗谱“卷首”有一篇《始祖世源序》,序曰:
鼻祖(熊)胜可,始祖朝用、朝武兄弟二公,于元至正年间自江右(江西兴国州)来麻邑。卜居沈家庄南街白果园的庄屋内。当时的沈家庄属江南巨富沈万三所有。世传沈家的小姐相中了朝武公。兄弟两在此安居,朝用务农经商,朝武闭门习读。兄弟逐年富裕,终功名利禄雄于东乡。
这段文字很显然是修谱人从文言翻译过来的,因而文白夹杂,留有古文痕迹。但稍后还有一篇原文保留的《沈庄塆老二房分谱序》,署名为“署理湖北崇阳县县长调充陆军第十三师武汉警备部军法官邑人沈汝乔拜撰”。说它是“原文保留”,是因为在这篇《序》后,附有原文的影印件,字迹清晰可辨,经核对无误。特引全文如下:
尝考熊族渊源,始自鬻祖。公之八十五代孙有朝用者。世传公继胜父,与弟朝武公卜居沈塆,乃始祖也。朝用公生四子:长以信,次以诚,三以谅,四以聪。信公生奇公,奇公生三子:长有宇公,次有受公,季有爱公。而宇公号洪正,公生青云;受公字润初,号受一,迁应山,为应邑始祖;爱公字失考,后裔仍居于邑城之东南。有散居各处者,人丁蕃盛,其门者不下千百计,迄今族大丁繁而立于邑之东乡。而同乡中,有远迁蜀地者,应数朝武公下。公妣沈氏,生五子:长子以勤,携子殷与弟以能远徙四川,后只身而悠然又居麻邑。殷公后嗣,因年湮代远,散居四方,互失联络居里不能辩。渊源难修,惜哉也!尝闻殷公生二子,祖、禕,均有后。惟人丁繁衍,各居一方,亦难细数。后裔孙曾至总祠祭祖,时适献乱,干戈扰攘,民不聊生。劫后尽将谱牒遗失,以至宗支紊乱、同宗星散。稽无可稽,考无可考,诚可惜也!幸我师霖雨公,寻其残卷以录之。究不完善,所以有考,以便参详,永垂不朽云尔!
《序》中亦称熊朝武之妣为沈氏。这些记载,解决了沈家庄没有沈氏后裔的问题。但是,这个沈氏,果真就是江南首富沈万三之女,或者是沈氏家族的某一位女性吗?
经查阅有关史料,我们知道,沈万三有三女,一赘顾学文,一嫁余十舍,一嫁嘉兴陶安生。好像还有说一女为张士诚妃的。他的两个儿子:长子沈茂,有二子四女,长女德淑,嫁何氏;次女德美,嫁张氏;三女德仪,嫁周氏;四女德谊,嫁钱氏。次子沈旺,有子二,沈至、沈庄。没有生女的记载。
再来看看沈万三的弟弟沈万四,他有二子而不知是否有女。次子沈汉杰有二女,长女德宁,嫁吴江曹氏;次女妙智,赘张进。
如果再往下一代追索,沈氏家族已经败没。即使有女嫁往麻城,恐怕也无力兴建一座庄园给她陪嫁了。
我国封建时代重男轻女,尤其是谱牒墓志之类,对女子的记载往往阙略疏漏。那么,沈万三或其弟沈万四是否还有女儿缺载呢?这些,以我们的能力实难强说,只好期待学者们深入考证了!
2008.11.2脱稿
注释:
① 全文见《麻城文史》2008,第二期。
② 乾隆《麻城县志》上卷10、19。
③ 乾隆《山东通志》卷14《学校志》。
④ 民国《麻城县志》前编卷2。
⑤《明太祖实录》卷135,洪武十四年正月丙辰。
⑥ 弘治《黄州府志》卷3“户口”。
⑦参阅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中华书局,1961;王昊《明代乡、都、图、里及其关系考辩》,《史学集刊》1991第一期;栾成显《明代里甲编制原则及其作用考述》,《江苏社会科学》2002第五期、《洪武鱼鳞图册考实》,《中国史研究》2004第四期;张哲郎《乡遂遗规-村社的结构》,载《吾土吾民》,三联书店1992;邓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杨国安《明清两湖地区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⑧《宋史》卷192《兵志六?乡兵三?保甲》。
⑨《乡遂遗规-村社的结构》,《吾土吾民》第209页。
⑩《大明会典》卷20《户部七?户口二?黄册》。
⑾《嘉定县志》卷1《疆域考上?乡都》。
⑿《仕途悬镜》卷1。
⒀吴滔《明清江南基层区划的传统与市镇变迁-以苏州地区为中心的考察》,载《历史研究》,2006,第五期。
⒁ 乾隆《麻城县志》上卷3《舆图·坊乡》。
⒂参阅雍正《湖广通志》卷43,乾隆《麻城县志》卷11《职官表》。
⒃ 乾隆《麻城县志》下卷2“文征”毛凤韶《志略序》:“嘉靖乙未,苏侯松以名进士来令。叹曰‘可以麻城而无志乎?’乃以托于凤韶。先是庠生熊子吉辑《志草》,继而刘子子弼、邱子龙云亦与校焉。”乙未年即嘉靖14年(1535),故当于次年定稿刊刻。嘉靖16年,熊吉又将修志时所辑资料撰成《志略考》,曰:“丁酉秋下第归,惧其久则佚也,乃辑而镌之,以为后来君子备先驱云。”(道光《熊氏族谱》卷3《柏举文集》)
⒄ 乾隆《麻城县志》上卷16“列传”。
⒅《四库全书》集部8。
⒆ 第290页。
⒇《寻根》,大象出版社,2005第五期。
(21)卷3“变乱”。文中“汤九”、“常顺州”,乾隆《麻城县志》上卷2作“汤志”、“长顺州”。
(22)《小腆纪年附考》卷2。
(23)《焚书》卷3《赞刘谐》,张建业主编《李贽文集》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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