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爱同行”,守护“少年的你”——耀州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张峤书记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5月23日,区委书记张峤同志对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报送的《关于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调查报告》作出专门批示。批示指出,希望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同相关部门一起,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耀州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工作中充分发挥未成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通过司法办案监督,法治教育引领,社会协调联动,携手各方力量全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5件7人,涉嫌介绍卖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犯罪。办理“张某某敲诈勒索罪”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两年内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进行敲诈勒索,被害人在被殴打后因恐惧将钱财交给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张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且有敲诈勒索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情节,最终,经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全方位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慎押”保护性司法理念,把从轻从宽、必要打击、帮教挽救有机结合起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做出不起诉决定2人。与耀州区民政局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闪耀未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2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通过价值观重塑、劳动实践等教育矫治活动,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救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发挥“一站式”办案场所作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规范询问、讯问、救助工作程序,有效降低办案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运用“一站式”办案场所办理案件1件,开展询问和讯问6次。对未成年人被害人,邀请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开展心理疏导2次,发放司法救助金4000元。
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治理体系
“司法+家庭”
深挖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社会原因,通过《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管理漏洞,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司法+学校”
组建“闪耀未来”宣讲团队,开展“情暖童心--法治进乡村”活动,先后走进耀州中学、柳公权中学、孙塬镇中心小学、石柱中学、高尔塬小学,面向近千名学生开展了以“预防校园欺凌”“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人生之旅·法治相伴”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4名院领导分别担任了4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开设“未检小课堂”,通过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预防校园暴力、预防性侵害、预防网络诈骗等方面的知识。《拒绝诱惑远离诈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
“司法+政府”
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校园内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对校园周边商店违规销售烟草、过期食品、盲盒的问题予以查处。烟草局和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行动,均已整改到位,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司法+社会”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未成年人。针对53%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在酒店的情况,与耀州区公安分局、耀州区教科体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同时向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内旅店、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实名登记制度”执法检查,建立“倒查机制”,对旅店、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追踪问责。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任重而道远。我们深刻地意识到,目前这些成绩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将坚定贯彻张峤书记的批示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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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文字:苏巧娟
图片/编辑:左嘉木
审核:袁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