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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记忆】平原省有两件大案,竟惊动了整个中国!

2017-09-03 新乡文史论坛


新乡牧野区和平路中段的一处街心公园,里面有块巨石,上面写着平原省委旧址几个字。

这是一个短暂的历史,却是新乡人难以忘怀和无法割舍的记忆。作为新乡人,你可知道,新乡曾经也是省会。


平原省于1949年8月建立平原省省会定在新乡,主要是考虑这里交通便利,市内有卫河可直通天津,又紧挨京广铁路。另外,当时的新乡工业经济有一定发展,相当一部分解放区的群众基础比较好。

平原省成立庆祝大会

1949年8月17日,刚刚诞生的平原省省直机关从山东菏泽迁到新乡。8月20日下午3时,中共平原省委、平原省人民政府、平原省军区在新乡举行成立大会。潘复生任省委书记,晁哲莆任省政府主席,刘致远任省军区司令员。省委书记潘复生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到会的5000多名各界代表欢欣鼓舞。两天后,《平原日报》创刊发行,第一篇社论就是《为建设新平原省而奋斗》。


其中最为辉煌的业绩当属治黄,解放前黄河疏于治理,给沿河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平原省的成立使纵贯全省的黄河“豆腐腰”河段得以全面治理。1949年9月18日,省委成立黄河防汛指挥部 ,切实加强了对治黄防汛工作的领导。1950年10月,黄河漫滩出堤,直逼数十万亩麦田,平原省防汛队伍紧急出击,堵住漏洞26处,保全麦田20多万亩。短短3年内,平原省委共加修大堤1043.84公里 ,为今后的黄河防汛工程施工奠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952年12月1日起,平原省停止使用职权,所属地区分别划归河南、山东领导,当日,《平原日报》发表《中共平原省委告全体党员书》,号召全省党员坚决拥护中央撤销平原省建制的决议,以后要在河南、山东两省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再接再厉,创造更大胜利。


1952年12月1日,平原省从此消失在新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其所属的29个县、900多万人划归山东;27个县、两个市(包括焦作矿区)、700多万人划归河南。


平原首府已成往日云烟,但记忆是无法抹去的,平原依旧是新乡人心中的情结...


新乡至今仍有很多平原字样的名称:平原路、平原乡、平原新区、平原医院、平原大学、平原晚报、平原商场、平原公园、平原机械厂...


平原省时期的房契

平原省委旧址,位于今新乡市和平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卫河北岸

 

原平原省委办公楼,带有明显的苏联风格

当年的平原省委现存四层主体小楼,后来辟为新乡市博物馆

平原省自1949年8月20日成立起,到1952年12月1日撤销止,总共存在了三年零三个多月,共计1199天。


别看当年的平原省仅仅存在了短短三年多时间,可是在这期间却发生了几起波及多地甚至震惊全国的著名事件。例如1950年初的“濮阳征粮渎职”事件,1951年初“平原省高干子弟杀人”事件,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政治风波的电影“武训事件”等。                   


濮阳征粮事件惊动中央,省委书记换人


1950年发生在平原省濮阳专区的征粮渎职事件不但震动了中央,而且也使这个新生的省份声誉遭受重创。

农民积极交粮

 

1950年元旦刚过,濮阳专区新建的五个粮食征收站正式投入使用,并随即开展上年的秋粮征收工作。由于当时正值数九寒冬,到处冰天雪地,可是,刚刚分得土地的农民积极性很高。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大家从四面八方,人挑车运向这五个粮站涌来。

 

当农民们把粮食运到粮站附近时,糟糕的状况出现了:粮站附近车辆混乱不堪,人畜拥挤,粮食过秤不及时,运粮人马所需的开水站、草料站等设施投入不足。结果,仅仅几天的时间,冻死 1人、冻伤9人,牲畜170多头。

 

道口粮站本有一个专署秘书具体负责征粮工作,可该秘书却中途私自回家了。当农民到达道口粮站时,竟无人接收公粮,积压大车278辆之多。楚旺粮站情形也很糟,由于信息通知不及时,大量运粮农民与牲畜在冰天雪地中露宿数天,挨饿受冻。

 

还有的地方在建仓入库工作中,还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现象。冠县全县共收入仓粮 366万余斤,却雇用了民工889人,每人平均收粮4100余斤,是阳谷县每人平均收粮2.5万余斤之效率的六分之一,造成人力资源的大量浪费。

这件事最终震动了党中央与政务院。第二年春天,《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批评平原省的“官僚主义”,尔后,又刊登了平原省委和省政府关于这一事件的检讨报告各一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省级党委和政府首次在中共最高级别的报纸——《人民日报》上公开进行检讨。

 


高干子弟割喉初中同学被公审  当场枪决


濮阳事件之后,平原省又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震惊全省的恶性事件。这就是被人称之为“平原省高干子弟杀人”事件,至今这件事仍在新乡及其周边地市广为流传,并且有多种版本。

 

1951年春的一天上午,新乡市某初中二年级女生李某因感冒缺席体育课,独自一人待在寝室养病。这时,男生常某偷偷来到李某宿舍,对其动手动脚,不顾李某的强烈反抗,将其强奸,然后用刀片割断李某的喉管,致其死亡。

 

当时的初中生正如“天之骄子”,此案一出,立刻在新乡市引起了轩然大波,上至平原省委、省政府,下至普通百姓无不震惊。经调查,常某的父亲还是当时平原省委的一名高级干部,由于平时疏于对常某的管教,以致纨绔成性的少年终铸成大错。


案发后省里有关部门和个人并不想严厉法办常某,还想保全其性命。此消息经小道传播于民间以后,群情愤慨,舆论盈天,老百姓一致要求从严从快惩治凶手。恰巧被害人李某的伯父曾是一名中共地下党员,当时也正任职平原省。

 

后来平原省委为了平息民愤,决定在平原省体育场公开审判常某。公审大会召开的那天,新乡及周边县市的很多群众纷纷闻讯而来,大家都想在第一时间亲眼目睹审判结果。而本案的判决的结果也可想而知,常某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当场执行,顺应了民意。

 

但令人奇怪的是当时的审判机关并不是法院,而是平原省委宣传部的一个下属机构——“学联”,这可能也是当时特殊历史时期下的一大特色吧。


今日复盘此事,不禁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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