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财政支持“双碳”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二是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主要是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增效,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转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资源节约利用,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三是主要财政政策措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税收政 策激励约束效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四是保障措施。在加强责任意识、协同推进、预算管理和学习宣传等方面提出要求。《实施意见》的印发是财政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协同作用,推动我省形成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为美丽吉林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