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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会议 审议环保信用评价“一办法两标准”、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陈颖昭 湖南生态环境 2024-04-28

11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群主持召开第11次厅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标准》《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其评价标准均于2020年12月发布,已指导开展了3个年度的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全省参评企事业单位达12000余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在推动园区、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修订更新。

随着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基础随之变化。此次对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完善了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流程,明确了信用信息归集和修复时间;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深化环保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对评价标准的优化,新增了社会舆论监督相关的指标等,进一步提高了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要不断优化我省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突出结果惩处导向,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准确、全面、及时获取、分析信息,减少自由裁量。要不断强化厅系统内部环保信用结果运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评先评优、环责险投保等工作中充分考虑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通过开展联合奖惩,倒逼被评价主体主动修复、改善环境保护行为。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聚焦噪声防治领域10大类重点任务,细化为53个小项,涵盖了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不同类别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分类防治噪声污染,保质保量完成国家部署的相关任务要求,保障公众健康。要和发改、住建、交通等各相关部门同心协力,共同推进方案落实,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生态环境——气象合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框架协议》。

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的各自优势、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气象局充分协商,双方拟签署《框架协议》,围绕强化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气象联合保障体系建设需求,完善协调联动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强化共识,努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合作内容包括联合加强生态环境气象融合监测体系、部门联动机制、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机制、信息基础和数据共享能力、核心技术攻关和人才队伍建设。双方将主要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合作事项,研判合作成效,解决相关问题,力争达到“1+1>2”的效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丨周吉发

校对丨曹志远

审核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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