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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致盲”!注意!

文明交通编辑部 南昌交警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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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行车中

很多人不在意

杀伤力却很强的

交通安全隐形杀手

竟然是

远光灯

用一束强烈的光线

直接对着眼睛照射

是什么感觉

细品一下


视频案例

2020年11月30日,福建省安溪县。当日晚19:37分许,在蓬莱镇路段,一辆摩托车行至一处丁字路口转弯时,被一辆直行轿车撞飞。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小车驾驶员陈某表示,开车行至该路口时,受对向车辆远光灯影响,没能及时发现转弯的摩托车,未及时采取制动措施。

为进一步遏制

滥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南昌交警

在城区内开展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




民警对这些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当事人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南昌交警都不放过

请驾驶员引以为戒、莫要再犯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有哪些

1、视觉上致盲


夜晚会车时,滥用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可导致对面的司机在1-3秒的时间内都看不见路面情况。别小看这3秒钟的丧失视力,很可能导致车辆追尾甚至撞人等严重后果。


2、易导致车主产生误判


开启远光灯,会让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极易引发事故。当对面情况无法判断时,新手司机往往无法有条不紊地减速、控制方向,多会因紧张导致急刹车、猛打方向,这样对后车、相邻车道汽车都会产生很大威胁。


3、易导致车主操作失误


当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前车的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影响车主正常行车。如果车内饰偏浅色,那车内无疑就像开着灯一样明亮,极易导致车主在行车过程操作失误。


但是,既然每个车都配备远光灯

就证明远光灯是有自己的用处的

远光灯可以扩大观察视野

那什么时候使用近光灯、远光灯呢?

车主在行车过程中,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几种情况需立即将远光灯换成近光灯。

01

晚间在城市内行驶时,如果道路上照明条件良好,那么就不用开启远光灯,只需开启近光灯即可。

02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03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04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1、如果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

会车时,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自己可切换远、近光灯提醒对方;如果遇到对向车辆切换灯光照射自己,要注意自己是否无意间开了远光灯。

面对自己的善意提醒,如果对方毫不理会,我们应将视线右移,尽可能避开闪光点,减速靠右行驶,谨慎会车。前方如遇路口或复杂路段,应靠边停车,待来车通过后再正常行驶。


2、什么时候应该使用远光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高速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南昌交警提醒您

遵守交通法规

杜绝滥用远光灯行为

文明参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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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周国庆

校稿:闭菲雅

编辑&排版:胡雪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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