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唐庄:养牛场二十五头牛遭电击死亡,获赔三十多万元

2017-11-12 你好卫辉

本文作者/卫辉法院 王伟祯

广告合作/ 13462311876、15516623722

投稿爆料/0373-4406999、18339990705


卫辉法院执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

       11 月 7 日,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将十七万余元赔偿款交到申

请执行人蔡德根手中,至此,卫辉市唐庄镇唐庄村牛场老板,将二十

五头牛触电死亡的赔偿款三十四万多元全部领取完毕。


        8 月 15 日,当牛场老板蔡德根从卫辉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第

一笔  171425  万执行款时,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年前自家牛棚遭电

击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噩梦

2016 年 3月8日下午 2 点多钟,河南省卫辉市唐庄镇唐庄村蔡

德根养牛场  2  号、 4  号牛棚里的  25  头待售肉牛突然死亡, 疑是遭电

击死亡。这真是一场噩梦!恰如晴天霹雳,令蔡德根惊慌失措。找到

本村电工郭德祥查找原因,原来 2号、4 号牛棚是钢管搭建的彩瓦棚,

1 号、 3 号是木制框架石棉瓦棚,中国移动通信用光缆及钢绞线拉线

搭在棚顶,顺着钢绞线巡查,又发现钢绞线的竖杆折断倾斜,拉线有

和村民尚全家的民用照明电线相交连接短路情况存在,不远处有用以

支撑通信光缆拉线。当天,国网卫辉市供电公司正在村上进行农网改

造施工,因施工未严格按照《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导致作业测

试供电线路时发生与不该相连的电线交叉连接。

(网络配图,与文章无关)

为明确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卫辉市唐庄镇唐庄村民委员会主任

郭明仁立即打电话报警,辖区唐庄派出所出警,并作有出警记录。因

事关重大,蔡德根马上找到事件各方当事人到场查看,并于事发当天

共同签署了《卫辉市唐庄镇唐庄村蔡德根牛场贰拾伍头肉牛触电死亡

事故善后处理事宜备忘框架协议书》(简称协议书),该协议书载明,

养殖场的25头肉牛死亡的原因是触电引起,蔡德根的经济损失不算

残值共 计 346500元, 除去收回牛皮款 10000 元,该起触电事故共给

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计款人民币  336500  元。


(网络配图,与文章无关)


诉讼

为了索要赔偿款,蔡德根作为原告分别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

有限公司新乡市卫辉分公司 ( 简称卫辉移动 )、国网河南卫辉市供电

公司(简称国网卫辉)、卫辉市唐庄镇唐庄村民委员会为被告起诉到

卫辉市人民法院。卫辉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该案,

法庭上卫辉移动以通信光缆构造以玻璃纤维和绝缘塑料材料为主,不

具有导电性能,不会造成触电事故,公司在协议书上签字的员工没有

接受委托,不具备认定牛是否是触电死亡及死牛价值的能力等理由要

求驳回诉讼请求。而国网卫辉也以事故与供电公司无关,协议书签字

人不具有鉴定牛死因的资质、知识等为由进行了答辩。被告唐庄村委

会未答辩。

(网络配图,与文章无关)

此案,经过庭审质证,辩论,法院认为,该案协议书是由各方当

事人于事发当天共同签署的  ,  其所载明的协议事实是不争之案件事

实,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法侵害,故

对原告诉请予以支持。卫辉移动对自己用于通信线路设施疏于管理,

致使涉案钢绞线拉线长期置放在原告养殖棚钢瓦顶上造成安全隐患,

对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关上述协议不发生法律效率的辨称,明

显违反《民法通则》第  43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定》第  4 、8  、 9 条之规定,依法不予支持。被告国网卫辉作为高度危

险作业施工单位,微友严格按照《电力安装操作规程》作业施工,导

致本案肉牛触电事故的发生,同时有没有证据证明本案的损失是由本

案原告故意造成的,根据《民法通则》第  123  条之规定,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  其不承认本案协议事实的辨称  ,故不予支持。被告卫辉市唐

庄镇唐庄村委员会,虽然是通向村民尚全家照明线路的电表外电线产

权所有人,但事发当时正值农网改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是专业的有

资质的国网卫辉,造成通向尚全家照明电线连接上通信公司钢绞线拉

线的责任依法不应由其负责,故原告要求村委会赔偿不予支持。依法

判决卫辉移动、国网卫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蔡德根经

济损失  336500  元;并互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  235  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卫辉移动、国网卫辉分别提起上诉。经新乡

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协议书内容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

客观真实,应予采信。国网卫辉上诉理由不足,不予采纳。卫辉移动

对其用于通信的线路设施疏于管理,致使涉案钢绞线长期置放在蔡德

根的养殖棚钢瓦顶上造成安全隐患;而国网卫辉作为高度危险作业施

工单位,未严格按照《电力安装操作规程》作业施工,二者对事故的

发生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上诉理由均不成立,

应予驳回。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执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二审判决生效。  5  月  24  日,案件进入执行程

序,卫辉市人民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及时将该案落实到法警大队副

队长孟凡平手中,孟队长接到该案后向卫辉移动、国网卫辉两被申请

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  、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风险告知书,

要求两被申请人执行判决,并告知失信的风险,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

卫辉移动将赔偿款及诉讼费 171425 元打入法院指定账户,8月15日

养殖场老板蔡德根领到了首笔赔偿款,11 月 7 日,又将国网卫辉的

赔偿赔偿款领走,至此三十多万元全部赔偿到位。


后记

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最终尘埃落定,从该起事故的发生警示人们,

提高法律意识是多么重要,牛场老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取证,并

找相关当事人现场协商取得第一手材料,虽然经过诉讼,但最终获得

赔偿,这表明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让人民

群众在司法案件中体现到了公平正义。

供稿:卫辉法院  王伟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