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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检察: 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确保司法公正案结事了
3月22日下午,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胡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有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相关同志及值班律师等应邀参与听证。
本案系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与被害人离婚后,因孩子抚养问题,一怒之下砸坏了被害人的车辆,造成损失五千余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案结事了,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该院拟对胡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理由,并进行释法说理。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均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同时希望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能深刻吸取教训,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今后,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提升刑事办案的公信力。
文字:赵家琪
编辑:赵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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