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台 | 安全,今天你“带”了吗?
安全带=保命带
系上安全带不过1秒
它就能守护你的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行为习惯。南昌交警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了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近日,南昌交警
对前后排乘车人
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
对驾驶员没系安全带处予罚款20元
记1分的处罚
对副驾乘车人没系安全带
处予罚款10元的处罚
对后排乘车人没系安全带
处予警告教育
牢记事故危害
安全守法出行
就来曝光一批“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车辆看看都有谁上了本期榜单
交通违法曝光台
01
赣A52***
违法时间:2022年7月1日
违法地点:竹山路
处罚结果:对驾驶员处予罚款20元记1分的处罚
02
赣A5N***
违法时间:2022年7月1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何坊西路口
处罚结果:对副驾乘坐人员处予罚款10元的处罚
03
苏C32***
违法时间:2022年6月30日
违法地点:桂苑大道
处罚结果:对副驾乘坐人员处予罚款10元的处罚
04
赣A8K***
违法时间:2022年6月26日
违法地点:井冈山大道
处罚结果:对副驾乘坐人员处予罚款10元的处罚
05
赣M22***
违法时间:2022年7月1日
违法地点:京东大道
处罚结果:对后排乘坐人员处予警告教育
为了更直观感受
请大家花一分钟时间观看下面这个视频
一分钟的观看影响一生!
当发生意外时,后排不系安全带的乘客就会像一枚炮弹,猛烈撞击前排座椅,会对司机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极大的冲击,这会使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约5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予以记0分,罚款10元进行处罚。
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成人:肩带应该跨过胸腔,腰带应该紧贴髋骨。
孕妇:肩带跨过胸部中央,腰带避开肚子隆起部位,放在胯骨最低位置。
儿童:儿童座椅是必备。
安全带就是保命带
无论前排还是后排
人人都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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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李欢
编辑&排版:周国庆 胡雪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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