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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就是帮凶

镇长本人 大树乡谈 2022-04-25


最近大半个月,中国人接受了一场血淋淋的国情和人性教育。


丰某县的热议仍在继续,这注定将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
 
40多年前,一场围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
 
但物质极大发展的背后,封建余毒未尽,一再突破人类底线。
 
为什么一件显而易见的事情,会一而再、甚至再三再四的敷衍、塞责?为什么当地人觉得拐卖妇女、强迫生子是“天经地义”?就在于此
 
比如“婚嫁”二字,内有“昏”“豕”二字,放在古代,是否可以理解为把人打晕了就可以当猪一样圈养?
 
那些买媳妇的人,内心深处就把买卖人口跟解放前的包办婚姻等价了,把买来的媳妇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一个人成了物品,买来的“东西”怎么可能当人看?
 
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地人会帮着盯牢被拐卖的女性,因为在这些人眼里,这些被买来的女性,就好像跟买来的羊没有区别,甚至还不如羊,起码羊不会被刻意虐待、甚至比被拐卖的女性贵。
 
这绝不是现代社会应有的思想。
 
丰某县这件事之所以触怒全国人民,本质就是自诩文明的人类,竟然可以因为一记闷棍、几千块钱,就可以从万物之灵长,变成一个可以被任意处置的物品,甚至在失去价值、亦或是为人的尊严而反抗时,会被极为冷血的迫害?


就在事件发生地,过去数十年,在河边、井底、野外等等发现的诸多无名女尸,总不能全是意外吧。
 
不要觉得这件事与自己无关,还有太多太多比丰某县更加残酷的事情已经甚至正在发生。
 
比如21年前,那篇震动全国的报道:《被拐六年》
 
一位仅仅14岁的北京女初中生,就在离家100多米的地方被拐走,被卖到离家仅仅60公里的高碑店市某村,当时她刚刚做完阑尾手术、刀口还没好利落,在被拐的6年里经历了人间地狱。
 
具体描述实在不忍详述,大家可以自行查看。
 
当她抓住机会跑出来时,6年时间,身患多种疾病,身高反而矮了2公分,体重轻了数十斤,15岁就有了孩子。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6年了,她仍然穿着当初被拐时的红校服,只不过红色已经变成了紫黑色,腿上仅仅只穿着6年前的一条毛裤,但早已满是大洞。
 
买下她的人,甚至都不舍得给她多穿一件衣服,刚被卖的那个冬天连床被子都没有,就这样生生熬过了6个寒冬。以至于重逢后她的母亲都不敢去想,她是怎么活下来的。
 
这不是最黑暗的。
 
她的父母6年里跑了全国十几个省60多个城市,在此期间无数次路过高碑店市,甚至可能曾经路过女儿被拐卖的乡,他们在电视、报纸、杂志上做广告,花了上世纪90年代的三四万元印寻人启事,甚至广告已经被这个村的村民看到了。
 
但令人感到绝望的是,看到寻人广告的村民,不但不解救,反而去问她:“你爸爸说找到你有重谢,那能给多少钱?”
 
更令人痛心的是,一些本应承担解救职责的人不作为甚至助纣为虐。就在她被买后3天,当地村支书就送来了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甚至还给了生育指标、分了地,只不过14岁的北京女初中生变成了20岁的“刘小红”,拐卖也就成了“合法”婚姻,强奸未成年少女也成了“合法”。
 
这是何等荒唐,至今这件事仍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结论。
 
20多年了,期间经历了多年严厉的打击,但一些事情仍然没有变化。
 
2月13日,云南昭通,一位被拐30岁的女性到父亲坟前祭拜,她1岁的时候就被拐卖,17岁得知真相后独自寻亲13年,终于在2022年寻亲成功。
 
但悲惨的是,她的父亲为了找她,在她被拐后不久就被骗到黑砖厂做工三年,逃出时已患上各种疾病,8年前就病逝了。
 


经历这么多苦难,终于重逢,却是阴阳两隔。
 
这位父亲当年也不过是20来岁的大男孩,小镇相信,这位父亲在黑砖厂受尽苦难时,他考虑的不是自己,而是焦急于没有办法找回孩子。
 
拐卖从来不仅仅针对女性,拐卖人口不处以极刑,天理难容。
 
这是突破人类底线的大恶,毁掉了无数人、无数家庭的一生。就如那位14岁被拐的初中生,她失去了宝贵的6年,又如何能续上?
 
小镇一直认为,“拐卖”这个词实在太轻飘飘了,实际是对绑架、非法拘禁、人口贩卖、强奸、强迫生育、暴力伤害、精神折磨乃至谋杀等等一系列严重犯罪的模糊,如此轻飘飘的一个词根本无法昭示这一罪行的残忍邪恶、泯灭人性,更无法令人发自内心、直观的感到其背后的罪恶滔天。
 
“人贩子”,比杀人犯更加恶劣,但如此轻飘飘的词,不足以震醒沉默旁观者,更不足以打醒那些不作为、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甚至草菅人命的负有责任的人。
 
无论任何时代、地方,都可能发生恶劣的事件,但区别在于我们如何处理,而且一定要快。
 
成长在城市的女性,从小生活在更加文明的社会,对被拐后的野蛮极度抗拒,往往被虐待的很惨,但始终不放弃逃亡。
 
而大多数被拐卖的女性往往出身在较为落后的地区,本就难以保护自己,也往往被拐卖到同样不发达的地方,更容易妥协、认命,甚至反过来劝说同样被拐卖的后来者认命。
 
倘若在受害者还没有放弃挣扎、不认同施暴者的前几年,没有救出来,当她已经被迫生育、慢慢习惯,甚至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到时候一切都晚了。
 
当她面对要么维持被拐卖、被强迫的现状,要么自己的“丈夫”曾经的施暴者要被判刑、自己的孩子失去父亲的照看、被周围人指指点点,她又将如何选择?
 
比如《嫁给大山的女人》的原型郜艳敏,她1994年以2700元被卖到太行深处,多次逃跑未遂、三次自杀,40岁的父亲在她被拐一年里头发全白。
 
但当她被拐一年后回娘家探亲时,家人却感到就算回家也再也无法找到好对象,只能劝她认命。
 
后来因为村小学缺老师代课,她成了那个村子的代课老师,为了打破村里孩子辍学回家、放羊挣钱继续买媳妇的恶性循环,她始终没有离开这个村子。
 
荒唐的是,她被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获奖之后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再挨打了,但因为获奖揭露当地打击拐卖不力、适龄儿童失学、教育投入不足等等问题,差点被辞退。


虽然《嫁给大山的女人》做了诸多调整和美化,但不追究人贩子责任,让一个受害者站出来撑起一片天,演苦情戏,这是耻辱。
 
恶从来没有大小之分,尤其是拐卖,绝不能因为被拐卖妇女被迫认命就觉得没事了。
 
我们的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本就最高可以处以死刑。
 
更何况拐卖妇女从来不是单一犯罪。单单违背女性意志、强奸女性,本就应该被处以刑罚,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等情节恶劣的更要从重处罚,最高同样是死刑,帮凶也属于从犯。
 


那么为何当一个男人强奸买来的女性,并强迫生下孩子,反而有人跳出来说什么罚了男人、孩子怎么办、这个村子怎么办?甚至贾某凹还要写一本《极花》歌颂被拐者“以德报怨”。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被迫生下孩子就是犯罪的铁证,孩子越多罪行越重,不仅仅是这个强奸犯,那些知情不报、沉默甚至是帮助看管的都是帮凶,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拐卖妇女的事情,绝不能心慈手软。至于孩子,自可由国家、社会抚养,被拐的女性也应当被妥善安置。
 
一些地方面对被拐妇女的麻木,就是因为当年执法顾虑太多,违法代价不足以警醒犯罪者,于是一件罪行就成了可以学习的范例,后来成了习以为常、“天经地义”的习俗。

甚至丰某县法院都可以拒绝被拐女性要求离婚的正当诉求,还高高在上的要求被拐女性珍惜夫妻感情、多做自我批评、多为对方利益着想。
 
这真是何其荒谬,当一个地方拐卖已经成为普遍,那么恶也将不再是恶,反而成了善。
 
但恶永远是恶,不会因为作恶者众就成了善。
 
拐卖人类,本就是剥夺人类最基本的权利,是赤裸裸的反人类,就应该优先解决突破人类底线的罪恶,然后再去追究动机、罪责,改变深层次问题。
 
而不是继续沉默、拖延。更不要假慈悲说什么考虑受害者,假惺惺的拿被迫生下的孩子作为要挟。
 
解决这样的事,根本不复杂。只要想想如果是自己的女儿被铁链拴着当畜牲,又会怎么做就足够了。

 
电影《狗镇》,一位女性被小镇人像狗一样虐待,这个镇子最终被寻女的父亲血洗

我们是法治社会,当然不能以暴制暴,但我们有法可依。
 
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主犯从犯一律追究法律责任,不管是几万、几十万亦或更多人,都要坚决的执行下去,捍卫法律和人类的尊严。
 
倘若当地解决不了、不愿意解决,那就调动外部力量,调动那些有基本良知、不愿意自己孩子被拐卖的人,从外部强势介入,快刀斩乱麻先救人,然后再抽丝剥茧解决根本问题。
 
丰某县这件事如何抉择关系到未来,正适合“杀人立威”,从最底层把污浊彻彻底底的清理干净,明明白白告诉那些仍在为恶、不把恶当恶的人,这就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沉默是恶行的帮凶,人与非人,仅在咫尺之间。
 
愿我们所有人守住为人的底线,不做恶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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