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
魏晶晶法官(左一)生前在法院开庭的情景
12月10下午,六安市中级法院员额法官魏晶晶,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上班时间突发急病不幸去世,年仅37岁。
37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她的突然殉职,让10岁的孩子从此没有了妈妈,也让年迈的父母被迫“白发人送黑发人”。
因为,“长期超负荷工作”已经让魏晶晶的头发很多都已经发白了。
儿子在魏晶晶去世后经常在夜里哭醒,他用稚嫩的笔写下“妈妈!我永远爱你!”魏晶晶“因公殉职”之后,她的“待遇”马上就升级了:被树为了典型。12月17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专程到六安看望慰问魏晶晶的亲属。
在这次看望慰问中,高院院长对魏晶晶给予了高度评价。“魏晶晶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十余年如一日扎根审判一线,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努力多办案、办难案、办好案,在生命最后时刻依然坚守在审判岗位上,是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榜样,她的事迹在法院系统以及社会上都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关注。”“要继续深入挖掘宣传好魏晶晶同志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法院干警化悲痛为力量,传承魏晶晶同志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为司法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信仰。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向魏晶晶同志学习,忠诚敬业担当,以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是在这次的慰问活动中,省里领导宣读了省高院决定为魏晶晶“追记”个人一等功的决定。
的确,这样一位爱岗敬业、年纪轻轻的女法官,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牺牲在了岗位上(说是累死也不为过),再怎么褒奖也不为过,被树为典型模范人物也“名副其实”。
体制已经以它自己的方式回应这样一起“突发事件”。但我总觉得,在一位法官活活累死之后,这画风这操作,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劲。整个法院系统,从领导到报道,似乎都在忙着褒扬累死的魏法官,但这一切,与她已经没有关系了。
她走了,无可挽回地走了。儿子失去了母亲,丈夫失去了妻子,父母失去了女儿,永远地失去了。再多的褒扬、荣誉、锦旗也换不回她年轻的生命了。然而,无论是领导的表态还是本地官媒的报道,在褒扬之外,似乎并没有任何的反思。
是什么样的体制和机制,竟令一个如此年轻的女法官活活累死?对于她的殉职,各级法院的领导们除了唱唱高调,难道不应该更多一份反省和检讨?难道不应该以之为镜鉴,更加关心和爱护那些坚守在司法一线的苦逼的司法民工们的身体和健康,以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重演?
然而,各级法院的领导们似乎真的忽略了这一点。他们只是专注于褒扬,并且还号召更多的法院干警们向已经殉职(累死)的魏法官学习——学习她“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的敬业精神。。。就在我们提笔写这篇短文的时候,又一条正能量的法院新闻映入眼帘:河南商丘,一名30岁的法庭男书记员,因为一个下午连开16个庭,活活累的晕倒在了法庭上。
然后,当地媒体又是如何报道这件事的呢?
没有一点点意外,依旧是:捧杀。
累死是榜样,晕倒是典型,这些甚至还会成为一些人的政绩。
要知道,仅仅2020年,“因公殉职”的法官已经不少了~
2020年11月2日夜,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赵玉民同志因病抢救无效去世,终年27岁。2020年10月16日早上6时,广东省清远市英德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庭长赵红波被其妻子发现在家中去世,享年39岁。2020年7月29日凌晨2时30分,经抢救无效,湖北省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军与世长辞,牺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年仅52岁。2020年6月23日9时11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戴宜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终年44岁。2020年5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突发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年仅56岁。2020年4月28日晚23时25分,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女法官王义在单位办公室加完班收工回家,刚走出法院大门,就在门前的公路上遭遇了突如其来的车祸,不幸身亡,殁年33岁。2020年3月9日22时53分,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女法官周国霞在家中坠楼去世。35岁女法官压力过大自杀,“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背后,是法官的不堪承受之重。唯独没有法院的领导关心一下,这群司法民工到底有多累,有多苦,还能不能“大干六十天”,还能不能再“五加二,白加黑”。。
既然没有人关心,那律新观察只好在这里不合时宜地呼吁一下奋战在体制内的“司法民工”朋友们自我保重:
一定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注意休息,健康无价!
其他的一切荣誉、锦旗甚至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之类,在宝贵的健康面前,统统都要靠边站。
西北政法的陕西虐恋:侍君二十年,名分犹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