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三个一律”!江西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年专项行动

南昌交警 2023-06-08

点蓝色字关注“南昌交警”




为深刻吸取“1.8”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经2023年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省安委会近日印发《江西省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安〔2023〕5号),在全省实行“三个一律”,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年专项行动。



江西省实行“三个一律”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全面防范化解“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省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道专委)具体负责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实行“三个一律”措施,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年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01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在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在问题整治上下功夫、在督导检查上下功夫、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的总要求,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目标,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通过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实行“三个一律”措施,全面开展“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基础、补短板、解难题,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02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聚焦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实行三个一律(即:风险运输企业一律落实责任领导,责任捆绑、倒查追究,限期整改到位;风险车辆、驾驶人一律落实责任人,宣传教育到位、及时清理违法;风险路段一律落实责任单位,排查问题到位、限期治理到位),努力实现高风险驾驶人、车占重点驾驶人、车比例降至15%以内,高风险企业占备案运输企业比例降至6%以内,高风险路段完成治理不少于60%、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达到100%”的治理目标,实现全省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双下降10%的工作目标。


03行动组织

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在省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省道专委组织部署实施,成立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省道专委办公室(省公安厅交管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参照成立相应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04治理重点

省道专委各成员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滚动排查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每季度梳理汇总,报送至省道专委办公室。

(一)风险驾驶人: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车辆驾驶人(持A、B类驾驶证),驾驶证被暂扣吊销、酒驾醉驾毒驾、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机动车驾驶人,以及从业资格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

(二)风险车辆:逾期未检验未年审未报废、违法违规突出、有责任事故的“两客一危”、重载货车、校车、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

(三)风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未年审未报废车辆数量多、重点违法违规数量多、有责任事故突出,所属驾驶人违法突出、事故多发,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运输企业。

(四)风险路段:以国省道、县乡道、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四类道路为重点,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等事故多发点段和严重交通安全风险路段。

高风险等级“人车路企”由省道专委进行督办治理;中风险等级“人车路企”由市级道专委依据相关参考意见或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负责督办治理。


05工作措施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人车路企风险隐患,以三个一律为抓手,按照要素精准、定期研判、滚动排查、风险预警、动态治理的工作方法,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问题交办、及时整治、督导检查、落实到位的闭环治理工作机制。

(一)全要素排查风险隐患

1.定期数据研判画像。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模型智能分析系统,对全省“人车路企”风险隐患进行画像,每月分析研判风险运输企业和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每季度分析研判风险驾驶人、风险车辆,形成问题清单推送至各地(属于高风险等级的,同时抄送省道专委成员单位),由市级道专委办公室分发至县级,包干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市级道专委办公室要结合本地道路交通违法、事故等特点,每月分析梳理本地“人车路企”风险隐患清单。

2.动态排查驾驶人风险。滚动排查驾驶人风险,分别通过大数据筛查、事故调查、群众举报等方式,结合从业驾驶人自查自报、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滚动排查酒驾醉驾毒驾、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以及从业资格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

3.滚动排查道路风险。各地道专委办公室要建立完善“联合排查、会商论证、共同确认”工作机制,组织交通运输、住建、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实地踏勘排查、会商确认风险隐患路段,分级分类明确风险等级,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主体和责任人,及时报送省道专委办公室,录入“道路风险隐患治理系统”。涉及道路风险隐患认定不一致的,各地道专委办公室要提请当地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交通运输、住建、公安交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调研,共同评估安全风险,查准隐患症结,确定隐患等级,研究治理措施。

按照“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结合伤亡事故复盘倒查情况,滚动排查道路风险,全面掌握已有“存量”,及时补充“增量”。2023年全省排查风险隐患路段不少于10000处,国省县道和乡村道路占总数不低于80%。其中,大地市全年不少于1200处(平均每月不少于100处),小地市全年不少于600处(平均每月不少于50处)。高速公路和赣江新区实排实报,排查务求精准。

(二)实行三个一律推进精准治理

1.精准治理风险企业。对风险运输企业,一律落实责任领导,把企业风险隐患清零责任包干落实到市、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领导,实行责任捆绑、倒查追究,“一企不漏”联合开展“三上门一检测”(上门约见约谈、上门宣传教育、上门检查督促,检测酒驾毒驾),确保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9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16〕35号)部署要求,加快促进部门间企业资质、执法监督等各类监管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录,将屡次违法违规的失信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精准治理风险车辆及驾驶人。对风险车辆及驾驶人,一律落实责任人员,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专人包车、包人责任制,“一车不落”“一人不缺”开展“三提示一查缉”(安全提示、违法提示、路况提示,精准查缉),确保宣传教育到位,及时清理违法。

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对驾驶证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以及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人,要综合采取线索移交、注销证件,督促运输企业调整岗位、解聘辞退等措施,动态清理风险隐患驾驶人。

3.精准治理风险路段。对风险路段,一律落实责任单位,交通运输、住建、公安交管部门要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和城市道路精细化提升行动等为载体,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落实治理资金,“一处不少”地开展治理,确保全部治理到位。对一时不能及时治理的,要秉持“高效实用”原则,通过拉警戒带、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短平快”等方式,100%落实临时防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三)道路风险实施分级督办

1.实行三级督办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其风险程度、整改难度,实施分级、分类梳理汇总,分别形成省、市、县三级督办“一本帐”,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关于省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原则上对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存在风险隐患的路口路段,或者风险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风险隐患路段,由市级道专委办公室通过“道路风险隐患治理系统”上传《排查报告》,经省道专委办公室审核确定后实行省级督办;被确认为省级督办路段的,市级道专委办公室要及时上传《治理方案》,并在治理结束后上传《验收报告》,省道专委办公室审核后予以验收销号。提请省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数量,每月不低于当月排查风险隐患路段数量的10%。

关于市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原则上对发生过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且存在风险隐患的路口路段,或者风险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的风险隐患路段,实行市级督办,每月不低于20% 。其他风险隐患实行县级督办。

2.动态跟踪盯办。加强统筹协调,动态掌握道路风险隐患治理情况,重点开展“三督促一跟踪”(督促落实治理措施、督促明确治理时限、督促采取临时措施,跟踪治理进展),全力推动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四)强化宣传警示提示。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重点曝光一批终身禁驾驾驶人、违法行为突出车辆、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加强主题宣传和预警提示,广泛宣传安全行车乘车常识,集中曝光易肇事肇祸违法,增强安全意识。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提前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引导群众安全出行。

(五)强化评估验收考核。按照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标准的要求,建立“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工作台账。省道专委办公室将定期通过综合平台数据分析、核查省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整改前后图片和现场实地查勘,线上线下一体方式,评估考核各地进展及效果,完成风险隐患治理的,予以验收销号;符合降级标准的,重新认定风险等级,形成“隐患排查、问题交办、及时整治、督导检查、落实到位”的闭环治理工作机制。省安委会将把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纳入2023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巡查、应急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06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是贯彻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工作实践;是落实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的治本之策。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实施。要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序进度、责任分工,实行项目化管理,详细制定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推进、闭环治理。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道专委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机构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协调,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人车路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突出本地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专项行动情况的跟踪督查。省安委会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应排未排、应治未治、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协调不力、治理进度迟缓的情形,综合运用限期整改、通报曝光、约谈督办等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报送“人车路企”风险隐患的销量清单和增量清单,以及本月工作小结;2023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随时报送,省道专委办公室将每月编发专报通报全省。

来源:江西应急管理

荐阅读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周国庆

校稿:闭菲雅

编辑&排版:金凤

南昌交通取消限号,点击关注每天更新



点亮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