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的背后
前言
如果你1个人和8个佛教徒一起吃饭,那他们吃素,你吃肉没问题。就算全世界都吃肉,他们自己吃素就行了。
----我不吃荤,你们喜欢吃荤就自己吃吧,我吃我的素就行。
如果你们8个人和1个穆斯林一起吃饭,那么他不吃猪肉,那按照他的规矩来,你们也不能吃,否则就是不尊重他。
----我不吃猪肉,你当我面吃猪肉就是对我不尊重,我打你。
当然,通常还不止如此,只要有穆斯林,非穆为表达善意,一般会去清真饭店。
仔细想想,佛教没有佛教饭店,基督教也没有基督餐厅,伊斯兰为什么特殊?这里面有什么蹊跷。
当然有名堂
清真经济系统
有网友系统分析清真食品的运行系统,得出一个结论:清真食品是一种特权,是一种经济掠夺与宗教扩张的手段。
一、巨额的经济收益
清真饭店或是清真企业,哪怕是汉族人开的,也必须有个回民当法人代表。法人不是白当的,挂名是要每月给开工资的,如此,全国假设有一万家汉人经营的打着清真旗号的清真企业或清真饭店,就有10000回民可以靠挂个法人的名儿白吃白拿,解决了10000人的就业。事实上,全国汉族人经营的清真企业和清真饭店可不止是10000家。
民委,民宗局,伊斯兰协会,清真执法队,民族大学,民族医院,有多少人靠着回民的身份便有了饭碗,恐怕连政府部门也不曾统计过吧?
清真饭店或是清真食品厂要求采购与生产线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必须是回民,如此,解决了回民的就业,并且,整个厂子里回民都要占一定的比例,而如果一些人因为自己是回民的身份而得利,那么,他会更加在意自己的身份,而如果汉族看到这样的身份可以让自己沾光,回汉通婚的后代便都会成为回族,详情请参照高考加分。
已有的先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生产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经销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0%;饮食服务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5%——看清楚了,这是省级条文的硬性规定,为回族就业提供了充分保证,用法律保障经济特权,不排除有汉人或满人等其它民族的人为了一个饭碗改民族的可能。
伊斯兰的清真用经济利益将一部分人牢牢捆绑在一起,团结并扩大了自己的群众基础。
二、强化伊斯兰组织,提高群体动员能力
批准挂清真牌的伊斯兰教协会不是白批准的,也是需要给钱的,如此,全国有多少人靠着伊斯兰教协会这个牌子吃饭?可想而知。还别说伊斯兰协会,挂清真牌的人多了,会写清真字的人都能靠写牌匾吃饭,换你,你不喜欢坐着写字赚钱而愿意站着扫大街的当事业编?加之,平时清真寺或伊斯兰教协会有个大事小情找你来要捐款,越是汉人开的挂了清真牌的企业越积极,生怕一不小心露了馅儿,引来“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清真企业越多,清真寺和伊斯兰教协会便越肥,腰包越鼓,气越横。中华大地上,凡回汉冲突,无论大小,都是以回民沾光了事,为什么?答案是有组织撑腰。汉人如一盘散沙,遇事事不关已便是旁观者,于是,只要回汉冲突,便立即会演化为一个家庭对抗一个宗教。
回民组织越有钱,回民遇到事情他们就越卖力气的出面帮着解决,如此,回民的向心力就越强。尤其是遇到回汉冲突这种事情,清真寺越有钱,组织能力就越强,当年中牟事件,山东河北西北的回民大规模千里驰援,说背后没有人组织,你信么?每一次回汉之间有个大事小情,警察都向着回民,以汉族人吃亏为结局。为什么?警察怂么?不是,警察怕丢饭碗,一来是国家那个……的两少一宽,二来,警察办事要是不让回民沾光,立马就有回民组织去给他们的上级施压,然后上级便开始出来和细泥,警察便有可能成为某一事件的替罪羊,从而丢了工作,换你是警察,你不怕下岗?
炎炎南风的帖子《对德州三三一事件的思考》中这样来形容回民的宠大网络:“在这个对外界封闭的网络组织内,他们的各种信息每天在迅速流动、高效传递。清真寺自成网络,“者马体”以学习、宣教的名义在各地进行串联,年轻穆斯林的QQ群遍布各地,小学、中学、大学生一到寒暑假都要参加坊上的宗教知识培训班,穆斯林商界、学界、教界车来车往,交流频繁,探讨会、交流会如雨后春笋,阿訇**联盟、回族联盟方兴未艾,穆斯林志愿者组织在各地积极禁酒、清查清真市场,乃至建立各地牛羊肉屠宰市场的垄断地位,一期又一期的内部刊物在网上迅速传递发送……”当时读这段文字时我就纳闷儿了,他们不工作了?天天玩这个?哪来的钱呢,现在我知道了,十三亿人直接或间接的,通过清真食品捐给了清真企业,捐给了伊斯兰教。
三、经济扩张的正反馈, 极力寻求立法支撑
清真寺和伊斯兰教协会有了钱,可以建更多的清真寺、穆斯林文化研究中心,穆斯林学校等等,吸引更多的人尤其是汉族加入,扩大自己的队伍。队伍越大,吃清真食品的人就越多,吃清真食品的人越多,清真食品企业就越多,清真食品企业越多,清真寺和伊斯兰教协会就越有钱,妥妥的正循环。
吃清真食品的人多了,不止回民在生产环节就业率高了这么简单,清真企业越多,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等等就越会拼命推动清真食品立法,为什么?因为立了法,就得有执法者,再小的执法单位其执法者里都必有穆斯林,这样全国范围内便可以有几万名穆斯林拥有了行政或事业编制,不但解决了穆斯林的就业,最重要的是,在天朝,执法权意味着什么,就不用说了吧,参考一下城管,那可都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兄弟们啊。
让越来越多的回民走进政府的执法队伍,一下子便让数万自己人端上了铁饭碗,这便是回民拼命想推行清真食品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国家为清真食品立法,便是从法律层面上确认“我们”与“他们”确实不一样,“他们”不遵守“我们”的餐桌,“他们”便是违了法。
四、抢占更多社会福利,蚕食其它民族地盘
清真食品企业多了,回民组织有钱了,就有足够的钱来支持回民中的士绅阶层,会有更多回民的孩子考进高等学府,挤进公务员的队伍,然后利用公职为自己的民族谋私利。民委/宗教局就是个例子,全国只要有民委/宗教局的地方,基本上都有回民,这些人的作用就是遇事给回民张目,没事儿时管国家要钱。能让财政拨款建清真寺就建清真寺为子孙争地盘儿,建不了清真寺挣个牛羊肉补贴也行啊。反正是用全民的钱为自己人谋福利,还能刷刷存在感,何乐而不为呢?
穆斯林的公务员多了,有权的多了,搞文化的多了,就会抢占社会资源,抢占文化宣传阵地。兰州大学伊斯兰研究所所长丁士仁公开鼓噪八百里秦川是伊斯兰开垦的,好象回民进入中国之前,800里秦川是不毛之地、周秦汉唐都不存在似的。不要小看了这种鼓噪,现在这些观点被汉人骂娘,被回民认为是一种“有争议的说法”,数百年后,这些书中的观点便是可以引的“经”,可以据的“典”,未来,随着人口的增多,一旦国家有难,难免会有人振臂一呼,大吼一声“自古以来”……
一个地方,原本一个回民没有,来了一家开拉面的之后,不久就会出现第二家,第三家,然后便开始想着建伊斯兰教协会,想着管政府要地要钱建清真寺,清真寺一旦建成,这辈子甭想拆了,拆一个你得补我俩,拆个小的你得补我个大的。并且,做为祖产,一代代传下去。
他们一点点的蚕食着其它民族的地盘,但他们的地盘永远是他们的,只有他们蚕食别人的份儿,别人休想蚕食他们的。
参考文章:穆斯林学者解释,为什么能够在伦敦建清真寺,却不能在沙特建教堂或寺庙?
五、特权经济必然损害多数人利益
从国际看,有哪个穆斯林国家经济发展良好的?最发达的伊斯兰国家,是土耳其和马亚西亚。马亚西亚前司法部长扎伊德 Zaid Ibrahim 曾指出,根据政府税务部门的统计,马来西亚只有10%的公民纳税,而华人占了其中的80%至90%。原因很简单,因教义所限,伊斯兰社会无法实现工业化。
清真食品让回民沾了这么多光,如果你认为它对回民全是好事,那就大错特错了。沾光的只是少数人,大部分人则是牺牲品。不信教的回民,出去吃饭时,也不敢吃非清真的,怕惹来闲话。加之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招工、甚至一些学校招生时也不愿意招回民的孩子。部分人的得利让其它人成为了牺牲品,从这一点儿上讲,真正让法律规定宗教自由的权利得到落实,即有信教的权利,也要有不信教的权利,这才能让社会整体都得益。
清真食品,是维回等民族和汉藏满等民族之前的一道隔离墙。清真食品像一道隔离墙,从幼儿园起便将一些孩子与另一些孩子隔开,让这些孩子从小便知道,“我们”与“他们”不一样。特别是回民的孩子,即使不信宗教,也会因为不吃猪肉而不自觉的和其它人有了身份的区别。
宗教认同,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超越国家和民族认同。
小结
每一天,13亿中国人中有超过一半儿人不知不觉中吃着“清真食品”,间接为伊斯兰教捐了款而不自知,你或许不是故意的,但你吃的鸡肉冻制品全国范围内已没有非清真的了,全国每天有多少人吃冻鸡肉制品,可想而知。不止冻鸡肉,面粉,食用油,酵母,牛奶,方便面等等,稍稍留意一下就会发现,中国人的餐桌,已经慢慢被清真食品侵占了。
清真水、清真纸、清真盐、清真米、清真味精、清真酵母、清真茶叶、清真通道、清真柜台、清真厕所、清真浴室、清真病房、清真公交、清真车站、清真专列、清真航空……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能被清真的。
不知道阿訇念经对 H2O,NaCl,Na2CO3,C5H8NO4Na 的化学性质能有多大作用,是能破坏化学键?还是能改变杂化轨道?还是能颠覆泡利不相容原理?
因特权,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
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取消清真食品的经济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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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批评佛教,佛教徒会告诉你:无论你是表扬还是批评,都是救助自己离苦得乐的菩萨。世人(菩萨)可能用正面的方法来协助你,也可能用反面的方法来激励你。无论何种方法,这都是对信徒人格的培养和事业的促进。
如果你批评伊斯兰,穆斯林会告诉你:……
宗教信仰如果是高尚的,应当是用来约束自已、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而不是用来损人利已、提高别人的道德水平,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