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文化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贾桂英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重视民族地区的文化和文化设施建设,在移风易俗,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发展教育等方面,都给予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据有关材料介绍,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止1989年,民族自治地方兴建文化站7100多个,广播站935个(不包括乡,村广播站);据1988年统计, 民族地区的广播覆盖率为100%,电视人口覆盖率为70%,国家拨专款,为147个边境县建立了地面卫星接收装置。青海省已成为全国少数民族县有地面站和配套发射设备的先进省区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1987年9月测算, 青海省电视机入户率达39.6%。新疆1986年有电视机116.43台,城市和近效区电视机入户率达80%。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的广播,电视中都有相当数量的民族语节目。(1)总之,我国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 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可以说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就目前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与内地、沿海地区相比,其差距在明显拉大。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亟待我们去深入研究,以促进其发展。
一、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我国幅员辽阔的土地上,56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生活方式,信仰意识,性格品质,礼仪习俗,风土人情,节日庆典等,这一切构建了各民族不同的文化格局和文化特征。作为观念形态的精神文化,其表现,传播和发展,还必须借助相应的媒介,即所谓的文化载体,如民族语言以及电影、电视、戏剧文化设施等。文化设施的建设要依靠经济的支撑,经济滞后就会制约文化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说民族文化的丰富和繁荣是民族繁荣进步的重要内容和条件。文化又是经济发展的先导,文化落后不仅拖住经济发展的后腿,而且对各民族人民生活的质量,人口素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都有重要影响。在民族地区,富与贫的差异往往是经济发展状况与文化高低的标志,反过来,民族文化发展的快慢又是经济发展的标志。因为任何一个民族社会的整体结构都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三维统一体,任何一种社会现象又都是这三者矛盾运动发生和发展的结果,民族文化传统对民族社会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会产生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而社会体制的变化也必然要影响到文化价值的变化。因此,衡量一个民族的进步程度不能只从政治,经济方面来看,也必须注意到民族文化的发展状况。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民族文化也必然会发生新的更大的变化。这个变化是由于传统民族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有许多不相适应的东西,不能满足社会进步的需要所出现的矛盾而激发出来的。民族文化的变化不是传统文化的消亡,因为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和审美定势的形成,是千百年来集体无意识积淀的结果,这种定势尽管是在不断变化中凝结的,但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且不断向深开掘发展,这就表现出不适应时代要求的那些陈旧、落后的东西逐渐被淘汰,又从兄弟民族的文化中吸取能反映本民族的进步和满足本民族需要的新鲜活泼的内容,在变革中得到提高和发展。
然而,民族文化无论怎么变化,都是在民族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的前提下进行的,没有民族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民族文化也难以提高和发展。
不言而喻,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那种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独特的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文化观念的落后。文化观念是一种沉淀于人们心理深处的是非观,是衡量一切事物的好坏,优劣,善恶的基本尺度,它影响着人们对教育、对家庭、对人际关系,伦理道德等的认识和态度。譬如少数民族大多都有鄙商、恶商的观念,长期以来一直影响着民族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如教育的价值观念,也直受到本民族文化传统中一般价值观的制约,至今在一些民族地区还存在着轻视教育;“读书无用”的价值观念的影响,不愿送子女上学,忽视教育对本民族发展的多方面的社会功能等。因此,要发展民族文化,必须解决好民族文化观念的更新和升华问题,只有观念更新了,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文化的繁荣是民族繁荣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条件。
二、从各民族的实际出发,丰富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文化
我国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丰富的文化遗产,其内容是十分广泛的。民族文化传统中包含着民族精神、气质、理想和道德的根基,是教育后代,培养民族人才的重要条件。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弘扬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倡导良好的风俗习惯,真善美的伦理道德,科学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使之适应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发展。
历史早已证明,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完全保持住自己的传统文化而永恒不变。它必然会随着社会的变迁和进步而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同样,任何社会的变迁又都是在原来文化基础上的变化,不可能离开传统文化凭空创造出一个现代文化。毛泽东曾经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2)社会的改革与进步,必然引起民族文化的“激进”与转型,反过来又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因此,在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改革的深化,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就必须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注意结合各民族的文化传统,找到最适合每个民族发展的最佳途径和手段。例如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其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不可能亘古不变,只有顺应文化传统让他们开阔视野,移风易俗,扩大生产领域,促进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又会使民族文化,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邓小平同志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讲道:“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3)。 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一个民族人口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个民族兴衰的大事,不可等闲视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论是对人口众多的汉族来说,还是对人口较少的各少数民族来说,都是共同的事业,也是各民族的共同追求。要适应这种需要,不论哪个民族都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的民族成员,提高各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此,必须在保持和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大量吸收先进民族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推动那些处于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封闭状态中的少数民族更新观念,打开封闭的大门,使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交融,从而得到新的发展和丰富,使民族文化不但具有社会主义的时代内涵,而且更具有绚丽多采的民族特色。
民族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适应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相适应的一面是主流,是基本的一面,我们可以根据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择其优而继承、发扬,有的则可以经过改造加以继承,有的则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群众自己来进行改革或废弃。我们要在各族人民群众中开展移风易俗的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克服社会风俗习惯中还存在的愚昧落后的东西。婚嫁丧葬中的陋习要改革,封建迷信要破除。(4)因此, 每一个民族都面临着一个如何认识和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离开了正确认识和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现代化就不可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将是“空中楼阁”,没有坚实的根基。
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与进步,都离不开该民族社区的历史文化背景,而每一次社会变迁,又都伴随着新旧思想文化的强烈撞击,例如由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地变化着,他们开始调整自己的观念坐标和价值取向,将自己的经济行为向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靠拢,改革开放的图新意识正在取代闭关自守的封闭思想;敢于进取的竞争意识正在取代安贫乐道的无为心态;尊重知识和人才的现代意识,正在取代愚昧无知的保守观念;积极探索的主体意识,正在取代循规蹈矩的依附心理等。当然,这种思想文化及其观念的变化,还没有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全体成员的群体意识,传统思想文化和观念的惯性作用,还在顽强地干扰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的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又要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东西,并注入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内容,使之得到丰富和发展,剔除和改造民族传统文化中那些有害的,消极的东西,利用那些可以利用的东西,使之成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有利因素。为此,笔者认为:
1、给固有的传统文化形式,注入社会主义文化的新思想,新内容。
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十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友爱,互助和信任的道德要求,其实质和核心就是群体意识,集体主义。这种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是少数民族社会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经济关系的反映,带有极浓的朴素性和自发性,这一点和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不完全协调,但它由于很少受剥削阶级人生观的影响,只要我们善于引导,大力宣传和提倡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倡导助人为乐,关心集体的社会风尚,这种文化传统就会注入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内容而被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所继承和改造,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又如我国56个民族,都十分强调尊老爱幼,帮助和扶持贫困,鳏寡孤独和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这和我们要提倡,树立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一致的,应该加以继承和发扬。
2、不断增强民族文化的社会功能,使之走出山寨、草原, 迈向都市,迈向市场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民族文化的社会功能也在不断地增强和拓展,一些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开始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使民族经济与民族文化互促互补,相得益彰。 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56个民族的传统节日中最能体现本民族风采、文化的有500多个, 如汉族的“春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土族的“纳顿”、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藏族的“传招节”、维吾尔族的“古尔邦节”、回族的“开斋节”、壮族的“三月三歌圩”、哈尼族的“十月节”、瑶族的“盘王节”等等。各民族的节日集会内涵十分丰富,形式多种多样,如百花齐放,斑斓多采,构成了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绚丽璀灿的节日文化。这种文化又与民族经济贸易活动相联姻,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产生了各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使民族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文化活动和交流更加广泛和频繁,这不但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了民族文化,而且随着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文化活动与民族经济及其贸易发展日益紧密地联系了起来,通过文化活动促进经济和贸易的发展。1991年举办的全国第四届民运会,把体育、文艺、经贸融为一体,“不但运动会办得成功,而且经贸也很有成绩,成交额达100多亿元,文艺搭台, 经济唱戏,成为新的趋势。”(5)这不但反映了人们观念的更新和变化,而且也为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由于民族文化开始从乡间、牧区、山寨走向市场和城市,登上了“大雅之堂”,也使民族风俗习惯开始出现新的变化,正在向促进文化发展,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交融方向发展,许多文化活动不但满足了人们的精神物质享受,而且引进了外部信息,商品经济信息,科技进步信息,文化教育信息和人才交流信息,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通过各种形式的民族文化活动。特别是节日集会活动,还可以向外界提供本民族历史和现状,经济发展需求,传统文化,引进人才,对外交流和各种资源等信息,这对于扩大开放吸引外资,加速民族地区的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就是要提高各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如果放弃或削弱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的民族文化的发展都会失去灵魂或迷失方向。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移风易俗,更新观念,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才会促进民族文化的新发展。例如地处鄂西边陲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出现了一改过去那种逢事赌博打牌,大吃大喝的陈规陋习,而以放映反映先进思想和革命故事的电影为时尚;生活在清江河流域的42万土家族1991年共放映电影802场,观众达24万人(次),1992年上半年放映电影359场,观众10余万人(次),其中个体包场占总场次的35%。电影成了土家族群众现代文明生活的时尚。(6)可见,只有改革, 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使之增添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充分体现时代风貌和社会主义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才会有活力,才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加强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吸收,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的整体文化。
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它是在中国这个统一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中,由汉族和各兄弟民族逐渐形成的民族集合体,中华民族文化正是构成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成员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文化的交往,接触和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共享文化。因此,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每一个民族都为它的形成和发展做出过并且还在继续作出各自不同的贡献。例如基本的意识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共同法律,共同理想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基本规范,相似的道德准则以及各民族都愿意接受的共同交际的工具——族际性的汉语等。在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里,任何一个民族的个体或群体,都应当认同作为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或共享文化,没有这一个“认同”,无论哪一个民族都会在自身的发展中遇到困难,甚至不可能得到发展;同样,没有这样一个“认同”,就难以保证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
当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中华民族文化既具有一体性的特点,又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因为构成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成员民族都有自己不同于其他兄弟民族的历史、语言、传统、习俗、服饰、艺术、宗教信仰等,而这些“不同”又构成了每个民族的独特的文化特征,因此,相互学习,相互吸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既是作为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各民族文化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各民族都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丰富的文化传统和宝贵的文化遗产。但是,在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到了冲击,民族的固有文化遇到了现代文化的挑战,开始从封闭状态走向开放,出现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文化互相开放,互相交流,互相吸收而又不断整合的新局面。这也正是各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大文化丰富,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今天的中华民族文化,就是汉族与各兄弟民族文化长期交流,融合的结果,也是各民族的独特文化将以形成,发展和丰富,延续的重要动因和条件。
历史一再证明,凡是善于吸取外来先进文化的民族,永远是自强不息的民族。不可想象,一个民族只靠自己内部力量而不吸收外来文化优秀合理的养分就能得到发展。事实上,即使是保守,排它性十分强的一个民族传统文化,不可能不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也不可能不吸收外来文化的成分,否则,它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可以说,我国56个民族中的任何一个民族都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在努力适应自身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懈斗争中,不断吸收外来优秀文化成分,充实自己,丰富自己而得到发展的,如果离开了不断充实和吸收,民族文化不但自身会失去活力和特色,而且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也会枯竭而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形式多样,内容十分丰富的各民族文化和光辉灿烂的,浩瀚博大的中华民族的文化。我们一定要正确处理民族固有的传统文化和吸收外来民族文化有益成分的关系,既要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的东西,又要摈弃和改造那些落后,消极的东西;既要吸收兄弟民族和国外民族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又要防止和克服全盘否定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民族虚无主义思想的泛滥。一味排斥外来文化,或者全盘否定本民族的传统文化,都会窒息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和发展,甚至使其失去生命力而走向消亡,即使存在下来也是脆弱无力而失去其相对的独立性。各民族文化失去了生命力,中华民族的整体文化就会枯竭而失去青春活力,反过来,各民族文化也会失去生存和发展的沃土而难以存在。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承认各民族的文化都是在各自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都有着不可替代的特点,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看到正是这些不可替代的特点,才构成了灿烂辉煌,丰富多采的中华民族一体的传统文化。各民族文化互相取其所长、互相学习、互相吸收、互相补充、互相借鉴,才是各民族文化共同发展和充实,丰富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
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设施建设,牢固占领社会主义文化阵地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又给历史以巨大影响”。民族传统文化正是培育民族素质,民族精神,民族道德风尚,认知能力,品德情操等的沃土,因此民族文化是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加速现代化建设,建立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同时,必须发展与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民族文化,其核心就是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之中,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7)要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就必须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民族地区的落后,首先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落后,而这种落后又往往是从文化方面表现出来的,它不仅拖住经济发展的后腿,而且对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人口素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都有重要影响。据有关材料介绍,民族地区,特别是边境的民族地区文化宣传设施落后,使境外民族分裂势力和颠覆势力的渗透、破坏有了可乘之机。西藏全区广播覆盖率约45%,电视不到40%,区内28种公开发行的刊物真正到农村牧区的只有三四种,《西藏日报》的发行量也只有三万多份。据王旭东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问题刍议》(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 期)一文指出:“西藏的县(包括部分市)及县以下没有宣传经费,农牧区收听外台现象十分严重,对西藏的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他说:“这是边境地区带有共性的问题”。青海省藏族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文化经费十分不足,无力实现国家“六五规划”的乡乡有文化站”,“县县有图书馆”等一些基础目标。青海省至今还有6个县没有图书馆,2个县无文化馆,50%以上的乡镇无文化站;西藏75个县没有图书馆;西藏、新疆、青海、甘肃、云南、四川的边远闭塞牧区还有文化死角。(8)由于社会主义文化生活十分贫乏,封建迷信活动有隙可入,宗教势力对群众特别是对青少年影响较大。据不完全统计,青海省果洛州的久治、班玛两县和海南州的贵德县的阿卡几乎是三县总人口的十分之一。由于宗教势力的乘虚而入,劳动力减少,入学率降低,人的素质下降。目前牧区的入学率约为30%,文盲则有70—80%,果洛州的入学率仅为11.7%,可见,占领和扩大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大力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向各族群众进行科学的,唯物主义人生观的教育,宣传科学进步的思想,是当前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迫切任务,也是民族地区走向团结稳定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采取国家投入,优惠政策和改革开放三结合的方针,共同推动文化设施建设的发展。
1、对民族地区的文化设施建设, 国家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稳定的倾斜的文化政策,给以优惠的财政投入,大力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事业的建设,努力提高切合民族地区实际的影片、报纸、刊物、图书的质量,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扫除封建迷信,取缔反动淫秽的东西,大力扶持民族县,乡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展览馆、书店等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使各民族地区逐步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礼貌的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
2、仅靠国家投入还不够,各民族地区也要挖掘自身潜力, 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民族文化事业增强自身的“造血”能力。例如青海湟源县文化馆开展以文养文活动,收入达43000元; 海南州文化馆开展有偿服务以后,三个月就收入21000元。可见,只有我们更新观念, 走以文养文的道路,民族文化事业就会有内在的活力。
3、努力开拓民族文化的社会功能, 使民族文化活动与经济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县,乡文化馆(站)除组织日常的文娱,体育等活动以外,还可以举办时事政策讲座、科技训练班,致富讲座班等,使文化馆(站)成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娱乐的中心,致富的帮手,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各盟、旗、乡的文化馆(站)经常举办法制教育,计划生育,农牧科技等各种展览和讲座,充分发挥文化馆(站)灵活多样,贴近当地民族的生产生活特点、传播适合当地民族群众的新文化,进行民族知识,民族团结等的教育,使之成为政府联系民族群众的不可缺少的桥梁。
4、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按照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要求, 国家、集体、个人多种形式兴办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扩大、商品经济意识在少数民族中开始萌生和增强,从而促进了民族文化向多功能的“大文化”发展,出现了“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势头,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引导国家、集体、个人兴办文化事业,同时,也要促进文化活动成为具有商品销售、技术推广、民族团结,倡导良风美俗和信息传递的多功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实事求是地说,现阶段要所有民族地区实行“以文养文”“以文补文”,让文化向经营型事业转化是不现实的。我们只能从改革入手,对于民族地区的改革给以充分的关注和引导,采取分地区,分类别,因时制宜,分别进行指导。对于牧区和边远地区,国家在给予财政扶持的同时,也要积极探索改革途径,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造,增强自身活力。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是:
(1)国家应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文化扶贫”的投入, 扫除民族地区群众文化死角,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电视接收和发射设备等,乡有文化馆或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在不适宜进行阵地文化活动的牧区,应建立综合型的文化宣传、活动车。
(2)建立和发展一批民族独有的文艺,戏曲的文艺队, 并建立一批民族博物馆,以保存和发掘民族传统文化。
(3)加强民族民间体育事业,改造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 为此,应建立必要的研究机构和活动场地(如建设民族体育馆)。
(4)加强广播,电视的设备建设,使广播、 电视覆盖率达到全国的水平,让绝大部分民族地区和人口都能收看到一套以上的电视节目,为此,必须加强民族语文的翻译工作,地(州、盟)一级应建立一个民族语广播电台和影视译制机构。
总之,文化设施建设,除国家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以外,还要靠各民族自己继续保持和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音像设备,建立群众文化活动网点,加强流动服务,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注释:
(1)(8)参见王旭东《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问题刍议》,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
(2)《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88页。
(3)《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第180页。
(4)(7)《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5)司马义·艾买提《繁荣民族文化》, 载《民族》(成都)1992年第4期。
(6)参阅向汇兴,木根《土家山寨电影热》, 载《民族团结》1992年第2期。
来源:《青海社会科学》
(编辑: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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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储月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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