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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制定 “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便民措施

      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努力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方便群众、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率,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如下便民措施:

      一是方便群众、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程序性信息的查询,推行一站式办理。案件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本院办理案件的律师、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严格落实“一站式办理”“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做到热情接待、依法办事、周到服务、准确解答。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到案管大厅申请查询案件办理程序性信息和公开的法律文书,符合条件的案管部门现场及时提供查询。

      二是提供预约服务,方便律师阅卷。向律师宣传案件信息公开网预约服务,律师在网上提出预约申请,案管部门及时受理,安排阅卷。有不适合阅卷情形的,需阐明拒绝阅卷理由,并及时答复律师,防止律师 “跑空趟”。案管大厅配备相应设备,为律师提供复印、拍照、刻录等多种便捷阅卷方式。

      三是方便辩护律师约见承办检察官。辩护律师通过案件管理部门提出约见检察官申请的,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承办检察官。对符合法律规定且确有会见必要的,经协商确定会见时间后予以会见。

      四是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化拓展司法救助工作,结合蓝田检察工作实际,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五是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20年以来本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排查整改回复答复及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相关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升控申检察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六是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深度推进和规范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对首次申诉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和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符合条件的适时举行公开听证。

      七是积极开展检察长接待工作。检察长接访包案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检察长在防范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严格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检察长接待日安排,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实行检察长包案制。

      八是对被判处假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排调查,就重点人员监管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对矫正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宣传普及《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是对民营企业矫正对象在其请假和企业经营等方面及时审批,提供方便,实施灵活性和实效化监管。

      十是与看守所做好沟通,对已决在押人员实施人性化监管和亲情感化,努力保障其每月固定日的亲属会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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