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止于智者||穆斯林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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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当全体坚持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
《古兰经》3:103
穆斯林不应该传播流言蜚语
文/孔德军
流言蜚语,原指没有根据的话,现在多指在别人背后散布的诬蔑、中伤的说法。伊斯兰学者对其的定义是:没有具体出处的言辞,无论内容是否属实。先知穆罕默德曾说:“如果传播内容属实,那是背谈;如果传播的内容不属实,则属于诽谤。”又说:“诽谤如同杀人。”
通读《古兰经》,我们就会发现在伊斯兰传播的过程中,最大的阻力莫过于传播流言蜚语。自从先知奴哈开始,一直到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反对派从未停止诽谤先知之能事,他们说:“我们看他(奴哈先知)是在明显的迷误当中。”(高处章:60)在另一节经文中说:“‘(他是)一个疯子!’他还受到呵斥。”(月亮章:9)呼德先知也曾饱受流言蜚语之苦,《古兰经》说:“他的族人中的一些否认者说:‘我们看你处于愚昧之中。我们认为你是一个说谎的人。’”(高处章:66)他们甚至造谣说,这位先知智商有问题:“我们只能说,我们的部分神使你发疯了。”(呼德章:54)先知穆萨也曾遭受小人暗算,甚至那个时代的国王都开始造谣,说他是一个疯子,“他(法老)对周围的人说:‘这人的确是一个博学的魔术师。他希望以他的魔术把你们赶出你们的土地,你们有什么意见呢?’”(众诗人:35-35)
如果我们详读《古兰经》,就会发现伊斯兰的传播史上,最可恶的不是明火执仗的敌人,而是躲藏在暗中的小人。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一生也是如此,《古兰经》叙述他传教中的困难时,讲的最多的就是小人对这位先知的诬陷和诽谤。以致《古兰经》规定了穆斯林的信息观:“有正信的人们啊!如果坏人带给你们消息,你们要查清楚,以免你们无知地伤害他人,而事后因你们的作为而悔恨不已。”(寝室章:6)安拉将传播流言蜚语的人称为“坏人”,这里的坏人不是汉语中简单的道德品质地下的小人,而指祸国殃民的破坏分子;经文也指出,如果一个人真的信仰真主和后世,他不应该听到什么就传播什么,而是要经过调查,并且要评估传播这样的消息是否对己对人有利。如果是没有意义的消息,哪怕是真实的,也不应该随意传播,否则他应该提防后世的惩罚,并且,他的信仰会受到质疑。
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曾警告说:“传播听到的一切,其罪大莫及。”(穆斯林圣训实录)又说:“信口开河是最卑鄙不过的骑乘(工具)。”(艾哈麦德圣训集)是啊,多少风波源于流言,多少国家亡于谣言,多少民族毁于诽谤!当今西方社会,一些人甚至打着言论自由之名,行妖言惑众之实,从而使真假混淆,是非不明。笔者曾在一座大学进行过一场讲座,题目是《黑色的黑,白色的白》,大意是:当今世上许多人用“恐怖主义”给伊斯兰当定语,而伊斯兰的意思恰恰是和平与安宁,难道黑色需要用黑色做定语,白色需要用白色做定语吗?
伊斯兰遭受如此不白之冤,就是西方学者谣言惑众,东方愚人捕风捉影的结果。
传播流言蜚语者大多不知道他所传播的言论给他人和自己将带来什么后果,他甚至以为所谓言论自由就是不分青红皂白随意涉及谬误。他其实并不知道,他的言论将在安拉那里带给他多么严重的后果,安拉说,人类“每说一句话,他身边就有一位预备就绪的监察者。”(戛弗章:18)安拉专门委派这位“监察”言论的天使记录人的一切言语。“你不要追求你一无所知的,因为耳朵、眼睛和心灵——这些全都将被审问。”(夜行:36)《布哈里圣训实录》中有这样一段圣训:“有人无意间说一句话真主喜悦的话,真主会因此而给他提高若干品级;有人无意间因为说一句真主恼怒的话,他会因此而坠入火狱。”试想,如果我们处心积虑地说一些自己没有调查清楚的话,其后果将是怎样?尤其我们在背谈一个从未见过的穆斯林时,如何向其要口唤?按照我们伊斯兰的观点,即使真主赦免你对真主犯下的罪恶,真主也不会宽恕你对真主仆人犯下的罪恶。
那么,流言蜚语是动机何在呢?
一般来说,人们制造流言蜚语的动机有心理上的、政治上的、社会上的和经济上的动机。
一,心理动机。所谓心理动机就是为了满足个人嘴巴上的私欲,而说一些不负责的话,说话者并不考虑被说的人是否受到伤害,也不在乎自己将会因为这个言论而面临什么,按照伊斯兰的观点,这种人就是言论上的多神教徒,“你可曾见过把自己的私欲当作神明的人吗?”(屈膝章:23)又说:“你不要追随私欲,以免它使你迷失安拉的正道。”(萨德章:26)不计后果而传播流言蜚语的人,等于将私欲当成主宰去崇拜的人,他已经迷失了自己,任由私欲牵着鼻子四处游荡。
二,无知。有些人根据自己的想法,随意对一些事情做出判断,贸然下结论,并且认为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最后闹得满城风雨,陷人于不义,毁人名节,使人遭受千古骂名。事实上,当今世上大多流言蜚语产生于无知或对事实缺乏调查。
三,阳奉阴违。阳奉阴违是一种疾病,在伊斯兰中,这种人比赤裸裸的伊斯兰敌人还要可恨。安拉说:“如果伪信士和那些心里有病的人以及那些在城中危言耸听的人不停止(谣传),我一定会叫你去对付他们……”(联军章:60)经文中,安拉警告谣言传播者,使者可能奉安拉之命去讨伐他们,并可能将他们驱逐出境。安拉谴责那些随口传谣的伪信士,说:“他们是敌人,所以你要防范他们。愿安拉诛灭他们!他们究竟转变到哪里?”(伪信士章:4)当代穆斯林遭受最多的攻击来自伪信士,他们通过报纸、电台和网络,对穆斯林学者和穆斯林中有影响的人进行最恶毒的攻击,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攻击这些人,他们的真实意图攻击伊斯兰。每当穆斯林当中出现有影响的人物时,他们就出现了,按照伊斯兰的观点,他们是与伊斯兰势不两立的敌人。
四,无所事事。无所事事是滋生谣言的温床。当今世界,网络上充斥着形形色色无所事事的人,他们无事生非,寻找话题,以此引人关注。一些网站的主办者,为了拉动人气,故意放任网民以非实身份攻击实名者,有时甚至自己赤膊上阵,制造谣言,让人们在其中争论不休。按照教法,如果这些争论内容属实,属于背谈;如果不属实,则属于诽谤,也就是杀人。安拉说:“有正信的人们啊!一些人莫要嘲笑另一些人,被嘲笑者或许比嘲笑者更好;一些妇女也莫要嘲笑另一些妇女,被嘲笑者或许比嘲笑者更好;你们不要中伤你们自己,也不要彼此叫绰号。在归信之后,邪恶的名字真不好!不忏悔的人,这等人,确实是不义的。”(寝室:12)在网络上对别人的人身攻击,其伤害超过了在现实当中的伤害,其伤害会使受害人终生难忘,并且,伤害会伴随受害人一生。祈求安拉引导网络主办者!
五,显露自我。有些人急于出名,想方设法,为此不惜哗众取宠,制造一些话题,绑架一些受人尊重的人,通过贬低对方来拔高自己;或者通过透露一些所谓秘密来引人注意。这等人,在当今网络世界大有人在。当然,这些人心中已经没有真正的信仰。
六,憎恶某人。某些人因为不喜欢某人,就开始对其制造谣言,或者捕风捉影,将芝麻说成西瓜,添油加醋,添枝加叶,把假话传播上千次,使任何人都分不清事实真相。难道他们不知道,作为一个穆斯林,这种行为是极其卑鄙可耻的吗?先知说:“谁若归信安拉和后世,谁就应该说善言或者保持沉默。”(布哈里传述)
来源:中穆网
这里我们希望穆斯林网友理性思考,做一名合格网名,不要盲目跟风,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什么是谣言?
例如:有的对个别事件进行无限放大,歪曲事实来制造谣言;例如:有的竟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来制造谣言。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有的甚至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稳定。
谣言的本质是什么?
谣言的本质就是无中生有。谣言分很多种,有政治谣言,有商业谣言,也有社会谣言等等,但不论是哪种谣言,都是背离事实的传播,其制造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的目的,这种目的在更多时候并非是正义的。
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