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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局赦免境内失去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可继续工作

BROVISA BROVISA移民顾问团队
2024-11-12

按照加拿大IRPA/IRPR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加拿大居住必须需要有合法身份。


在加拿大境内,签证过期意味着失去了身份。按照以往常规政策,如果申请人在合法身份过期90天后,是不可以申请恢复身份的(RESTORATION OF STATUS),不能继续学习或者工作。只能“黑”在加拿大,同时通过唯一的途径申请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而且TRP等候时间长且结果不确定。


2020年7月14日,加拿大移民局IRCC发扬了人道主义精神:赦免了自2020年1月30日之后身份过期,且身份过期期限超过90天的申请人,允许他们直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仍然可以申请恢复身份。此豁免适用工签、学签持有人和visitor。


同时,过期工签的申请人在递交了申请恢复身份申请及雇主担保类别的工签申请期间内,也是仍可以继续合法工作的,而按照常规政策,恢复身份期间是不可以工作的。


今日,IRCC再次更新了相关具体细则。


一、具体申请条件


A.外国人身份恢复具体资格要求


为了符合本公共赦免政策[PP.A]规定的恢复资格,外国申请人必须


  • 于2020年1月30日就已经在加拿大且拥有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此后一直留在加拿大,并在2020年1月30日之后前失去了临时居民身份且超过了90天;并且

  • 已根据R182(1)款申请恢复临时居民身份,并根据R306(1)款支付了相关的申请处理费。

注意:2020年1月30日之后进入加拿大的外国公民不符合本政策条件。


B.外国人寻求临时工作授权资格要求


为了有资格获得临时工作授权[PP.B],外国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1. 已经提交了封闭工作许可申请和身份恢复申请,且还没审理结果的;同时根据IRPR306(1)款规定也已经支付了相关的申请费;

  2. 在他们提交恢复临时居民身份的申请之日前的12个月内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

  3. 打算为所申请的LMIA/或LMIA赦免类的工作许可申请中指定的雇主工作;

  4. 已经采用电子方式(例如IRCC WEBFORM)提交了本政策赦免申请的;

  5. 在申请的工作许可作出决定之前,已经按本政策申请豁免的。


B(1)适用本政策情况示例:


  • 外籍人士A的工作许可证于2019年12月30日到期,他们失去了境内合法身份。他们于2020年3月1日(失去身份的90天之内)提交了一份恢复和工作许可证的申请,他们的申请仍在等待决定。

  • 外国公民B的工作许可证于2020年3月1日到期,并且失去了合法身份。他们于2020年10月1日提交了身份恢复和工作许可申请,而有关工作许可申请的决定仍在等待中。


B(2)政策不适用情况示例:


  • 外籍人士C的工作许可证于2019年3月30日到期,他们以访客身份在加拿大延长了逗留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外国公民由于不符合资格标准(也就是说,他们在过去的12个月内没有持有工作许可),因此无法按照本赦免政策中受益。

  • 外国公民D是无需申请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劳工,正在恢复其身份并找到了工作同时申请了工作许可证,但他们在提交恢复申请之日前的12个月内未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证。


注意:R200(3)(e)款规定,签证官不得向在申请前六个月内失去合法身份但仍从事未经授权工作或学习的申请人发放工作或学习许可证。在2020年1月30日之后未经授权的工作或学习的情况下,则可按政策要求赦免继续发放工作许可。


二、影响


该赦免政策于生效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收到的符合条件的申请均适用本政策。


该政策最大的利好对象应该是受疫情影响的封闭工签持有人/省提名申请人,可以拥有更多时间和机会选择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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