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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操作?“勇”闯车流:赣AGD3090、赣AGC0425......

文明交通编辑部 南昌交警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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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既环保又便捷

是短距离出行的不二之选

但少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了贪图方便
不顾自身安全
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事故一触即发

刘*驾驶冀F*****号轿车沿33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79公里处时,与同方向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郗**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郗**受伤的交通事故。

按照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要求

南昌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

走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

各行其道 文明出行!

(湾里大队开展路面整治)

小编现对一批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文明出行

曝光台


01

违法行为:走机动车道

违法地址:梅岭大道

违法车牌:赣AGC1142

02

违法行为:走机动车道

违法地址:梅岭大道

违法车牌:赣AG16910

03

违法行为:走机动车道

违法地址:湾里大道

违法车牌:赣AGC0425





0

4

违法行为: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洪崖路

违法车牌:赣AGD3090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文明交通 人人有责大家如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该如何举报↓↓↓     可通过“南昌交警”微信公众号底部对话框“政务服务”里的“昌通码”进入“随手拍”、省市交通广播电台举报平台、电话0791-86310122和86312122等渠道进行举报。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违法吗?
1、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属于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注意按道行驶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逆行。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随意斜穿马路,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无灯控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各行其道  互不打扰

骑行者牢记

南昌交警再次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莫以身试法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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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周国庆

校稿:曹海男 编辑&排版: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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