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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家关于电子科大举报事件的对话
来源:两位专家新浪微博
@童之伟:电子科技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发布处罚郑文峰高工的这份文件缺乏正当根据,实际上是严重侵犯郑老师合法权利和自由的行为,应当尽快撤回。任何组织无权随意制定道德、执行道德、做道德裁判,法外剥夺公民受宪法保护的基本的权利和自由。郑老师作为一个科技工作者,有权就科技史上的问题发表不同于其他人的看法。
@童之伟:微博能容纳此贴,高兴。个别机构太离谱的做法败坏我们时代的声誉,必须谴责、抵制。法律、宪法学者整天空谈“学理”,却对现实生活中践踏宪法的行为熟视无睹,实在是堕落的表现。
@陈有西: 附议童教授。鼓励学生举报老师,这不只是对现在时代伦理的破坏,更是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一种根本性的破坏。
@陈有西: 管伦理教化的国家部门非常重要。如果汉唐时期的国子监祭酒,敢鼓励太学生举报教谕,以下犯上,忤逆恩师,这个祭酒是要被腰斩的。
@童之伟:同意陈大律,要形成顺呼天理人情也符合国法的社会关系。
@童之伟:正常做法应当是鼓励学生与老师辩论,据理力争。如果老师不能做到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反而以身份优势打压学生,则学生可以违反师德嫌疑向校方报告。
@陈有西:但是学生青年为什么要去做这个举报的打手工具呢?20年后明白了再去向老师下跪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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