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FM】帮你轻松归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相关政策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财税FM Author 婷婷
这期内容咱们来聊一聊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之所以称之为新的,是因为早在国税发[2009]81号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了明确规定,企业拥有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如果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或者是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这项规定大家应该已经比较熟悉了,咱们今天聊得新固定资产加速优惠政策在2014年开始实施,一开始主要涉及到六大行业,到了2015年又进一步扩大了优惠面,主要涉及到六大行业四大领域,前后发布的主要文件有四个,内容很多,重复的不少,为了方便大家记忆,我简单汇总了一下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
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几个需要明确的概念
(一)六大行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四大领域: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
(三)新购进:包括所有行业新购进、六大行业新购进和四个领域新购进
1、所有行业新购进是指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
2、六大行业新购进是指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
3、四大领域新购进是指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
(四) 加速折旧优惠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计算方法文稿里面有简单的例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具体计算方法示例如下: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物品:生产工具
不含税单价:18000
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5年
适用寿命:5年
预计净残值:900
缩短折旧年限方法:企业按照3年(5*60%)计提折旧,企业每年的折旧额为(18000-900)*1/3=5700
双倍余额递减法:第一年折旧额18000*2/5=7200
第二年折旧额(18000-7200)*2/5=4320
第三年折旧额(18000-7200-4320)*2/5=2592
第四年折旧额(18000-7200-4320-2592-900)/2=1494
第五年折旧额(18000-7200-4320-2592-900)/2=1494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1+2+3+4+5=15
第一年折旧额(18000-900)*5/15=5700
第二年折旧额(18000-900)*4/15=4560
第三年折旧额(18000-900)*3/15=3420
第四年折旧额(18000-900)*2/15=2280
第五年折旧额(18000-900)*1/15=1140
加速折旧的一般规定(针对所有企业)
谈过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都有一个误区,企业认为自己既不属于六大行业,也不在四大领域之内,那么这项优惠政策就与本企业无关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包括两个部分,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一般规定和适用于六大行业四大领域企业的专门规定,下面咱们来分别说一说。
(一)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
1、所有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这里对用途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专门用于研发)
(1)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 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非新购进的仪器、设备(对用途没有限制,但金额较小,优惠力度不大)
(1)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持有单位价值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般不享受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的专门规定(六大行业四大领域)
(一)六大行业、四大领域新购进固定资产
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四大领域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这里对用途没有任何限制)
(二)六大行业、四大领域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这里强调的是小微企业,用途的限制没有那么严格,只要用于研发就可以)
➤ 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 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需要做的
为了方便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是不需要履行备案手续的,直接在汇算清缴中申报优惠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并建立台账,准确反映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作者简介:
婷婷,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某省国税系统日常管理能手,兼职培训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