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常见问答(二)
存量住房
贷款利率调整
常见问题(二)
Q
我可以享受本次利率调整吗?
A
如果您的贷款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调整:
(1) 原贷款在2023年8月31日前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 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或借款人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3) 原则上应为按期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逾期欠息,可在归还积欠的住房贷款本息后申请调整利率。
Q
首套房贷款需要向银行申请利率调整吗?
A
对于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且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利率政策的住房贷款,在满足当前正常还款且不处于“利息分摊”阶段的前提下,不需要您主动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统一对满足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批量调整。对于符合批量调整条件的客户,我行在本周(9月19日-9月22日)发送批量短信通知。
Q
这次利率具体调整到什么水平?
A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根据原贷款发放时段确定调整水平:
(1) 2019年10月7日 (含) 前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 (原贷款合同期限) LPR利率执行。
(2) 2019年10月8日 (含) -2022年5月14日 (含) 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 (原贷款合同期限) LPR利率执行。
(3) 2022年5月15日 (含) -2023年8月31日 (含) 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 (原贷款合同期限) LPR-20个基点执行。
(4) 上述原贷款发放时间段内,如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水平,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
例如:
您的贷款是2022年4月发放的浮动利率贷款,执行利率为LPR+50个基点,当时所在城市发布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LPR+30个基点,那您的贷款利率本次调整到LPR+30个基点。
Q
什么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何查询?
A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是指当地人民银行官方公示的各时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您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查询。
Q
这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会涉及LPR调整吗?
A
采用LPR定价方式的贷款利率,由LPR和加减点值构成,此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调整的是加减点值,不涉及LPR取值调整。
Q
何种情况下需要您主动提出申请变更利率?
A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您可自9月25日起向原贷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一是原贷款发放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二是当前逾期住房贷款可在归还积欠本息后提出申请。
三是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可在完成LPR浮动利率转换后提出申请。
四是前期申请延期还本,贷款处在“利息分摊”阶段的,需先解除“利息分摊”后提出申请。
Q
“二套转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如何申请?
A
您可于9月25日起到原贷款经办机构办理利率调整。需要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婚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出生证(若有)及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以原贷款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Q
银行会告知我利率调整结果吗?何时生效?
A
首套房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您变更结果,因此次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敬请谅解。
您可在手机银行“贷款-贷后服务”栏目查询贷款利率调整变更结果。
利率调整完成后,将于生效当日起按新利率水平执行,生效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Q
逾期贷款会进行批量利率调整吗?
A
逾期贷款不进行批量利率调整。您可在归还积欠本息后,向原贷款经办机构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Q
银行对我的贷款利率进行了批量调整,我想调回原来的利率,可以吗?
A
我行充分尊重和保障借款人的自主选择权,如您对利率批量调整存有异议,可联系原贷款经办机构,我行支持作回调处理。
Q
我没有享受利率调整或对调整结果有异议,要如何处理?
A
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您可联系原贷款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