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业务探讨丨新租赁准则支付租金的现金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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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新租赁准则支付租金的现金流列示?
问
视野网友:
如题,按新租赁准则的第五十三条中:在现金流量表中,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按本准则第三十二条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请问,就一般的生产企业而言:
如果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是否需要拆分本金和利息,分别计入“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如果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是否一并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这些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个人理解:
1、不区分本金、利息,全部列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列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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