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和2020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因疫情原因,本学期教学秩序受到较大影响,使得本科教学工作较为复杂,本学期已近尾声,特别是当前即将进入考试阶段,涉及全体学生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现将本学期期末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及下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按学校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全力组织所在学院全体师生做好下一阶段本科教学各项工作。
二
毕业班工作安排
1.2020年6月15日前向注册中心报送确定毕业、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电子注册数据等各类材料。
2.2020年6月30日前上报经期末考试后确定能毕业、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电子注册数据等各类材料;同时完成修业年限期满,不能达到毕业要求学生的结业处理工作。
3.2020年9月14日前上报经补考后确定能毕业、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电子注册数据等各类材料;同时完成修业年限期满,不能达到毕业要求学生的结业、退学处理工作。
三
教学工作安排
(一)考试及成绩录入工作安排
总体要求:组织线上考试的规范及要求,请各学院参照《教师线上考试操作建议》及前期毕业班补考、重修考试的流程进行。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制定总体方案、应急预案、备用方案等,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并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失职,若有失职,学院应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1. 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秋季学期的补考工作,最迟不超过7月3日。按照学校要求,全部采取线上考试,7月5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注册中心负责安排的部分公共课的补考联系群及考试安排见附表一,其余课程由各学院自行插空安排。补考课程必须是2019年秋季学期有开设的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不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参加补考的对象必须是2019年秋季学期参加修读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和申请期末缓考的学生。
2. 拟定8月12日至8月27日完成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原则上全部采取线上考试,8月29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若课程已具备线上考试各方面的条件,可提前完成期末考。若课程开展线上考试确实存在困难,无法执行,开课学院需提供该课程的具体困难说明,填报《无法进行线上考试的课程汇总表》(见附表二),于6月19日下午5点前报送注册中心,教务处进行协调处理。公共基础课及跨学院开设的课程若无法进行线上考试,由开课学院统一上报。
3. 2019年秋季学期补考课程与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课程为同一课程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将两场考试合并进行。课程合并考试后,若2019年秋季学期补考学生考试仍不及格,开课学院需针对2020年春季学期已报名重修该课程的学生组织一场重修期末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8月12日至8月27日,成绩于8月29日前录入。
4.9月1日至9月7日完成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的补考工作,补考形式待定,9月8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补考课程必须是2020年春季学期有开设的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不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参加补考的对象必须是2020年春季学期参加修读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和申请期末缓考的学生。注册中心负责安排的部分公共基础课的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及时将各类考试安排录入至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多渠道、全方位通知相关的教师和学生,认真做好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要督促任课教师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考试、成绩录入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否则将直接影响部分学院的专业分流、学生推免等相关工作。
(二)2020年春季学期部分实验、实践课程安排。
对于2020年春季学期部分未完成的实验、实践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20年秋季学期的排课、选课及上课安排。
1. 7月15日前完成2020年秋季学期的课程表安排及系统录入工作。
2. 7月18日至7月30日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学期选课工作,需要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学院请在7月18日之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以便同期选课。
3. 8月下旬进行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补退选课,辅修选课、重修选课工作另行通知。
4. 8月31日开始正式上课,按校历执行2020年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
5. 新生报到及上课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动全院教职员工,精心组织,周全安排,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时保质完成。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部分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附:
1.表一:2019年秋季学期部分公共基础课补考师生联系群及考试安排
2.表二:无法进行线上考试的课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