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服务对象“辛苦费”、出差绕道旅游景点……后果很严重!
“两节”期间,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把握关键时间节点,突出警示教育重点,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教育广大干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以律己,筑牢防线,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8起典型案例
1.天津市九河市政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承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8年2月,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检查发现,叶承明办公室超标44.6平方米。此外,叶承明还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及其他违纪问题。叶承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天津市纪委监委)
2.辽宁省铁岭市宇龙客运有限公司经理孙永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孙永光先后3次收受个体运输承包经营者石某赠送的超市购物卡,金额共计3000元。孙永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辽宁省纪委监委)
3.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袁玉鹤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至2017年,袁玉鹤先后7次以虚报差旅费方式公款核销不合理招待费用共计2760元;2017年3月,袁玉鹤假借工作之名到北京市某温泉度假村等地游玩,用公款核销相关费用共计3237元;2017年,袁玉鹤多次借用他人车辆办理私人事务,用公款核销该车运行费用共计2131元。袁玉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袁玉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吉林省纪委监委)
4.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敬老院原院长沈功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1月至9月,沈功良于宁波市某餐馆、某度假村等处违规使用公款报销私人宴请共28次,金额共计1.3万余元。沈功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监委)
5.安徽省明光市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教导员梁俊洋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2018年中秋节、2019年春节期间,梁俊洋多次收受监管对象彭某某所送高档香烟、螃蟹等礼品,价值合计约2200元。此外,梁俊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梁俊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6.湖南省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兽药饲料管理站站长陈志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11月,陈志刚先后多次违规接受兽药业务代表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香烟10条、酒4瓶,违规收受红包礼金2800元。陈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湖南省纪委监委)
7.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检察长何治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何治安自定标准,给全院干警发放通信费、值班费、包干差旅费补贴等,共计100万余元。何治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陕西省纪委监委)
8.青海省湟中县蔬菜技术推广站原站长魏建平、副站长田发恩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湟中县蔬菜技术推广站原站长魏建平、副站长田发恩,以辛苦费、修车费等名义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5.72万元,其中3万元交单位保管,2.7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魏建平受到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田发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青海省纪委监委)
2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贵州省黔南自治州平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黄俊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金问题。2014年春节至2018年中秋节,黄俊担任三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平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多次收受10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30瓶茅台酒、17条高档香烟等名贵特产和礼金,其中4瓶是年份茅台酒(15年)。黄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湖南省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彪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欧阳彪在担任湖南省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该局及其二级机构因公出国团次中有8个团次存在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8个团次均安排了时间到当地景点观光旅游,旅游产生的导游、交通、用餐等费用均使用公款支付。8个团次中欧阳彪任团长3个团次,经欧阳彪审批3个团次。同时,5个团次还存在采取虚报身份方式安排与公务无关人员出访等违规违纪问题。欧阳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保卫部党支部书记林东等人公款出国旅游等问题。2018年4月21日至24日,林东作为检查团团长赴北京建工坦桑尼亚分公司开展境外安全工作检查,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武俊喜负责接待。期间,武俊喜私自改变经批准的公务行程,并要求北京建工坦桑尼亚分公司专门安排当地旅行社组织检查团成员及陪同人员,于22日至23日前往坦桑尼亚阿鲁沙市相关景点游玩,旅游费用共计11270美元,由北京建工坦桑尼亚分公司承担。林东对此既没有反对制止也没有向上级报告,并一同参与了游玩。同时,武俊喜还存在出差期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林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俊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江西省新余市原卫计委副处级干部桂秀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5月和6月,桂秀平在赴上海、湖北等地公务考察期间,擅自同意某私营医药公司人员参与考察,并违规接受该公司在当地安排的旅游和8次吃请,同时还让该公司支付了考察期间住宿超标部分的费用。桂秀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教科局副局长王建博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4月,王建博向组织报备为其子结婚设宴20桌。5月10至11日,王建博在老家设流水席待客21桌;12日又在某酒店举办婚礼设宴24桌,共设宴45桌,比向组织报备的桌数超出25桌。期间共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1万元。王建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6.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银行行业销售中心总经理汪凌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2月13日,汪凌组织部门员工10人在某温泉馆集体聚餐、洗浴,实际消费3280元,费用由下属员工虚构业务招待事项,分次拆单报销。汪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汪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
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教育厅所属省教育图书服务中心主任王云绮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6年3月、2017年1月,王云绮在为其公公和其父亲办理丧事期间,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2019年4月,王云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2.运城市万荣县荣河镇谢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吕春林大操大办问题。2019年5月,吕春林无视组织提醒,在为其女操办婚庆事宜过程中,讲排场、摆阔气,连续9天设宴160桌、宴请1600余人,搭建豪华彩棚1800余平米,铺设红地毯3700余平米,组织了由车队、中式鼓乐队、舞狮队等200余人的迎亲队伍,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8月,吕春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荣河镇党委书记张广斌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董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委员、原纪委书记庞海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大同市平城区中小企业局局长郭慧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五一和国庆假期期间,郭慧林先后两次公车私用、外出游玩,并报销燃油费、过路费等共计1600余元;2015年至2017年,郭慧林私车公养,多次违规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共计8000余元。2018年12月,郭慧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4.太原市小店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李向东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李向东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多次违规为其个人车辆加油。2019年3月,李向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4
省纪委监委中秋节前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省水利厅所属省汾河灌溉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敏新违规为其子大办婚庆事宜、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2016年10月,王敏新在为其子操办婚事过程中,分批分期设宴31桌,并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赠送的礼金,共计1.8万元;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王敏新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并多次驾驶该车外出办理私事。此外,王敏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王敏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2.大同市文联原副调研员昝久春“私车公养”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昝久春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1.5万余元。此外,昝久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5日,昝久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3.忻州市定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邬永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邬永强赴昆明参加业务培训时,未按要求报到参加培训,擅自前往昆明及附近景点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共计4000余元。2019年6月,邬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4.晋中市介休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综合办公室原主任韩沛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至2018年,韩沛峻利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之机,先后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价值共计4000元。此外,韩沛峻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韩沛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5.运城市垣曲县移民办计划科科长李玉平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2月13日中午,李玉平等4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且在工作日中午饮酒。2019年5月,李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5
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陈红爱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问题。2015年7月和11月,陈红爱等人赴长沙、福州两次出差期间,分别绕道黄果树瀑布、大小七孔和鼓浪屿、南靖土楼等景点旅游,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7年12月,陈红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其他人员也分别受到相应处理。2.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工勘公司工勘九处处长聂启龙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3月以来,聂启龙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将本人及亲属多辆私家车以公务使用为名,由单位承担燃油费,公私不分、私车公养。此外,违规虚报燃油费抵顶其他开支。2019年5月,聂启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3.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邬计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9年,邬计林先后多次收受该院学生食堂负责人刘某某、李某某赠送的礼金、购物卡。此外,邬计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邬计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4.省汾河灌溉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李慧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等问题。李慧勇任省水科院院长期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任省汾管局局长期间,存在公车私用问题。此外,李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李慧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5.省文联财务处原处长陈延龙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问题。2016年10月,陈延龙带队赴哈尔滨参加培训期间,擅自决定集体延期两天在哈尔滨游玩,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8年1月,陈延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编辑:任路
来源: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