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氏网:修谱人必知的十三个修谱小知识!
家谱是记载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它与方志、正史构成了中华民族历史大厦的三大支柱,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家谱蕴藏着有关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人物传记以及地方史的大量资料。
中国家谱内容丰富、数量庞大。但由于大量收藏于海外和散藏于民间的家谱还未发现或还未整理,因而对其数量进行统计相当困难。
仅美国犹他州家谱图书馆就有17099种,绝大部分为缩微复制件。另外,日本、韩国、越南、新加坡、法国、英国等地也有中文家谱,可惜无法统计数字。
在台湾,据《台湾区族谱目录》所载,约有10600种族谱;据有关调查资料所得出的结论,民间收藏的家谱约有万余种。
在大陆,目前中国家谱收藏最多的是上海图书馆,总数为12000种,可见中国家谱之浩繁。
家谱基本知识
一、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
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
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因此,谱学大盛。
及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
依照古人的逻辑,修谱的作用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
历朝皇家也都积极修谱,称为玉碟,具体由宗人府承办。
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
一些家谱还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须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肖子孙逐出宗族。
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家谱,顾名思义,本应为一支系之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成为同一区域内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
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二、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
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凌乱。
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就叫宗法。宗法制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遵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而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三、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
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
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娶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
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
四、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族所有的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
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占,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
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五、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
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
六、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来辨别族人所处的辈分,即排辈。
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或末尾),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
七、 遵昭穆
在周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称为“遵昭穆”。其盛行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
按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
八、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
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
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
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自己本族四代)、母族三(母亲同族三代)、妻族二(妻子同族二代)。
九、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
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淡的宗族亲情。
十、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亦称谱学。
十一、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
十二、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支系即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
所谓支谱,其谱牒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
十三、家乘
家乘,原意为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
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来有少量的家谱也冠以家乘。
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冠用家乘的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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