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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9月3日,苍南县委书记陈永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委相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充分肯定了苍南县检察院在服务地方发展、加强法律监督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指出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党中央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要认真抓好《意见》在苍南的落实落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着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上,陈永光书记就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三点要求:
要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全县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工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检察机关要以全面落实中央《意见》为契机,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立足苍南实际,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着力点,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要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要扛起职责使命,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努力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体现更大担当,展现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