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业务探讨丨合营企业变为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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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合营企业变为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问
视野网友:
请问:本期收购合营企业另外一个股东持有的该合营企业的50%股权后,该合营企业变为全资子公司。
母公司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该如何处理? 单体层面长投价值如何确认?合并层面如果按非同一控制合并处理,是将该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长投之间的差额计入商誉吗?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1、个别报表层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二款处理: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合并报表层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即:个别报表层面的投资成本=原持有50%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到购买日的账面价值+追加收购50%股权的投资成本
合并报表层面的投资成本=原持有50%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追加收购50%股权的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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