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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案】用真心搭建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

2018-04-18 山西高院

2018年4月16日上午,这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案件当事人霍某怀着激动的心情将精心制作的锦旗交到长治中院刑二庭史法官手中,锦旗上“正气浩然、执法如山”的大字鼓舞着每位审判工作人员。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秦某骑摩托车带被害人霍某从潞城市某旅馆离开,因霍某与秦某的朋友张某有矛盾便伺机报复,在途径潞城市侯家庄村附近土路时,秦某掐住霍某脖子,致其昏迷后将其拖到旁边田地里,见霍某醒来,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朝霍某的颈部连捅数刀致其死亡,后又将尸体奸污。



现场回放:

经了解,本案被害人父母均系聋哑人,且被害人系其刚刚成年的独生女儿,被害人父母情绪很大,不易沟通,并扬言要把家搬到中院,让承办人承担赡养责任。


承办人积极安抚被害人亲属情绪,为其专门聘请了翻译。经过翻译的沟通和承办人的耐心疏导,被害人父母的心门逐渐打开,其称二人均是聋哑人,靠在方便面厂打工维持生计,好不容易盼着女儿成人赡养自己,可不料遭遇如此晴天霹雳。


当时见到自己女儿的尸体后几近崩溃,得知尸体还被奸污更是怒不可遏,要求严惩被告人。在承办人的劝导下,被害人亲属答应民事部分调解,可最终因为差距过大未能达成调解。


最后,在合议庭认真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严惩。





法官后语:在审理每一起案件中,法官只要用心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其诉求,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可以有效的避免矛盾激化。


编辑:梁慧杰


供稿:长治中院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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