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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返本销售违规!贵阳市住建局提醒:务必通过这种方式购房


“住建部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务必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购买房屋,切勿贪图便宜,给自身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近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俐在《融媒问政直播间》“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访谈中,提醒市民购房时不要被返本销售的宣传所欺骗和迷惑。

据了解,近期,有市民向住建部门反映——

在房屋购买过程中,渠道销售人员承诺,在购房人与房开企业签订购房协议后,将部分佣金返还给购房者或送物业服务费、礼品等,但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后,大多数渠道销售人员均拒绝履行承诺,甚至出现中介销售机构与房开企业相互推诿等情况发生,给购房人带来不必要的购房纠纷。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张俐表示,房地产行业目前销售方式分为三种,即集团销售团队、销售代理机构、渠道营销。其中渠道营销主要是指房开企业与中介销售机构签订中介合同后,中介销售机构通过抽点的方式进行房屋推销,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但在整个销售过程中,渠道销售人员的权限范围只限于为房地产企业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不具备接待购房者看房、代理房开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等相关的销售代理权利

张莉说, 广大市民在房屋购买时,要提高警惕,注重交易安全,切勿轻信渠道销售商发布的宣传广告及购房承诺,一定要对房地产项目销售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核实,避免上当受骗,引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同时针对房开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返还部分购房款的销售行为,我市一直严格执行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8号)文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规定,因此,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务必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购买房屋,切勿贪图便宜,给自身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若有市民已经预定或购买了类似房地产项目,也请大家持相关证据到市住建进行投诉举证,为后续房地产市场监管提供线索。”张莉说。



来源:贵阳日报融媒体

记者:商昌斌

编审:安轶伦

审签: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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