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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开车,“醉”上加罪
喝酒开车,是绝对不允许的!
不管喝多喝少
都要记住一句话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千万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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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12月3日21时06分,驾驶员夏*强驾驶赣AL***8的普通小型客车(男,32岁)途经兴国路临时检查点时被新建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
案例二:12月3日21时47分,驾驶员魏*金(男,47岁)驾驶赣A6***0的普通小型轿车途经兴国路临时检查点时被新建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3
案例三:2021年12月3日2时33分邓*亚,(驾驶证号:36010319900117****)号牌赣AF0*017普通小型客车在抚河北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被西湖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4
案例四:2021年12月04日1时51分许,胡*(驾驶证号:36222819840809****)驾驶:赣AGX*35普通小型客车在洛阳路西湖段由东向西行驶至洛阳路隧道口时被西湖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误区一、隔夜酒不算酒驾
误区二、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误区三、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
蜀黍为你算笔账 酒后驾驶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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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李欢
编辑&排版:周国庆 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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