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业务探讨丨供应商货款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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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供应商货款折扣?
问
视野网友:
请教陈版,公司与供应商原采购合同规定为票据付款,后签订补充协议改为货币资金支付,供应商承担一定比例折扣。对公司来说该折扣应当冲减采购成本,还是计入财务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话作为什么项目列示呢?同时公司作为供应商也存在支付方式改变而承担折扣的情况,折扣如何处理?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该事项属于债务重组(修改债务条件)。所享受的折扣列入投资收益。
本企业作为供应商(债权人)在后续货款结算过程中为提前收回货款同意给予客户折扣的,也属于债务重组,所减少的款项作为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借记投资收益。
注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销售合同中明确的现金折扣条款按可变对价处理,最终调整收入。这里要注意区分“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现金折扣条款”和此处“结算过程中双方对结算方式的修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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