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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好文章|前沿研究|JEEM 中国林权制度更迭对森林资源开发的影响

崔潇濛 农经好文章 2022-12-31

图片来源:NY Times


【前沿研究】分享近几年农业、资源、环境、发展经济学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我们将重点介绍文章的研究主题和结论及其在理论或实证方面的创新。


Forest Loss, Monetary Compensation, and Delayed Re-Planting: The Effects of Unpredictable Land Tenure in China.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16. 78: 49-66.

 

Stephen W. Salant and Xueying Yu

 


建国以来,中国的林权制度安排经历了多次变迁。从土改时期的“分山分林到户”,到合作化运动中的“山林入社”与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再到改革开放后林权的不断改革,非国有林(nonstate forests)的林地经营权与林木处置权在个人所有(private property)与村集体所有(village property)间多次变动。

 

当前中国对木材等森林资源的需求仍呈增长态势,而国有林场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表现出的“低质低效”使得非国有林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然而,半个多世纪以来,林权制度的多次变迁给森林资源的实际经营者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所造成的损失需要由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来衡量。具体而言,研究者需要比较林业经营者在“政策稳定”与“政策不稳定”两种情况下进行最优化管理所获得的不同收益。

 

关于森林资源的这类研究始于Faustmann 在1849年的开山之作(上一期【经典文献】中介绍)。后人在Faustmann 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了不确定性,并以此刻画火灾、冰冻、风暴、虫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强制征地对资源动态管理的影响。这些模型通常假设受损的林产不能收到补偿且重新种植(re-planting)会立即发生。


本文在此基础上对林木收获的动态模型进行了拓展。新的模型引入了预期补偿率(expected rate of compensation)和描述延迟种植的故障率(hazard rate),在囊括了对灾害风险描述的同时放松了关于补偿和重新种植时间的假设。作者利用这一新模型刻画了林权在个人所有与集体所有间变更时经营者对林木收获的决策过程,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中国林权制度持续更迭的后果。


根据动态优化模型(dynamic optimization model)的仿真模拟(simulation)结果,作者得到了三点主要结论。其一,由于补偿的存在,当林权由个人所有转向集体所有的风险变高时,经营者可能会延长而非缩短轮伐周期(rotation period)。其二,基于受损林木净值(net value)的补偿并不能构成完全的补偿(full compensation)。其三,林权稳定时的潜在收益可能大于实际收益的两倍。


关键词:森林开发,林权更迭,动态优化,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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