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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首次明确:普通大学生课余时间兼职做家教,违规!
据浙江政务服务网9月10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当天就“双减”政策背景下大学生家教问题作出了一则答复。
网民9月8日留言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想咨询一下大学生家教是否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大学生通过家教机构进行家教,是否会因为违反政策规定受到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
杭州市教育局9月10日答复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14条“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因此:
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不能开展针对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
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通过家教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也必须按照国家“双减”相关政策执行。
此前,位于上海的华师大家教中心8月18日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华师大家教中心将终止相关业务。
公告介绍,华东师范大学家教中心自1995年成立以来,至今已经为校内无数同学提供了勤工助学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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