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多吨工业废液当净水剂卖:“以废治废”成非法攫利新手段
张家港市是江苏省循环经济试点城市,近年来大力推动“以废治废”,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一些人就此动起歪脑筋。
2014年,沈某接手一家水处理剂生产销售公司。该公司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业务是回收不含重金属的酸洗废液,加工成水处理剂,销售给印染、污水处理等企业,用于处理碱性废水,从而使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沈某不满足常规业务带来的利润,与杨某、凌某、张某等人合谋,干起“一水两吃”的生意。一方面,公司超出许可范围向上游钢铁企业回收含有重金属的酸洗废液,收取处置费用;另一方面,他们将酸洗废液仅作简单处理或不作任何处理,在未去除重金属污染物的情况下,直接出售给下游印染企业,以“净水剂”名义再收取一笔费用。此后4年,沈某等人以此方式非法处置酸洗废液,致使重金属物质混合在印染废水中,造成污染。
为逃避监管,沈某等人在危险废物动态监测系统中填录虚假信息,营造酸洗废液入库和处理的假象,再通过提供虚假样本从第三方检测公司获取合格检测数据,将含有重金属的酸洗废液变成“净水剂”。
2018年4月,环保部门发现沈某公司违法行为后,将其移交司法机关。
2018年5月,张家港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抓获沈某、杨某等人,认定其非法处置污染物6000多吨。经检测,相关“净水剂”和酸洗废液中重金属镉、镍、铜、锰均有项目超标3至10倍。
办案团队认定,2014年以来,沈某等人从28家钢铁企业回收3万多吨含有重金属的酸洗废液,收取处置费用1240多万元,并以“净水剂”名义非法出售给不具备处置重金属污染物能力的20多家企业,获利620多万元。2022年12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沈某等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1800多万元。
来源丨半月谈
编辑丨谭 倩
校对丨周吉发
审核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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