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商务部印发《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
近日,商务部印发《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外贸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各级外贸主管部门工作的行动指南,为外贸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参考。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外贸发展既有坚实基础、也面临严峻挑战。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经贸关系更加复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比较优势减弱,产业和订单向周边国家转移,我国外贸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同时,我国依然存在许多有利条件,外贸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产业互补优势没有改变,外贸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加快的趋势没有改变。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外贸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抢抓机遇,务实应对挑战。
《规划》强调,外贸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统领对外开放,大力实施优进优出战略,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结构转动力,巩固和提升传统竞争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
《规划》要求,努力推进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外贸商品结构、经营主体结构和贸易方式“五个优化”,努力推进出口形式、竞争优势、增长动力、营商环境、我在全球经济治理地位“五个转变”,实现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动力加快转换,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贸易大国地位巩固,贸易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规划》提出外贸工作八大任务。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出口迈向中高端;提升外贸企业跨国经营能力;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水平;促进加工贸易和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扎实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平台、国际营销网络“三项建设”。
《规划》强调五个方面外贸发展的保障措施。完善外贸政策体系,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税政策,改进金融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双向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和贸易相结合,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合作共赢的国际经贸关系,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提升国际经贸规则话语权,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机制。
《规划》与以往规划相比,突出的特点是:
在发展理念与目标方面,强调在外贸稳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调结构,从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提高外贸持续发展新动能。《规划》没有设定规模增速的量化指标,而是细化结构调整目标,提出努力推进外贸结构“五个优化”,努力实现发展动力“五个转变”。这一调整符合经济全球化发生深刻变化、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符合世界贸易发展普遍规律,也是中国外贸进入新阶段的客观需要。要摆脱数字情结、速度情结,从短期稳增速转到长期调结构、培育新优势新动能、推动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上来。
在主要任务与措施方面,强调在完善外贸政策体系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产业和双向投资对外贸的促进作用,优化国内营商环境和国际发展环境,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强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更加注重贸易与产业的结合,注重推进创新驱动,强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从源头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发挥双向投资对外贸的促进作用,培育以营商环境为核心的引资新优势,加快品牌培育和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培育跨国公司;更加注重深化合作共赢的国际经贸关系,积极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引领多边、区域、双边国际经贸规则制订,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积极主动应对贸易摩擦。
全文如下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商贸发〔2016〕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外贸调结构转动力,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商务部制定了《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并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商务部
2016年12月26日
附 件 下 载名称: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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