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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立案处理!



根据4月9日上午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景泰街部分区域调整为管控区。


4月9日,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反映白云区管控区景泰街辖内存在不法商家哄抬物价行为。经调查,该局对两经营者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作出立案处理。


4月9日上午8时26分,执法人员发现一蔬菜销售档主以20元的价格向投诉人销售0.68KG菜心(30元/KG)。经查,广州市菜篮子同期平均零售价为11.26元/KG,当事人的销售价格为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2.66倍,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进销差价率并未超过辖区执行政府通告实施封控管理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



据介绍,该档主的行为涉嫌构成《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九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为此,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涉嫌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作出立案处理。


4月9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另一档主以50元的价格向市民销售1.67KG空心菜(约30元/KG),其销售价格为广州市菜篮子同期平均零售11.43元/KG的2.62倍,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进销差价率并未超过辖区执行政府通告实施封控管理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疫情期间,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对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一律从严从重查处,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广州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量足价稳,请大家理性购买,无需恐慌!


广州正从严从重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拨打政府热线12345、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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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字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陈淑娴、吴天来、温敏华、谢嘉雯

编辑 | 润祺校对 | 赵丹丹审签 | 岑杰昌实习编辑 | 容诚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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