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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医院院长:很多女人喜欢我…被逮捕时还在XXOO

律新观察 2023-10-06

贪官刘松涛好写性爱日记 被捕时身揣安全套

作者: 沈义 张典斌

“人才”刘松涛被引进到重庆,担任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副厅级),他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业绩突出。但是背地里他却抓住一切机会收受贿赂130余万元,在其糜烂的生活中还留下了“性爱日记”。最终,检察机关将这位“双面院长”送上法庭。

2008年1月2日,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1

“正义”举报


2006年初的一天,重庆市检察院收到一份署名为“正义”的举报:

“院长刘松涛以改革之名,违规开展对外医疗合作,收取合作方支付的款项,并在医疗设备采购中收取巨额贿赂。”

除此以外,举报人没有提供更多信息。

时年45岁的刘松涛在重庆这个直辖市曾经是个人物,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等个头,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十分健谈。2000年底,通过人才招考,他担任了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三院)院长,并先后荣任重庆市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副会长。

三院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的一所大型综合一流医院,曾经获得过很多荣誉,“正义”的举报事关大型综合医院主要领导涉嫌犯罪的事实,必须慎重对待。为了不影响三院正常的诊疗秩序,维护三院声誉,重庆市检察院决定对刘松涛展开秘密初查。

经过梳理,侦查员发现一个不正常的现象:2004年6月,三院通过一家医药公司负责人老甘购买的多功能数字化X光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光机两台大型医疗设备,合同价为890万元,同期市场价仅为700万元,两者相差近200万元。

侦查人员当即决定接触老甘,嗅到风声的老甘却潜藏到成都。老甘还购买了十多张手机卡,不断变换号码与外界联系。但是检察官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还是找到了老甘。

实在躲不过去了,老甘只得承认,三院购买多功能数字化X光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光机后,他送给刘松涛50万元。

正面接触刘松涛的时机已成熟。




2

贪婪本色


2007年1月,刘松涛听到风声,参加政协全体会议的时候,他以到外地开会为名,向会务组请假。

刘松涛有可能潜逃。1月26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刘松涛立案,并随即决定将其逮捕。

到案后,刘松涛死不认账。

依法搜查时,在刘松涛的宿舍里找出不少反贪污、贿赂侦查技能的录像。看来刘松涛收受贿赂的时候,已经作好了反侦查的准备。

“五一”长假到了,侦查取证工作没有停止,刘松涛涉嫌犯罪的证据一一被固定。看守所里的刘松涛也没闲着,他时而写下遗书,时而表示“用鲜血捍卫‘改革成果’”……但这一切丝毫没有动摇侦查员的决心。

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刘松涛案列为全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十大挂牌督办”案件。

5个多月过去了,侦查员的千份证据令刘松涛的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刘松涛担任三院院长以来,对外开展了不少医疗合作项目,添置了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但是刘松涛大权在握,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捞钱的“良机”。

刘松涛假拓展业务范围之公,济大肆敛财之私,是其实施受贿犯罪的主要手段之一。

2003年底,刘松涛与黄副院长商量,将一医疗合作项目交由江苏一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员小戴来运作。在刘松涛的直接关照下,小戴顺利接手了该项目,并为该合作项目投入了部分资金。

2005年初,三院财务部门对2004年7月至12月的该合作项目进行核算,沿袭惯例对三院的人力和物资等投入以实际市场价格计算,加上设备的折旧,总支出金额实际应为150万元。但刘松涛为使戴获得更多的利益,竟指使财务部门变更项目结算办法,变通行的市场价结算为成本价结算,连最起码的设备折旧费也被“忽略”掉,如此一来,总支出金额就减少至105万元。

但是支出减少的部分三院并没有因核算的改变而节约下来,这部分支出实际上还是被三院买了单。其中的“猫腻”是这样的:在合作项目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该项目的支出,从而使合作项目总利润部分增加,而小戴由此就可以按照双方事先确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实际上多分到利润。

之后,双方的核算便一直按照这种方法计算。

2005年底,审计部门审计出该项目违规,其中核算方法是违规的内容之一,双方不得不中止“合作”关系。到最后清算时,刘松涛大笔一挥,由三院“补偿”给小戴10万元“损失费”。在该项目存续的两年期间里,小戴实际获纯利48万元左右。对这些,刘松涛与小戴都心知肚明。2006年初,小戴送给刘松涛16.5万元。

刘松涛除了自己收受贿赂之外,还与本院的黄副院长一起,在对外医疗合作中共同受贿23.47万元。

2004年5月13日,上海一租赁有限公司与三院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三院提供一台医疗设备,合同总金额530万元。公司表示可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市场咨询费”,算来也就是十多万元的回扣,而刘、黄两位院长则提出要30万元至40万元左右,该公司表示同意。不久,三院即与该公司签订了正式的融资租赁合同。

刘松涛和黄副院长十分“精明”,他们要求租赁公司将这笔回扣以“市场咨询费”的名义打入他们指定的账户中。随后,租赁公司将23.47万元直接划入刘松涛和黄副院长指定的账户中。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上半年,三院欲购买多功能数字化X光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光机系统。还是前面提到过的老甘得知后,取得了日本一家品牌公司相关设备的代理权,并以医药公司名义参与投标。老甘找到刘松涛“沟通”并承诺事成后感谢。在这之前,老甘就曾为了销售药品给三院,给刘松涛送过一块价值1.22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

2004年6月,老甘顺利中标三院的多功能数字化X光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光机两台设备,中标价为107.6178万美元(含税),折合人民币890万元,高出同期市场价200多万元。由于中标价格过高,院内质疑声起,刘松涛的一句“要相信招标公司”,就使得三院一片寒蝉,结果老甘从中获利近200万元。事后老甘未及时“兑现”承诺,刘松涛打电话找老甘,老甘又拖了2个月,到了2005年8月,老甘才给了刘松涛20万元。

刘松涛清楚,老甘赚得一塌糊涂,便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又多次催要好处费。同年9月,老甘经不住刘松涛的“骚扰”,只得又送给刘松涛30万元现金。

2002年底,三院准备启动一项工程,几家公司纷纷找上门来,希望能接手此工程。海南一医疗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驻重庆办事处曾主任给刘松涛打电话,一番自我介绍后,提出要拜访刘松涛,刘答应晚上在办公室见面。当晚,曾主任用信封装了3万元钱“投石问路”。刘对曾主任带来的资料并不感兴趣,但当曾主任将装有3万元钱的信封放到办公桌上时,刘松涛的兴趣马上高涨了起来。他看了一眼信封,又把信封拿起来掂了掂,接着就把钱还给曾主任。曾主任坚持要给刘松涛,但刘却问道:“你们做这个项目,一般返几个点?”曾主任没想到院长会直接问“回扣”。尽管曾主任在商海浸淫多年,这样的情况还很少遇到,竟一时语塞。刘松涛“干脆”说:“现在为这事来找我的公司很多,一般都给我三四个点。”为了顺利中标,曾主任答应按刘松涛说的办。不久,曾主任所在公司以高出其他公司100多万元的价格中标。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曾主任请刘松涛吃饭,饭后,曾主任送给刘10万元现金。

2003年上半年,三院业务大楼装修。因得知老甘与刘松涛关系很密切,从事个体装修工程的袁老板和徐老板找到老甘,让其转告刘松涛,承诺事成之后按工程款总额的5%给好处费。不久,袁、徐中标承接了该工程。工程开工后,袁、徐通过老甘于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先后4次共送给刘松涛30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在刘松涛担任院长的5年期间,多次收受贿赂共计达131.195万元。


3

女人喜欢


刘松涛自诩为“有情人”,称“有很多女人喜欢我,我也没办法”。

其实,之所以有“女人缘”,除了刘本人能言善辩,更重要的还是他院长的权力与地位。刘松涛有记日记的习惯,但并不是记事,而是记情,记与不同女人来往的经过与细节,他将女人们发来的“亲密”短信也抄录在日记中。

“今天,打电话给晓彬,约好在饭店吃饭,还没到下班时间,开着车去接。晚餐味道很好,我们慢慢地享受着这人间美味。饭后,去她家,我们的情绪很好,都很投入……”

“今天在办公室真是无聊,后来给紫鹃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玩,共进晚餐之后,便……”

在刘松涛的日记里,这样的内容随处可见。侦查员甚至还在刘松涛的日记中发现了他出差时嫖宿幼女的记录。

在他被逮捕前的一个小时,他还去一住宅小区找女人寻欢作乐,侦查员从其身上搜查出一个刚刚用过的安全套。但是,就是这样一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由于平日里的巧言令色,确也迷惑了一部分人,就连检察机关在查处刘松涛时,还有女人替他“申冤”,并执意要嫁给他。


4

脱轨之祸


刘松涛极力推行的对外医疗合作没有相应的制度与程序设计,全凭刘一句话,就可以和其他机构甚至个人合作。外界看到的是三院业务的迅速扩张,但这些并没有给三院带来什么利润。在与曾主任开展的合作项目中,三院对该项目无相应的核算办法,以至于刘松涛可以任意确定核算办法,刘一句话就可以将市场价核算变为成本价核算,由此给三院带来巨额经济损失。在三院的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中,虽然有设备采购委员会这样的机构,院领导、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参与了对采购设备的讨论与决策,但这些都形同虚设,刘通过事前给人“打招呼”等形式,使“民主决策”走了过场。

其父亲曾给检察机关写过一封信介绍刘松涛,刘松涛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发奋读书努力向上,是好孩子、好学生。1977年7月到1979年8月的两年时间,刘松涛在湖北省孝感地区当知青,后来进入同济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读书深造,并取得了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底,重庆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高素质人才,刘松涛被选中担任三院院长。应该说,这是刘松涛不断努力所取得的成绩。但远离家人和朋友的刘松涛,脱离了约束,单位的监督也软弱无力,刘松涛没能管住自己,一步步走向毁灭,数十年的努力与奋斗化为乌有。

2007年10月22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将刘松涛一案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1月2日,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刘松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31.195万元及其收益予以追缴。

“双面院长”刘松涛为自己的堕落与贪婪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声明|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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