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18年前,一场保姆杀童案……

2015-09-28 壶小胖儿 WeLens


壶小胖儿


威特森检察官问道:“他陷入昏迷前说了什么?”

麦克林回答:“他说:‘爸爸,不要再打了。对不起,我爱你。’”

——斯蒂芬·金,《它》


我们今天要讲的故事开始于1997年2月4日。


那天下午,一个带有英国口音的年轻女孩拨通了急救中心的电话,请求立刻派辆急救车,到位于波士顿郊区纽顿的一户人家来,因为那儿有个小孩刚刚失去了呼吸迹象。不久,救护车赶来,将只有8个月大的马修·伊顿送到了波士顿儿童医院,医生立刻对马修使用了生命支持仪器。




打电话的女孩名叫露易丝·伍德沃德,英国人,18岁。8个月前,她刚通过以工换膳机会来到美国,给小马修做保姆是她的第二份工作。她的雇主——伊顿夫妇是两名医生,事情发生时,他们因为外出上班都不在家。因此,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除了露易丝本人外,完全没有其他见证者。



2月9日,在入院的第五天,马修陷入了昏迷,并于当天死亡。医生断定他的死因是:头骨断裂,硬膜血肿。同时,医生发现马修此前手腕曾骨折过。医生们第一时间确定:这是一起虐童事件。与此同时,露易丝被捕。根据警方最初发布的消息,露易丝承认自己“曾摇晃过马修,并把他扔(pop)到了一堆毛巾上”。但由于“pop”一词在英美英语中意思差异较大,使得事情更加扑朔迷离。




10月7日,经过几个月的准备,“马萨诸塞州诉露易丝·伍德沃德案”正式开庭。检方认为,露易丝在“沮丧、不开心和怨恨所引发的愤怒下”杀死了8个月大的马修,而露易丝的“作案手法”,就是对马修进行了剧烈摇晃,因此引发了头部血肿。而辩方为露易丝做了无罪辩护,她本人也说自己“什么都没做”。


控辩双方的焦点很快集中到了“剧烈摇晃”之上。控方的主要依据是一些儿童虐待问题专家所提供的意见,他们认为,马修的头部创伤是剧烈震荡60秒以上所致,相当于从两层楼上摔下来,符合“婴儿震摇综合症”的情况。但是辩方所请的医生指出,马修早在露易丝来之前就发生过一些小磕碰,头部伤很可能是那时候留下的。



庭审现场的伊顿夫妇及他们3岁的大儿子。当时媒体很大程度上将马修的死归罪于他的妈妈——一个婚后仍继续工作的女人。公众认为,正是这个女人的雅痞生活害死了她的孩子。


在这里需要“普法”一下,在美国所采用的“无罪推定原则”下,嫌疑人并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反之,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责任完全由公诉人承担,而公诉人所提出的证据,必须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通俗点说就是,假如有任何理由足以通过因果推理得出嫌疑人无罪的结论,那么嫌疑人就要被判无罪。


在露易丝案中,辩方原本信心满满,因为控方所提出的证据过于理论化,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然而出乎他们意料,10月30日,陪审团认定露易丝犯有二级谋杀罪,应被判以不少于15年的有期徒刑。这个结论震惊了美国司法界,从陪审团成员的谈话中也可以看出,部分人并不认为露易丝有蓄意谋杀的动机,但他们觉得她应当对马修的死负一定责任,于是选择屈服于多数的决定。




这几乎就是一个现实版的“十二怒汉”的故事。然而故事又在这里出现了巨大转机。11月10日,宣判当天,法官海勒·佐伯在其长达16页的裁决书中指出,对露易丝进行的二级谋杀指控属于“审判不公”,他非常罕见地使用了审判权,将罪名减为过失杀人,刑期则为露易丝已服刑期。于是,在美国监狱里关押了279天后,露易丝·伍德沃德被当庭释放,和父母一起回了英国。


自这起著名的“保姆杀童案”之后,一个非常有趣的名字开始频繁出现在美国与虐童相关的案件中,它就是“婴儿震摇综合症(baby shaking syndrome)”,我们在这里把它称为“摇童综合症”。大家都知道,在面对一个哭闹不停或让人极端恼火的孩子时,大人可能会下意识地做出摇晃孩子的动作,而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孩子死亡。从2001年至今,美国根据“摇童综合症”起诉的案件高达1800起,这些案子在案发时,通常没有除嫌疑人以外的人在场,对于如何判定孩子是否是被震摇而死,专家们给出了三个判定标准:硬膜下血肿;视网膜出血;大脑肿胀。一旦符合上述三条件,嫌疑人被判有罪的几率有多大?事实证明,在1800起案件中,有1600人最终被判有罪。




这样高的发生频率引发了医生诺曼·古特克尔希的不安——1971年,正是他的一篇论文第一次提出了“摇童综合症”这一概念。当时诺曼是一位儿科医生,他经常面临这样的古怪情况:儿童被诊断为脑出血,但却没任何原因或外部损伤。后来,他用细心的观察解释了这个难题:在他所生活的英格兰北部,以摇晃的方式体罚孩子非常常见。这可能就是孩子受伤的原因。


古怪的是,这个学说从诞生之日起就是“假设性”的:毕竟,有谁会借用科研的名义,去摇晃一屋子的婴儿,看看会发生什么呢?随着医学不断发展,这个在40余年间被确信无疑、并不断被作为判刑证据的学说开始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震摇儿童可能会导致视网膜出血、脑出血和肿胀的示意图。


当年小马修被送到医院时,帕特里克·巴恩斯正是那家医院的放射科医生,他对“摇童综合症”确信无疑,因此在法庭上也提出了对控方有利的证词。然而今天,他坦言自己开始背负越来越大的“道德包袱”。


实际上,巴恩斯发现,其他原因也能解释出血和脑肿,它们包括感染、早前意外跌倒造成的受伤乃至胎儿在子宫内遭受的血管梗塞。“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会说摇童并非造成马修死亡的唯一可能原因。”他说。医学界分成了两派,一派像巴恩斯一样,对摇童综合症采取了更审慎的态度,另一派则更多出于激愤,认为“科学或许会进步,但它改变不了摇晃会使婴儿致死的事实”。


随着越来越多蹊跷案件的出现,现在,法官们至少从“排除合理怀疑”的角度出发,对摇童综合症采取了逐渐远离的态度。《华盛顿邮报》和西北大学共同进行的为期2年的调查发现,自2001年来发生的1800起与摇童综合症相关的案件中,有213人最终被宣判或改判无罪。



被判无罪的213人的构成,可以看出什么样的人最易因为偏见而被判处虐童:孩子母亲(25人);孩子父亲(76人);母亲的男友(29人);孩子的看护者(57人);孩子的继母(5人);孩子的继父(4人);孩子的阿姨(2人);孩子家人的朋友(2人)……


然而审判一旦做出,造成的伤害可能就无法挽回。比如2012年,加州一名名为昆汀·斯通的父亲被判杀害了自己3岁的儿子,孩子的死因就是摇童综合症。2014年,昆汀被改判无罪,但直到今天,他也没法重新取得对自己另一对双胞胎儿子的监护权,也不能回家居住,并且只有在监护下,才能在公共场所探望孩子。


而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摇童综合症仍将继续成为类似案件中的有力证据。马修当年的医生巴恩斯坦诚而无奈地说:“当年在法庭作证时,辩方律师问我的一句话至今在我脑袋里回响。他说:‘巴恩斯,你说的没错,但我就问你一句,你当时在场吗?你是怎么知道的?’我们有责任保护孩子,也有责任保护家庭,这个度太微妙了。”




2014年,在马修案结束16年之后,已经在家乡生活的露易丝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开始了一段全新的生活。她说:“我知道一些人在等着我生孩子,这样他们就能对我恶语相加了。这种情况让我感到难过,但它不会阻止我过自己的生活。我是无辜的。我没做错什么。”


而摇童综合症,还将继续被争论、被使用下去。它似乎就是这个世界上所有那些隐藏在黑白、真假之间的事物的隐喻,将继续考验——或者说折射出我们的智识、选择、经历和良善判断。


更多专栏阅读:

科学家、反乌托邦作家、神秘主义者,或许还是60年代浪潮的开启人?爷爷是个老头儿你是如何“依依惜别”的?“我想要三辆汽车”抑郁啦?或有亲朋抑郁?看看丘吉尔是怎么对抗抑郁症的“时间会遗忘我们,还是我们遗忘了时间”“长大后做大哥的女人!”经验未必使我们聪明,但至少蠢得不那么明显是时候了,变身怪小孩!灵感会来自于她,就好像催眠术,我看了又看等了又等巴黎女伶




Lens读物

京东、亚马逊、当当、天猫、淘宝网

全国机场中信书店和各大城市书店均有销售

详细请点击:购买渠道

点击下面书名可查看读物信息



《目客001:花朵与我》

《目客002:我这样爱你》

《视觉001:激情藏在安静的角落》

《视觉002:想在一生中做一件正确的事》

《扬·索德克》+《生命剧场》

《把青春唱完》


……




《把青春唱完》由Lens出品

点击“阅读原文”直达Lens微店购买高原签名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