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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发行人+4家担保公司齐违约,“11豫中小债”兑付危机升级

2017-02-08 深眼看经济



公众号 | 深眼看经济




在经历数次风险提示之后,“11豫中小债”兑付危机正在升级。


记者注意到,2月6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发布《关于“11豫中小债”统一担保人未及时足额划付担保偿债资金的风险提示函》称,截至公告日,各统一担保人尚未按照本期债券相关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划付担保偿债资金。


此前,第一创业于1月18日发布通知称,将于2017年2月17日10时召开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债券代理人采取相关追偿措施的议案。


根据相关资料,“11豫中小债”是由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等共8家河南省中小企业,于2011年2月发行的一期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期限为6年,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票面利率为7.8%。而在2014年2月16日,本期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后,未回售债券部分总额为1.38亿元,兑付日为2017年2月16日。


华南地区一位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随着央行货币政策总体基调更强调“中性”,整个债券市场会面临流动性估值缩减的压力,短期存在进一步下跌的风险。在“去杠杆”和流动性收紧的双重冲击下,投资者会更加谨慎,债市的违约风险也会有所增加。预计今年下半年,债市有望触底反弹。长期来看,利率上涨的空间有限,债市的下行压力也会有所缓解。


5家发行人偿债资金不足,4家担保人也没能打钱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针对发行人未能在到期前30日内划付偿债资金的情况,本期债券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于不迟于偿付日20日前,启动担保追偿程序,要求相关统一担保人于不迟于偿付日起15日前将相应本金及时足额划付偿债专户。


发行人:

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

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

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


担保人:

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阳市信用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上,1月16日,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耐股份)、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用实业)、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康药业)、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起重)和河南省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电磁线)等5家发行人曾分别发布《关于未能按时足额划付偿债资金至偿债专户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为:根据本期债券《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应在兑付日前30日将本期债券应偿还的本金、利息及手续费划付至偿债专户账户,因资金不足,未能按期划付;目前公司已采取紧急安排资金调度、联系本期债券统一担保人提前准备履行担保程序等方式,保证本期债券偿付资金到位,将在本期债券兑付收入前足额支付本息。


根据“11豫中小债”相关发行资料,本期集合债券由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阳市信用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统一担保人,以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方式提供债券担保,并由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债券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一般保证担保。


而根据上述风险提示函中的说法,第一创业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代理人责任,在获悉5家发行人未能按照相关约定在到期前30日足额划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手续费至偿债专户后,向统一担保人提示了划付担保偿债资金的义务并进行了催缴。但截至目前,“11豫中小债”统一担保人尚未及时、足额划付,故债券代理人出具了本风险提示函。



本月17日召开持有人会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5家发行人发布《公告》两天后,第一创业就发布通知称,将于2017年2月17日10时召开本期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债券代理人采取相关追偿措施的议案。根据通知,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2月6日,会议登记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17时前。


而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也于1月25日发布公告,并称将持续关注相关发行人偿债资金准备情况、担保方履约情况,与相关各方保持沟通,动态分析其对相关发行人及“11豫中小债”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2016年12月26日,记者曾以《“11豫中小债”连接风险提示函两发行人被终止评级》为题,对该债券发行人和统一担保人的偿付能力进行了报道。


因未出具2015年审计报告和未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联合资信于2016年12月23日终止了华宇电磁线、新乡起重的信用等级。联合资信表示,跟踪期内,根据联合资信现场调研得知,受宏观经济增速下行、新乡市金融环境紧张及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华宇电磁线在手及新签订单量少,产能开工不足,公司经营维艰。受累于新乡市金融环境紧张、企业融资困难,新乡起重经营资金紧张,勉力维持生产经营。


此外,普康药业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则由CCC调整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联合资信表示,跟踪期内,受厂区关停以及搬迁影响,普康药业产能、产量急剧萎缩,公司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目前普康药业已资不抵债。大用实业和特耐股份在最新的跟踪评中分别维持BB-/稳定和BBB/稳定不变。


此外,作为统一担保人之一,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最新跟踪信用评级结果为C。联合资信根据对新乡担保目前的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综合判断,其已不具备代偿能力。


【延伸阅读】一日两个“风险提示函”


时间:2016年12月26日


正逢债市多事之秋,“2011年河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下简称“11豫中小债”)一日迎来两个“风险提示函”。

 

12月23日,第一创业(34.840, 0.84, 2.47%)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风险提示函”称,截至公告日,“11豫中小债”统一担保人尚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足额缴纳风险准备金。而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的统一担保人将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缴纳债券资金总额的10%作为偿债风险准备金”。

 

此外,第一创业还在另一则“风险提示函”中表示,“11豫中小债”两家发行人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电磁线)和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起重)被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终止发行人信用等级。理由为上述两家发行人“未出具2015年审计报告和未提供跟踪评级资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联合资信12月8日发布的跟踪评级报告显示,“11豫中小债”的债项跟踪评级结果仍为AA,与上次相同。而在8个发行人中,除上述两家之外,另有两家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被调降;而作为集合债券担保人之一的新乡市发展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仅为C。

 

两发行人未提供评级资料

 

相关资料显示,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等共8家河南省中小企业,于2011年2月发行了一期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期限为6年,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票面利率为7.8%。2014年2月16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后,未回售债券部分总额为1.38亿元,兑付首日为2017年2月16日。

 

作为该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第一创业近日发布了“11豫中小债”两家发行人被终止跟踪评级的风险提示。

 

记者查询相关跟踪评级报告发现,华宇电磁线、新乡起重上次评级结果分别为B/负面、BB/负面。因未出具2015年审计报告和未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联合资信12月终止两家发行人信用等级。

 

两家公司在本期集合债券中的剩余发债额度分别为1686.35万元和1123.26万元。

 

联合资信在报告中表示,跟踪期内,根据联合资信现场调研得知,受宏观经济增速下行、新乡市金融环境紧张及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华宇电磁线在手及新签订单量少,产能开工不足,公司经营维艰。跟踪期内,根据联合资信现场调研得知,受累于新乡市金融环境紧张、企业融资困难导致新乡起重经营资金紧张,勉力维持生产经营;由于现金流紧张,公司难以承接大额订单,并收紧销售收款政策,较大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尽管部分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被降,两发行人被终止跟踪评级,但“11豫中小债”2014年回售后,待偿余额规模较小,考虑到本期集合债券采用联保模式、再担保措施的实施,以及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调,综合评估,本期集合债券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低,联合资信12月8日维持“11豫中小债”信用等级为AA。

 

新乡担保已无代偿能力

 

根据“11豫中小债”相关发行资料,本期集合债券由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担保)、安阳市信用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统一担保人,以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方式提供债券担保,并由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债券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一般保证担保。

 

此外,本期集合债券设立偿债专户,提取债券发行总额的10%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由统一担保人缴纳。联合资信在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中披露,截至2016年11月底,本期集合债券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是剩余发债额度的5.99%。

 

而根据第一创业12月22日发布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各统一担保人尚未按约定足额缴纳风险准备金,“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第一创业及时与统一担保人进行了沟通,并多次催缴,但截至目前尚未足额缴纳,故出具了风险提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11豫中小债”剩余部分的计息期限为截至2017年2月15日,兑付首日为2017年2月16日。也就是说,该债券的存续期仅剩两个多月。

 

记者还注意到,作为统一担保人之一,新乡担保的最新跟踪信用评级结果仍为C,与上次相同。

 

2014年,新乡担保董事长及总经理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法院尚未判决,该事件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截至2016年9月底,新乡担保其他应收款10219万元,主要为股东和个人借款以及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查封款,该类项款存在重大风险。联合资信根据对新乡担保目前的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综合判断,其已不具备代偿能力。

 

至于“11豫中小债”的统一担保人能否在最后的两个多月内完成风险准备金的足额缴纳,债券2017年2月16日能否到期兑付,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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