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视角 | 移民代理未收到提醒邮件,加拿大签证官应当直接联系申请人
在最新一个Case Law判例法中,加拿大联邦法院对签证官在处理永久居留(PR)申请中的行为作出了重要判决。该判决强调了在移民过程中,签证官必须尽职履行其沟通责任,确保申请人能及时收到相关信息。这一判决对未来的移民申请处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A) First, the decision-maker determines whether to exercise discretion to proceed to reconsider the previous decision; and
(B) if the decision-maker decides under the first step to reconsider, then it performs that reconsideration.
总结来说,就是做Recon申请需要遵守:第一步,签证官决定是否行使他/她的自由裁量权重新审理初始签证申请,如果决定了,则才能进入第二步正式重审。
最终,联邦法院认定司法审查通过,发回重审。Xu的PR重新审查申请移交给另外的签证官再次审理。
对于申请人来说,该判决强调了在移民过程中保持通信畅通的重要性,确保所有联系方式均为最新。对于移民官员来说,该判决明确了其在处理申请时的沟通责任,必须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收到所有相关信息,尤其是在知道通信失败的情况下。
本案还提醒申请人,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重新审理(reconsideration)申请确实可以比重新申请或提起司法审查更为经济和有效。每一次的Recon申请,签证官均有义务积极回应。
最后,祝愿各位同学端午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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