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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法视角 | 移民代理未收到提醒邮件,加拿大签证官应当直接联系申请人

TIM BROVISA移民顾问团队
2024-11-11

在最新一个Case Law判例法中,加拿大联邦法院对签证官在处理永久居留(PR)申请中的行为作出了重要判决。该判决强调了在移民过程中,签证官必须尽职履行其沟通责任,确保申请人能及时收到相关信息。这一判决对未来的移民申请处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Case Law详情


Xu先生是香港公民,2016年通过魁北克投资移民类别申请永久居留签证,PR申请于2020年10月获得批准。

然而,由于COVID-19疫情期间的旅行限制,Xu先生及其家人在移民签证到期前未能进入加拿大。2021年8月10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向Xu的代理人发送了一封确认邮件,要求其在七天内确认是否仍有意移民加拿大。然而,这封邮件因电子邮件地址问题而未能送达而被退回。


由于未收到确认回复,IRCC在2021年8月22日关闭了Xu的PR申请。之后,Xu及其代理,议员均多次请求移民局重开申请,重新审理(Reconsideration)Xu先生的PR申请,但均被IRCC拒绝。


Xu最终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申请,质疑签证官拒绝重新审理其PR申请的决定。

联邦法院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指出签证官在决定不重新审理Xu的PR申请时未能充分考虑所有相关情况,使其决定显得不合理。


法院强调,签证官在处理重新审理申请时,必须全面评估所有相关证据和情况,而不仅仅是依据申请人未提供新的证据就简单拒绝。


法院特别指出,签证官在发现邮件未能送达时,应该主动联系申请人,尤其是在知道邮件发送失败的情况下。签证官未能采取进一步行动,直接联系Xu或使用其他联系方式,这一行为被法院认为是签证官未尽其职责。

Reconsideration重审申请


之前我们在其它的文章中【判例法视角 | 初次递交至关重要:加拿大签证申请的成功秘诀】分享过Recon的机制。

申请Recon步骤有两个阶段:

(A) First, the decision-maker determines whether to exercise discretion to proceed to reconsider the previous decision; and

(B) if the decision-maker decides under the first step to reconsider, then it performs that reconsideration.


总结来说,就是做Recon申请需要遵守:第一步,签证官决定是否行使他/她的自由裁量权重新审理初始签证申请,如果决定了,则才能进入第二步正式重审。


而在本案Case Law中,法院再次强调:虽然签证官确实有Discretion自由裁量权来决定是否进去第二步。但是签证官仍负有法律义务,需要考量案件相关的具体情况(Kurukkal at para 5; Kaur at para 43)才行


最终,联邦法院认定司法审查通过,发回重审。Xu的PR重新审查申请移交给另外的签证官再次审理。


后话


对于申请人来说,该判决强调了在移民过程中保持通信畅通的重要性,确保所有联系方式均为最新。对于移民官员来说,该判决明确了其在处理申请时的沟通责任,必须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收到所有相关信息,尤其是在知道通信失败的情况下。


本案还提醒申请人,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重新审理(reconsideration)申请确实可以比重新申请或提起司法审查更为经济和有效。每一次的Recon申请,签证官均有义务积极回应。


最后,祝愿各位同学端午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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