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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智资讯】国智所副主任周磊律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国智法苑 2023-08-27

2021年12月28日,全国妇联在京发布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共796个单位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798人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国智律所副主任周磊律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是广州市律师行业该奖项的唯一一名获奖者。

周磊律师,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多年来,周磊律师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行政诉讼专业优势,先后为市、区两级多个妇联组织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积极参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热心公益事业。2021年4月获得“广东省律师行业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2020年获得“广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获得广东省司法厅“嘉奖”、2017年获得广东省律师协会“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

0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围绕党委政府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周磊律师始终能够坚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为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提供法律顾问为主要执业方向。在执业履职过程中,都能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5年以来,周磊律师带领近三十人的法律服务团队,在为广东省、市、区(县)超过70家党政机关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或担任兼职法律顾问的同时,也担任了广州市妇联、越秀区妇联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担和参与了大量涉及妇女儿童工作相关的政府合同审查、地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等工作,为妇联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周磊律师从自己的执业方向和专业角度出发,积极协助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专题调研,特别是在对广州市出嫁女权益保障课题上,展现了良好的业务素质,为维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提供了大量、专业和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02

坚持用专业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积极维护涉及出嫁女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周磊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领团队处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涉及到“出嫁女”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及其股份分红的案件。周磊律师在担任省、市信访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发现,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的“出嫁女”权益保障的纠纷包括成员资格确认、股份分红、征拆补偿等方面的问题,法律依据不足,处理难度较大,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现象不断发生。

2017年,周磊律师在省人大人民来访接待的的过程中,发现广州市荔湾区的邝某等人因村集体经济组织取消其股东资格及一切分配待遇,不服其所在街道办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长期通过信访途径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也始终得不到解决。周磊律师通过接访后发现,该行政处理决定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应当依法通过复议、诉讼途径解决。为此,经过向当事人耐心的解释说明,引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过法院审理最终撤销了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处理决定并经责令重做,支持了邝某等人的全部诉求。近十年来,周磊律师先后处理了数百起涉及到“出嫁女”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及其股份分红的行政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在积极协助基层政府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及时总结广州及其周边地区处理该类案件的“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三步走”的经验和做法,利用法律文书大数据分析、梳理出广州地区的“出嫁女”案件的裁判指导意见,并在各级政府部门、省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律师协会的各类法治培训中以案说法,为维护涉及出嫁女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奔走宣传,受到广泛好评。


03

积极开展专业研究,履职尽责代理诉讼个案,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周磊律师的执业领域是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2018年在代理原告某单位不服被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不予足额发放生育保险待遇一案中,对“被告市社保中心以原告2017年2月未按时替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为由,不予足额发放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对市社保中心所依据的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告市社保中心以原告2017年2月未按时替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为由,不予足额发放生育保险待遇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市社保中心限期补发涉案生育保险待遇未足额发放的部分。同时,对案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后指出,市社保中心将涉案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后果直接等同于必然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以此为由拒付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属于对该款规定的错误理解。周磊律师在代理该案件的过程中,积极发挥行政法的专业优势,认真查找、研读各类法律依据,制定详细的诉讼方案,尽职尽责地出庭应诉,该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当地依法处理涉及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等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指导案例。

04

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活动,开展民法典宣讲,投身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


周磊律师作为广州市妇联咨询专家库的成员,多次到市妇联12338妇女热线、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参加省、市妇联主席“倾听妇女心声关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妇联主席“3.8”接听热线活动,为来访来电妇女解答法律问题,及时处理和回复网站和邮件的咨询。积极参加妇联、法院、复议机关组织的各类维权案例的研讨会,深入基层社区对妇女维权个案进行分析、指导。周磊律师作为广州市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专家组成员和广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成员,参加了《广州市文明促进条例》《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等多部地方立法的专家论证会,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得到了立法部门的采纳。

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后,周磊律师在协助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梳理与民法典相关的行政法律规范、制定行政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指引的同时,结合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的宣讲工作,目前已经为省、市、区十余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完成了近30场的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其中也包括了为妇联组织开展的多场《有家有爱好家风——《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继承编解读》的专题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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