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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邸、宅、家、院、舍、庐、寓的区别是什么?有何依据?

池氏网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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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邸、宅、家、院、舍、庐、寓,区别是什么?依据何在?




清朝时,乾隆《钦定大清会典》:“王府营建,悉遵定制。如基过高,或多盖房屋者,皆治以罪”。…“逾制者罪之”。


一般来说,清朝的执政王、亲王、世子、贝子、镇国公、辅国公这些官员才够上条件称为府,比方说:恭王府、亲王府,郡王府、X国公府、X公主府、贝勒府、贝子府等等;只有获得封爵者的居住地,才能称为府、府邸。


府一般来说是“皇产”,是“国资”,归内务府总管。获封爵后,内务府根据尊卑,分发各式各样的府邸,并且府邸都是由皇帝赏赐的,属正宗皇产房,不是自己出资建造的私产,相当于现今的各级政府大楼。



其它达官贵人包括宰相、尚书、军机大臣,都是自己掏钱修建宅、第,不准诳称为府。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官员,由皇帝“赐第”,但也不能称为府。也就是说,“府”制,是皇亲国戚们才能享受的制。“家臣”只能自掏腰包建宅建第。




宅,贵、富人的住处。当官的、富人们的房子,称为大宅院、宅院。


比方说坐北朝南,前后几排,古称几进,就是一排为一进,三排为三进,当然也有四进、五进、六进的,几进是不限制的。进与进之间有耳房连接。东西二边为耳房,有二插厢(房间)、四插厢等。耳房间数多,天井长度长,房子更明亮通风,也更有气派;反之则天井小,气派小,房子也阴暗潮湿。


宋朝普通官员的住宅,分为一门三进。进门是门屋,而后是堂屋,格局为前堂后寝。《宋史》:“六品以上宅舍,许作乌头门”。门屋可以设墙和大门,上有屋顶,前后两面有柱子,前后两面无墙,半进房的样子,足以使人刚进门,就感受到气派不凡。(北京:和坤宅在定阜大街、明珠宅在什刹后海、班第宅在班大人胡同…。)




是普通百姓的住家,庶民的住处。一般为一排,一排房中有三开间与五开间之分。通常喜欢座北朝南,东、西各置一耳房(插厢)或各置两耳房,留中间一天井,呈囙状。




指人们临时住处,也是古人接待来访者的地方。




庐,“三顾茅庐”的茅庐,就是指陋室 。没有梁柱、没有门楣,大多是用茅草盖的茅屋、窝棚等等,低级简陋之室。




本来是指寄居的意思,后来也称自己家住处以外的住所,称为寓。和现代所指的公寓含意有所不同。



总之,古人对府、邸、宅、家、院、舍、庐、寓都有特定的涵义,不可以乱用的 。《宋史·舆服志》:“执政,亲王曰府,余官曰宅,庶民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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