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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第一份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已通过基金协会审核

2016-05-09 张洁、李嵩飞 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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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的基础性作用,中国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管理人,如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协会将注销登记,而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管理人必须按照协会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在上述背景下,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张洁律师、李嵩飞律师于2016年3月下旬承接了第一单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法律意见书的业务。为确保客户能在5月1日前及时备案,预留充足的反馈修改时间,团队成员加班加点,在2016年4月8日将法律意见书正文提交给协会。此后经过数轮反馈修改,法律意见书最终合格通过。
        由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业务是公告后才出现的新型业务,对于法律意见书的模版、合格与否的标准并无现成的参照,目前承接该业务的律师基本是在参照协会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指引》的同时,借鉴新三板和IPO法律意见书的经验。但两位律师建议,更重要的是在每一轮的反馈意见中,与审核人员保持及时的沟通,确保理解审核人员提出的质疑和要求,并在新一轮修改中切实解决。对于比较原则性的意见,必须联系经办的审核人员,请其进一步明确需要修改的地方和修改建议。
        已经在5月1日之前提交法律意见书但尚未得到通过信息的律师同仁,也不用紧张,因为协会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针对公告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或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适当顺延办理时间直至2016年8月1日,相信后期的法律意见书会更加的成熟和完善。
        张洁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拥有法律硕士与工科学士双重学位,现为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执业领域:公司业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劳资纠纷、企业培训。
        执业经历:先后担任过专职律师以及上市公司法务主管。自2010年律师执业以来,为韩国希杰、华夏视联、香港TVB、湖南卫视、四川三建、中加贸易、永乐电器等数十家国内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累计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深受客户信赖。张洁律师办理的案件多次被上海法院网、新民网直播,受到众多媒体广泛关注。

        张洁律师尤其重视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的法律服务市场,致力于为创新企业、技术孵化基地、科学技术园区等提供高质量的股权架构、人力资源、投融资领域的非诉讼、仲裁及诉讼各类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建立合规和风控制度,实现长远稳定的发展。
       李嵩飞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2月开始执业,现为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执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公司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刑事法律服务。
        执业经历执业以来,先后为中国五冶集团、东方电气股份公司、华西集团、长虹集团、重庆海王集团、新新贷、弘羊金控、亿多世(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华通输配电集团、上海阀门五厂、上海民生现代美术馆、浙江安德电器、上海约普电器、东方风行、订餐小秘书、甫田网等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在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公司法事务、金融投资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受当事人信赖及赞誉。
        参与办理和独自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上海法院网、东方网、新民网、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直播,受到众多媒体广泛关注。
申浩律师事务所SUNHOLD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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