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17年3月24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浅谈平凉回族的丧葬习俗文化与生死观

2017-03-15 秦广红 中穆平凉社区
点击上方“中穆平凉社区”关注我们

信仰 清真艺术 | 阿訇

 ★推荐阅读★

【清真学堂】殡礼(者那则)念词


喜主归真——哈吉冯全升老阿訇归真殡礼图记 下

主喜人爱——泾源胜义沟虎全成阿訇归真殡礼图记

【原创】同心散记——简单而隆重的殡礼





浅谈平凉回族的丧葬习俗文化与生死观


 秦广红



摘要内容:回族群体认为,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结果。世界上无论什么人,他的地位再高,钱财再多,寿命再长,都会有死亡这样一个不可抗拒和避免的日子。但是,作为在世的人,对于亡者,不讲贵贱,不论贫富,不管是子孙满堂,还是鳏寡孤独的人,一律要尽埋葬的责任,并要葬之以礼。平凉回族的丧葬习俗,既有回回民族的习俗特点,又有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信仰性质。


关键词:丧葬习俗文化   生死观   “两世兼顾”




一、平凉回族的丧葬习俗文化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各民族受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的影响,各民族在丧葬习俗上的表现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死的认识和对世界的看法。回族群体认为,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结果。世界上无论什么人,他的地位再高,钱财再多,寿命再长,都会有死亡这样一个不可抗拒和避免的日子。但是,作为在世的人,对于亡者,不讲贵贱,不论贫富,不管是子孙满堂,还是鳏寡孤独的人,一律要尽埋葬的责任,并要葬之以礼。平凉回族的丧葬习俗,既有回回民族的习俗特点,又有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信仰性质。

平凉的回族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据史料记载,蒙古军因忙哥长子阿兰达袭位,在所管辖军中广泛宣传伊斯兰教后定居平凉;二是同治年间左宗棠将陕西渭河东、西两岸的部分回民迁到北塬大秦;三是抗日战争期间,晋、冀、鲁、豫的部分回民为避战乱而定居平凉,翻开《平凉市志》第662页看到一个民谣:“一条扁担两只筐,携儿带女到平凉”。说的是河南孟县桑坡村逃荒到平凉的悲惨景况。在这三类中第二类是平凉回族来源的主要部分,其原因是由于在清政府统治期间回族反清运动所致。

    平凉回族信仰伊斯兰教,遵循伊斯兰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并逐渐形成了具有本地区回民族的丧葬习俗。本文试就平凉回族的丧葬习俗文化以及平凉回族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两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平凉回族的丧葬习俗文化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一)、我们来谈谈伊斯兰教法关于丧葬问题的规定。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包括:静、速、严、简、禁、宽等内容。“静”是指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个宁静的环境,避免因嘈杂、哭喊而增加病人的痛苦;“速”是指速葬,教法规定要在三日之内尽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为安;“严”是指在为亡人举行葬礼时,要严格遵守教法的有关规定,如用清洁的水为亡人周洗全身、用白布包裹好亡人、举行葬礼时遗体置于众人面前等;“简”是指丧事从简,亡人简葬。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没有陪葬品,既不大办丧事,也不大举祭祀;“禁”是指坚决禁止丧葬过程中的“迷信”现象与行为。如送葬时看风水、择吉日、给亡人或向前来送葬的人鞠躯叩头、哭嚎亡人、披麻戴孝、在墓内放置陪葬品等;“宽”是指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适合于正常情况下,但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酌情处理。这种埋葬方式在宋末元初,“已有文字详细记载:‘回回之俗,凡死者专有浴尸之人,以大铜瓶自口灌水,荡涤肠胃,秽气令尽。又自顶至踵净洗,洗讫,然后以帛拭干,用拧丝或绢或布作囊,裸而贮之,始入棺殓,棺用薄松板,仅能容身……不置一物也,其棺即日便出。瘗之,或闻有至瘗所,脱去其棺,赤身葬于穴,以尸面朝西。’”[1]

而明代回族著名学者李贽生前有一份遗嘱: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向南做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即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复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

  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予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以白布巾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布廿字交缠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去。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圹所,即可装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主人矣。

  既安了体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横阁其上。阁了,仍用芦席五张铺于椽子之上,即起放下原土,筑实使平,更加浮土,使可望而知其为卓吾子之魄也。

   幸勿移易我一字一句。二月初五日,卓吾遗意。

  幸听之!幸听之!

  李贽遗言中所讲的“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作坑安葬,并且在“气已散”时,就要安排人挖坑,第二天埋葬,这是回族人强调的“葬不过三日”的速葬习俗。李贽所要求的“向南”挖坑和“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的长、宽、深

规格,以及在坑底“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的尺码,是回族人挖坟坑的特有习俗,其他土葬的民族均没有这些要求。

以上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对平凉回族的丧葬习俗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也使平凉回族的丧葬形式和习俗带有很强的伊斯兰教特色。如平凉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以“口唤”、“归真”等称之,而不以“死亡”相称。谓之“口唤”,意在是应真主的召唤而去;“归真”即回归真主之意。总的说来,平凉回族的丧葬礼俗有三个特点:速葬、薄葬、土葬。下面我们结合这三点来谈谈平凉回族穆斯林的殡葬制度和回族的丧葬习俗文化以及平凉回族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








 1、速葬。伊斯兰教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先知穆罕默德亦说:“你们应尽快安葬亡者”。在清代初期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为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2]伊斯兰教法也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在航行中亡故的,在举行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如果旷日持久,人为导致尸体腐败,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

    从卫生的角度来说速葬亡人的做法是很有道理的。尸体久放不葬,容易腐烂而污染环境卫生,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时疫造成不良后果。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回族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遇到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遇到特殊情况时,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平凉回族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2、薄葬。有句回族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布”。这句谚语对回族的薄葬习俗做了很确切的说明。《古兰经》晓示:“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绝没有任何援助者。”[3]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于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的多少。因此,穆斯林认为,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这是从宗教的角度而言。从亡者的角度讲,是为了顺应其入土为安的意愿,避免造成尸体的腐变发臭,另一方面也节省了亲友在料理丧事中的时间、人力、物力,减轻了丧家的负担,体现着对活人的一种人文关照。

    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平凉回族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回族当中有着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抚养行孝,反对死后大操大办。厚养薄葬为回族所津津乐道,就薄葬而言,它认同了真主面前人人平等的伊斯兰文化精神,钱财对于亡者而言无益处可言,生不带来,死更不能带走。一个百万富翁,一个穷苦百姓,入土时一样裹三块布,别无他殊。这样,亡者可免受盗墓之惊,丧家免受大办丧事之累。如是富裕人家,提倡讲生前钱财施与社会,办福利,办教育,救贫济困,恩泽四邻,益处可谓很多。认为这远比豪华陪葬意义重大。如此说来,提倡薄葬,其人文关怀的涵盖面波及到社会,于亡者、于丧家、于社会、于国家多全其美。

因此,受伊斯兰教信仰和人生观的影响,回族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弃享受人世间的幸福,同时又更侧重于寻求后世的功德圆满。尤其对那些老迈而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与那些汉族老人不同。他们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材,不热心于建坟造墓,而是积极参加宗教功修和宗教公益事业。绝大多数的回族老人他们常常抱着淡泊世事、与人为善的态度,欣然接受传统的薄葬主张,都能以比较平静乐观的心态来对待晚年生活,走向人生的最后归宿。


    3、土葬。土葬是回族丧葬的主要形式。首先,我们谈谈平凉回族的土葬方式。平凉回族的墓穴一律南北向,先就地挖一个方形直坑,深约5至6尺,然后在坑底北侧凿一个偏窑,长约6尺,宽约3.5尺左右,足够一人仰卧,高度以一人跪起不碰头为限。尸体仰卧其中,头向正北,面朝西方(这是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向)。在清代咸丰时期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著《天方正学》说:“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4]伊斯兰教反对肆意营造、装饰坟墓。所以,我们平常所见到的绝大多数的回族坟墓都是一个个简简单单,比地面稍高的土堆,有的树立了一个简易标记,有的甚至连标记也没有。


其次,我们谈谈平凉回族穆斯林对土葬的认同。《古兰经》晓示:“真主创造你们,先用泥土,继用精液,然后,使你们成为配偶。”[5]平凉回族穆斯林认为,人类的亡故是归真复命的历程,是真主使其脱离尘世而回归到无初。人从泥土而来,死后人的血肉之躯葬于大地,复转成泥土,是一件很自然、清净的事。所以入土回归则成了平凉回族穆斯林所遵循的一种基本精神,认定了人是从土上造化的,土葬也就自然符合回族对自我回归的一种最理想的认同趋向,更一步讲,“入土”这一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现象恰好与积淀在回族心灵深处的“归真”意愿溶为一体,是丧葬形式(表象)与亡者心灵归宿(内涵)之间的完美统一。   


最后,我们谈谈平凉回族穆斯林丧葬对社会的积极意义。有人说穆斯林的葬礼是世界上最简单的葬礼,这一点并不为过。当一位穆斯林去世后,其亲友和周围的穆斯林都要为他(她)举行一个简单的葬礼。一来为亡者求恕,向亡者告别;二来以此引起活着的人对人生的警觉并加以思考。再者,平凉回族穆斯林这种简葬与当前一些地方随意侵占耕地,大肆修坟造墓、看风水而寻找地葬的风气日甚的情况下,回族穆斯林简葬、薄葬的良好风俗是很值得提倡的。那么,在平凉回族穆斯林的丧葬习俗中蕴含怎样的民俗意义和人文关怀呢?我们现在各自谈一谈。

(二)、平凉回族穆斯林的丧葬文化民俗意义。

一个民族对于一种民俗的选择体现出了这个民族的一种共同理念,表达这个民族共同体的共同心声。就平凉回族丧葬民俗素表达的民俗意义而言,由于地域和来源方面的不同,就在平凉这个地区都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说法,但是贯穿在其中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如前所述的平凉回族丧葬民俗素中所传达的基本精神可以归纳为四点:(1)人的生死乃至一切全由全能的真主定夺,真主造化了人的生死。(2)真主用土造化了人,来之于土,复归于土,是回族复命归真的基本途径。(3)一个人的归真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是一次具有强烈震撼作用的洗礼,通过参加亡者的葬礼,参悟人的生命历程,深化对生命意义的感悟,可以强化对群体的教化作用,增强民俗活动的感召力和凝聚力。(4)今生短暂和来世的永久理念贯穿灵魂不灭的信条之中,设计着另一深层的“生命”形式,号召人们关注今生、更关注来世。

(三)、平凉回族穆斯林丧葬文化的人文关怀。

回族作为人类的一部分,平凉回族也是回族穆斯林的一份子,在满足其基本的生理性需要的同时,在很大的程度和范围来讲,他们的文化生活几乎涵盖了其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在漫长的岁月中形成了在文化总则下的特定文化模式,伴随着他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对于像平凉回族这样一个信仰宗教的民众而言,充分关照其未来世界(后世)的生活可能远比关照现实世界(今生)的生活更为重要,这是因为,虽然在伊斯兰教教义中处处强调该教是一个入世的宗教,也比较关注信民的现实生活,但是另一方面也不得不宣扬现实世界的短暂性和未来世界的永久性,向往永久的脱离对于信民来说是一件极为重要、极为有益的事情,也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追求,于此相适应的回族葬礼文化,其民俗链中的一系列民俗素,无一不是对回族上述心里追求的传达,表现出浓郁的伊斯林文化的色彩。就人类与信仰对象(客体)之间的关系而言,对客体的崇拜和敬仰反过来是为了人类本身(主体)的求吉、求利、求福的;更一步地讲,如果我们站在“以人为本”的角度,不断地关注我们自身,那么,由此产生的信仰可能更为坚定、牢固、永恒,而且更能体现目的性,这恐怕就是宗教信仰的最基本的意义。我们也不难发现,人们对于某以宗教的信仰程度对信仰者本身(主体)来说,其意义非同小可。从这个意义来讲,平凉回族穆斯林的丧葬文化及其一系列丧葬问题,一方面在客观上全面地遵从着伊斯兰文化的总原则,表现出对“客体”的敬仰之意,而另一方面则从主观上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亡者的未来(后世)命运。这样,当一个人去世后,料理其后世的人要为他净身,诵经祈祷,举行庄重的葬礼,忌日纪念,上坟诵经,施散恕罪等等,这一切民俗活动,旨在让亡者减轻罪孽,及早得到脱离。清人马注在他的《清真指南》中写道:“北邙山里,冷雨清风,九泉作舍,黄壤为家,生之报死者此时、死之望生者亦为此时。亲戚吊望、朋友相帮,……及其殡送引发,远近险易不等,或风霜雨雪,徒步艰行,或年老尊长,或有学名师,马步不同。无论亲疏长幼、贵贱贤愚,自宜登门函谢,始谢丧家之责,孝子仁人之心。风俗所以日淳,教化所以日盛,亲识所以日睦。”[6]由此可见,在丧葬过程中,亲戚吊望,朋友相帮,其对人们行为的整合作用、人心的凝聚作用可见一斑,对人际关系的调适功能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一种丧葬仪式对于亡者的祈祷功能和对于生者的教育感化功能是兼而有之的。由此可见,回族的丧葬文化中处处体现出鲜明的人文主义色彩。






 二、平凉回族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

    在研究、了解伊斯兰教丧葬制度和平凉回族穆斯林丧葬习俗的同时,我们不难从中看出通过这些习俗所反映出的平凉回族穆斯林对生与死的认识,以及这种认识与伊斯兰教对生命意义认识密不可分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使得我们能够更进一步地了解平凉回族穆斯林在对待生死问题上受伊斯兰教前定观、平等观和“两世兼顾”思想的影响,并探究出回族穆斯林对于生命意义的珍视和面对死亡时宁静安然、视死如归的人生态度。

   (一)、伊斯兰教前定观对平凉回族穆斯林在生死认识上的影响。

    我们知道,信仰前定是伊斯兰教“六大信条”之一,它与“信真主、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后世”并列,是检验一个人是否是真正的穆斯林,或其信仰是否完整的基本准则。《古兰经》关于前定的论述很多,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人与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如:“不得真主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能死亡,真主已注定各人的寿限了。”[7];“大地上所有的灾难,和你们自己所遭的祸患,在我创造那些祸患之前,无不记录在天经中。”[8];“如果真主使你遭受灾难,那么,除他外绝无能解除的。如果他使你享受福利,〔那么,任何人不能干涉他,〕因为他对万事是全能的。”[9];“你说:‘我们只遇到真主所注定的胜败,他是我们的保佑者。教信士们只信赖真主吧”[10]等等。

    这些经文小到人的富贵平贱,吉凶祸福、生死寿限,大到事业的成败、社会的兴哀等都有涉及,可谓包罗万象。

    那么,在对待生与死这个问题上平凉回族穆斯林是如何看待前定的呢?平凉回族穆斯林认为,人的生与死是由真主定夺的,是真主前定安排好的,人无法改变。也就是说,生命是真主赐予世人的,是证明安拉的智慧与大能的一个活生生的事例。真主也是唯一能将它取回的“权威者”。作为回族穆斯林的每个人,虽然有能力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他却没有这种权力。在回族的丧葬文化范畴中,有一种现象值得我们去探讨,这就是对于厌生自杀者的价值判断。厌生自尽不外是一种死亡形式,但回族穆斯林则对其有一种独特的评判,其蕴含的意义就是一个非正常死亡而自寻其死的人是不受真主欢迎的,因为它属于非真主之命的死亡,也非真主的定夺,这当然会迁怒于真主,因而,真主对其怒饶的程度就大打折扣了。一个人的自尽对于信仰客体无关紧要,但对于自身的未来(后世)命运却至关重要,怎么能让人不关注后世的命运呢?回族的这一价值判断,其文化背景当然出于伊斯林的总体原则,其作用在于教育人们热爱生活,珍爱生命,培养自身强烈的生命意义,敢于冲破生命中的各种艰难险阻,体现着对生命的热切关注。平凉回族穆斯林的这种生命价值判断,主要体现在关于生命由真主前定安排上的认识,即:生命的寿限和生命结束的形式。


   1、关于生命的寿限。平凉回族穆斯林相信人的生命长短是有寿限。当生命结束的时刻到来时,任何人想多拖延一秒钟都不可能,想多做点什么都将为时已晚。也就是说,任何人想要超越真主规定的时限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对于虔诚的平凉回族穆斯林来说是深信不疑的。在回族穆斯林心中,尤其是上了年纪的穆斯林心中,都时常会自觉不自觉地清楚意识到自己生命的长短,冥冥之中已由真主为自己做了安排,自己作好了这个心理准备,等待着这一时刻的到来。所以,一般在正常情况下,当某位穆斯林弥留之际,其家人或本人都表现得比较平静。特别是对于神志尚清醒的弥留者来说,家人还要不时给其提念“清真言”或一些简短的《古兰经》章节,意在使弥留者于明醒信仰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这也是教法所规定的。



   2、关于生命结束的形式。平凉回族穆斯林认为人的生命结束的形式也有前定。是正常去世,还是意外身亡,皆是真主的前定。俗语说:一样生、百样死。平凉回族穆斯林认为这个不同之中,实际隐含着安拉的“玄妙”与“大能”,谁也无法无权更无力为自己选择在他看来是比较舒适的死亡方式。但无论何种方式的死亡(除自杀外),其生命都是在符合真主之律法的情况下被真主的权力取走的。对此,平凉回族穆斯林的态度是顺应真主的安排,特别是在对待意外事故致命的问题上,更表现出对这一信仰的谨守。笔者的族中发生过一件事:一位德高望重的回族老人不幸因车祸身亡,其家人对肇事司机没有丝毫为难,更没有索要一分钱。并不是因这家人多么富裕,相反,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他们的解释是:老人这样的“归真”,是安拉的前定,活人岂能违抗真主的安排,借此发财。这种作法充分表现了虔诚的平凉回族穆斯林对真主前定信仰的坚定,同时,也说明伊斯兰教的前定观在平凉回族穆斯林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

3、回族穆斯林遵奉伊斯林教“灵魂不灭,亡而复生”的信条。“灵魂不灭,亡而复生”对于平凉回族丧葬文化影响极大,在信条的感召之下,回族视死如归,并将死后的复生作为终极目标。围绕这样一种伦理道德,勤于劳作奋斗,使他的现实生活成为一种善功;而一旦亡故,则视为躯体的消亡和灵魂的升华。“如是则,乐其生、乐其死,生死相依。”[11]在这一信条下的回族丧葬仪式作为一种媒介,连通着一个人的现实生活和后世生活,这种丧葬文化及其一系列民俗活动既关怀着一个人的现实生活,又照应一个人的未来世界,力求使一个人臻于完美,两世吉庆。更重要的是要把持住信仰的根本,对今生对社会有所贡献。






(二)、平凉回族丧葬习俗中的伊斯兰教平等观的体现。

    伊斯兰教的价值体系当中一项基本的要素就是“平等”或“公平”的原则。其主要的内容是:所有人都是真主安拉造化的,在真主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真主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无论是王公大臣,还是一介平民;是家财万贯的富翁,还是一贫如洗的穷人;也无论人们的能力、秉赋等方面有着多少差异,这些差异本身并不能成为导致某个人或某个种族比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种族优越的条件。也就是说,种族、肤色或社会地位等的差异,都只不过是偶然性的,它们并不能影响一个人在真主安拉面前的真正品位。对此,伊斯兰教强调指出,真主裁判一个人的唯一准绳是这个人在行为和精神方面的善与恶。

    伊斯兰教的这种平等观念,对平凉回族穆斯林的生活和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诸如在人际关系、家庭生活、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都强调穆斯林要平等相待,不可恃强凌弱,以富欺贫,以大压小。在平凉回族的丧葬礼俗中,这种观念体现的也非常具体、形象。平凉穆斯林认为,人们生而平等,是因为没有人能带着财富来到这个世界;死亦平等,同样也因为没有人能把他在尘世上的任何财富带走。每个人经过坟墓,都会同样站在真主面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那一时刻,真主将树起善恶的天平,对每个人进行评判。《古兰经》晓示:“我使每个人的行为附着在他的脖子上,在复活日,我要为每个人取出一个展开的本子(说):‘你读你的本子吧!今天你已足为自己的清算人’”[12]。又云:“在那日,人们将纷纷地离散,以便他们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13]。这些经文说明真主对他所造化的一切都是公正的,平等的。行善者得到善报,作恶者受到惩罚。



众所周知,平等和公正是任何一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说,平等并不单指一个人在法律上的权利,或一些高贵人士的一些风度,或者是某个人谦卑屈就的宽厚态度,平等乃是一个信仰,是所有穆斯林应该十分正视并诚心严守的一个信仰。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那样:所有人都是真主创造的,真主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对有善行的人赐他荣耀,对作恶多端者给予下火狱的惩罚。伊斯兰教的这种平等观,深深地植根于伊斯兰教义和穆斯林的信仰当中。平凉回族穆斯林在丧葬活动中无论穷富、男女、大小都一视同仁,体现的正是伊斯兰教所倡导的人无贵贱之分,种族无优劣之异的平等思想。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回族穆斯林对人生境界的一种追求。

   (三)、“两世兼顾”思想对平凉回族穆斯林人生观的作用。

    我们前面在述及回族的“薄葬”习俗时,曾谈到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两世观”。我们知道,伊斯兰教把人生的历程分为今世和后世两个阶段。今世是人生的旅途,后世乃人生的归宿,两者互为因果,今世的作为在后世得到应有的报偿。所以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不能两世脱节,必须要两世兼顾。《古兰经》明确晓示:“信道而且行善的人们,必入下临诸河的乐园,那确是伟大的成功。”[14]“不信道而且否认我的迹象的人,是火狱的居民。”[15]

    《古兰经》晓示:“你当耕耘现世,犹如你明天就要死亡一样。”[16]又说:“你们中最优秀的,不是为了后世抛弃今世,也不是为了今世抛弃后世者,而你们中最优秀的是两世并重者。”[17]这些经训除了说明人的意志与行为、信仰与行为的关系和伊斯兰教抑恶扬善的深刻意义之外,同时也是对“两世兼顾”思想的精辟阐述。


    笃信后世,这是伊斯兰教“六大信仰”中的第五条。《古兰经》关于人在后世复活,受审判、受赏罚以及描写天堂、火狱情景的经文很多(约有900余节),其中第75章专门讲述的是后世复活的问题。足见伊斯兰教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因此,确信死后复生、末日审判并视后世为人生最后的归宿,是伊斯兰教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穆斯林对待人生的一个基本观点。基于这种观点,伊斯兰教强调注重今后两世的幸福,它要求穆斯林既要积极寻求和创造今世美好的生活,又要认真履行宗教功修,认主拜主,为后世永恒的幸福创造条件。因为当真主给每个人生命的时候,也同时赋予他独特的资质、卓越的才能与应尽的义务。“作为一个人,对于生命不能徒然枉费,视同儿戏。应该尽一切努力去达到人生的目标——履行自身的义务,领悟生命的意义,同时享受生活的美好滋味,唯此才能不枉生存的价值。”[18]《古兰经》晓示:“你当借真主赏赐你的财富而营谋后世的住宅,你不要忘却你在今世的定分。” [19]“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你们应当多多地记念真主,以便你们成功。”[20]以此来唤起人们追求今世文明的物质生活,摒弃苦修与禁欲,避免消极厌世的悲观主义,同时还要防止陷入一味追求物欲享受的误区。








在丧葬活动中,回族穆斯林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更不主张把钱花在无意义的用途上,诸如厚葬亡者的事。我们前面提到一个人的肤色、财富、声誉等,并不能成为后世证明他品德和人格的因素,只有当一个人在历经生活的磨难,经受人生的各种考验后,仍能坚贞不移地虔诚敬主,抑恶扬善,那才是完美人生的境界。这种思想在平凉回族穆斯林的人生意识当中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那些信仰虔诚的穆斯林,往往很自然地就把“两世吉庆”作为追求的目标。比如近年来,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有越来越多的回族群众在不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况下,拿出自己的积蓄到圣地麦加朝觐,以期完成自己“念、礼、斋、课、朝”五大主命的功修,为今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因为根据伊斯兰教教义,一个认真完成了五大主命的穆斯林,在后世会受到安拉的喜爱和奖赏。这都充分说明穆斯林把营谋今世的善行与后世的幸福结合起来,以使自己的生命达到完美。

    回族穆斯林这种即注重今生,又注重来世的人生态度,与伊斯兰教“两世并重”的思想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因为大多数的穆斯林都能清楚地认识到,死亡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结束,而是复命归真,走向后世永恒生命的开端。一个人在有生之年应以忠于安拉之心和承担责任之念来善待生命,应遵照真主的教诲履行宗教义务,认主拜主,为后世的幸福修德行善。先知穆罕默德说过:“人一旦殁亡,一切皆无。只有三件事情常存:济人的技艺、有益的学问和不朽的功德”。这段圣训说明穆斯林对人生在世意义的认识和理解。




平凉回族穆斯林的人生观是以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伦理道德为基础而建立的。所有关于人生的定律和生活准则均源自于真主所降示的《古兰经》,因而内容广泛,内涵博大。其目的是为了让人充分了解自己的处境、使命和归宿。牢记人生在世的目的及其所承担的义务,认识对亲友、自身、社会、国家和民族应尽的责任,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回族在丧葬习俗中简朴易行、不慕奢华和贫富均等、纯正务实的传统和精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回族对生死的认识和心态,因而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深远的影响力。当前,在继承和发扬各民族优良传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特别是在提倡殡葬文明、移风易俗的过程中,对回族在丧葬活动中表现出的“葬唯从俭”等优良习俗和作风进行深入探讨,加以阐释,发扬其积极作用;同时,对回族穆斯林在人生观方面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新的人生观相适应的地方认真加以引导和发扬,从而鼓励人们积极进取、勇于向上、守正自洁、奉公守法。不仅有利于纠正穆斯林在现实生活中某些道德失范现象,而且还将有助于弘扬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民族的道德素质,有利于促进人类的共同文明和进步。  


注释:

[1]纳国昌.回族丧葬制度.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04期.第四十一页

        [2]刘智.天方典礼择要解.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八十七页

        [3]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三章第九十一节

        [4]蓝熙.天方正学.北京牛街清真出版社.1925年.第一百九十二页        

        [5]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三十五章第十一节

        [6]刘智.清真指南.青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二百七十四页

        [7]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三章第一百四十五节

        [8]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五十七章第二十二节

        [9]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六章第十七节

        [10]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九章第五十七节

        [11]马宏武.青海民族研究. 青海民族研究.2003年第三期.第34页

        [12]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十章第十三——十四节

        [13]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九十九章第六——八节

        [14]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八十五章第十一节

        [15]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五章第十一节

        [16]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八十一章第七节

        [17]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第八十一章第九节

        [18]马宏武.青海民族研究. 青海民族研究.2003年第三期.第33页    

 [19]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二十八章第七十七节

        [20]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六十二章第十节


参考文献:  

     [1]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2]马智.清真指南.青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

              [3]马慧勤.民族知识手册.民族出版社.1988年

              [4]平凉市志编委会. 平凉市志.中华书局.1996年6月

              [5]马建龙.浅谈穆斯林的生死观.中国穆斯林.第二期.2001年

              [6]马宏武.回族的丧葬习俗及其人文主义精神. 青海民族研究.青海西宁810007.2003年

              [7]陈泗东.李贽家世新考.鹭江出版社.1987年11月

              [8]蓝熙.天方正学.北京牛街清真出版社.1925年            



本次论文能够顺利的答辩,我要感谢我的导师张进教授。他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将是我以后学习和工作的榜样。他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给予我无尽的启迪。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的治学态度,使我深受教诲!现在论文已完成,我想导师表示深切的感谢。祝愿兰州大学各位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兰州大学蓬勃发展,学子遍天下。






免责声明:

    本微信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或作者推荐,本微信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请与我们联系。




微信号:pl-muslim
平凉经字画、民族书画、民族用品经销、网站建设、电子商务、影视制作、婚礼庆典拍摄、宣传片制作联系电话:13399337896

期待您投稿 合作 建议……

编辑:储月斋主

微信号:cyzsuxh

 邮箱:939714321@qq.com

您看此文用  · 秒,转发只需1秒呦~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回复评论

阅读原文

阅读 2093

7投诉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或作者推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侵犯版权,请告知我们。

 汇聚穆斯林微力量 弘扬伊斯兰正能量

微信号:pl-muslim

 邮箱:939714321@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