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调整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医保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途径,结合松原医保经办工作实际,针对春节假期后医保窗口将有大量单位和群众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的情况,为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我局将对部分医保业务经办程序进行了调整,现告知如下:
1.参保单位增减员业务。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办理(网址为:http://ybj.jlsy.gov.cn/),网上办理后可拨打电话:0438-2284009、2284010、2284012 以上3部固定电话进行办理审核,后续补报相关纸质书面材料。
2.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参保单位在办理完人员变更业务后,通过网上经办申报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拨打业务科室固定电话0438-2284179进行申报核定,后续补报相关纸质书面材料。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一律采取利用微信公众号办理的方式办理,参保后到吉林银行窗口或通过微信号直接缴费,无需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具体为:先关注松原医保微信公众号,关注成功后进入个人业务界面,按照要求填写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咨询电话:0438-2284009、2284010、2284012。
4.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日期为全省统一日期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建议参保人员无特殊情况尽可能选择疫情控制后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参保人员遇到无法缴费、办理入院登记查询不到缴费记录等问题时,可拨打医保或税务咨询电话解决。医保:0438-2284021,税务:0438-2103948。
5.生育、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业务。参保单位可利用微信或电话的方式,向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科室先行联系,报送生育、工伤待遇申报材料电子版,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办理,后续补报相关纸质材料。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电话:0438-2284162。
6.转诊转院业务。省内转诊转院业务由各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办理;省外转诊转院的采取电话备案的方式办理,参保人需要先由我市各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转诊信息,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转院申请经过核对参保人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直接上传转诊信息到省外就医地,以上业务均无需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备案业务电话:0438-2284011。
7.门诊慢、特病、特药申请等备案业务。鉴于目前我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疫情控制前,参保人员涉及到从定点医院发起的门诊慢病申请、特病申请、特药申请等医保业务,均按原渠道由定点医院通过微信或电话沟通等渠道与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科室联系办理即可,无需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门诊慢、特病、特药申请等备案业务电话:0438-2284075。
8.异地医疗费报销业务。由于特殊时期,延长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时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参保人员待遇报销业务电话:0438-2284011。
请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尽量选择安全的方式办理医保业务,感谢您的配合!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