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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瑰宝 史料渊薮——清实录

阿雅 皇史宬 2020-08-23


实录精美包装



       清实录,是清代历朝皇帝实录的总称,是清代官修编年体史籍,专门记录某一皇帝在位时期之大事。清朝继承了自唐代以来的制度,新皇帝嗣位后即为逝去的前一朝皇帝纂修实录。有清一代自开国之初的努尔哈赤至清末的光绪帝均有实录传世,另有末代皇帝溥仪的《宣统政纪》与实录体例一致。清实录计有4400余卷。


汉文小黄绫本


满文大红绫本(蝴蝶装)


       清实录的纂修,由按例开设的实录馆完成,书成即裁撤。纂修史料的收集经皇帝特许可以调阅起居注册、上谕、题本、奏折及其他原始档案。编纂体例除《满洲实录》外,基本一致。实录由卷首和正文两部分组成,卷首主要有御制序、修纂凡例、目录、进实录表、纂修官等内容。正文以时间为序,汇编成卷。实录内容涉及广泛,包括皇帝的主要言行及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各个方面的史实。

蒙文小黄绫本



       清实录分别用汉文、满文、蒙文3种文字书写,依据其装帧特点和开本大小区分为小黄绫、小红绫、大红绫3种文本。其中小黄绫本是进呈皇帝御览审定用本,然后按皇帝审定后的小黄绫本,以汉、满、蒙3种文字缮写,并以红绫为封面,装订成册,分别保存。纂修实录一般满、汉文正本有5部:小黄绫本1部,存于内阁实录库;小红绫本2部,分别藏于乾清宫和内阁实录库;大红绫本2部,分别藏于皇史宬和盛京(今沈阳)崇谟阁。蒙文正本有4部,崇谟阁本未修。实录的稿本则沿袭明朝旧制,在西苑蕉园焚毁,但也有部分稿本存世。实录属于内府秘籍,只有当皇帝需阅读时,由内阁实录库提供;未经皇帝特许,臣工不得阅看,更不许刊印。清实录的纂修并非完全照史料编纂,而是依统治者需要,甚至对已纂修完成的实录加以删改。


汉文大红绫本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藏清实录汉文本从太祖至德宗,大红绫本及小黄绫本各1套;满文本和蒙文本从太祖至穆宗,小黄绫本及大红绫本各1套,小红绫本2套,保存均较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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