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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中法西沙群岛事件之交涉

程玉祥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22-04-24


1947年中法西沙群岛事件之交涉


程玉祥




1947年发生的西沙群岛事件是“二战”后法国企图重新介入南海诸岛的重要步骤,既是法国自1931年以后企图侵占西沙群岛政策的延续,亦与战后中国海军收复西沙群岛过程中准备不足和各部门缺少联动机制进而为法军提供可趁之机有关。在与法国交涉过程中,国民政府不仅始终坚持西沙群岛主权属于中国,对法国侵占行为不做任何让步,而且还发现了法国编造“历史证据”的出台过程及法国所谓核心证据“嘉隆王插旗”说并非属实。这为国民政府依据1887年中法界约划设两条位于北部湾的南海断续线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西沙群岛 珊瑚岛 南海断续线 南海诸岛 国民政府 法国


作者程玉祥,历史学博士,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邮编214122。



学界关于近代法国的南海政策已有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涵盖法属印度支那统治的全部历史时期。近年来,随着法文档案逐步开放,学界相关研究已从法国南海政策的形成与演变等宏观视野,逐渐转向关键个案的剖析与研究等微观层面。在涉及“二战”后法国重返西沙群岛的个案研究中,1947年中法西沙群岛事件开始受到学界的重视。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之上,综合运用国民政府外交部、海军总司令部(以下简称“海军总部”)和法国外交部档案,从中方的视角探讨1947年国民政府对法国侵占西沙群岛的应对之策,以期丰富现有研究。

一、1947年西沙群岛事件的爆发



1947年1月10日下午14时55分,中国驻永兴岛官兵发现一架银灰色飞机在该岛上空盘旋两圈后朝东南飞去,据官兵观察该机“两翼无国徽,机尾有红蓝白三色,并画有锚形”。作为驻岛官兵的最高长官,西沙电台台长李必珍在确认该机非国民政府飞机后,立即将此情况上报海军总部。1月17日上午11时,法舰东京人号(Tonkinois,舷号F43)驶抵永兴岛。法舰在事先未经中国政府允许的情况下驶入中国领海,立即引起驻岛官兵的高度戒备,李必珍亲自登上法舰,询问其来意。东京人号舰长答复称,系奉命前来登岛,并要求运送中方人员离岛。李必珍则告以永兴岛为中国领土,“未奉命令不能擅离,如有纠纷,可由外交途径进行”。法舰长认为“西沙属法国领土”,中国“未经法方同意即行占领,似属未合”。最后李必珍提出必须等他向海军总部请示后方能正式答复,不过法舰长为求迅速获得答复起见,仅允许李必珍在法舰上发送电报,并限其18日上午10时前答复,“否则强行登陆”。
18日拂晓,法舰发射多枚信号弹。在驻岛官兵看来,此举无疑加剧了“情势紧张”。法舰于天明后驶离永兴岛,至12时再次返回,并派副舰长及翻译赴岛,邀李必珍登舰,但遭到拒绝。法副舰长限李必珍在19日上午8时前答复。对此,李必珍明确予以拒绝,并答称“如必登陆,我方抵抗”。在严重的武力威胁之下,李必珍出于保密需要,将岛上所有电报密本、文卷,除修密之外,均予以焚毁。然而法舰却于19日上午5时40分驶离永兴岛,此后未再返回。
随后,法舰驶向西沙群岛西侧的永乐群岛,侵占珊瑚岛,并派20名士兵留驻该岛。
上述内容为中方档案记录的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在中国海军收复西沙群岛后,从侦察永兴岛到侵占珊瑚岛的经过。对此,法国外交部档案亦有大致相同记载。法国军队派舰威胁中国永兴岛驻军,并在其后侵占永乐群岛之珊瑚岛,直接引发中法两国之间关于西沙群岛长达八个月之久的外交交涉。
(一)侵占西沙群岛乃战后法国之既定政策
1931年12月,法国以安南保护国的名义宣称拥有西沙群岛主权,由此开启了中法关于西沙群岛主权的外交交涉。法国虽然发表声明认为西沙群岛应属于法属印度支那所有,但是并没有在岛上派军驻守。1938年7月,法国趁中日忙于战争无暇他顾之际,派兵侵占西沙群岛。1939年2月,日本侵占海南岛,3月继续南下占领西沙群岛,驻守永兴岛及其东侧的石岛。此间法、日达成某种默契,共同占据西沙群岛。1940年9月,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在维希政府投降德国后,又与日本签订《共同防御协定》,加入到轴心国阵营。法、日共同占领西沙群岛的局面一直持续到1945年3月。由于维希政府在盟军的攻势下已于1944年6月崩溃,之后日本不再信任法属印度支那当局,驱逐了在西沙群岛驻守的所有法军。
抗战胜利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最先于1945年12月派人收复西沙群岛。然而,法国不但未就此放弃侵占西沙群岛,而且多次派机侦察西沙群岛,图谋伺机重返西沙群岛。1946年5月20—27日,法舰前哨战号(Escarmouche)被派往西沙群岛侦察各岛情况,发现有少量的中国渔民,但未见日军或中国军队。据1947年1月13日法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法国大使馆)致外交部的节略称,法军从1946年5月21日开始驻守西沙群岛,居留至6月7日。但是对于法国匆匆撤回驻军的原因,法国大使馆在节略中并未给出解释,可能是因为补给困难。
法军从西沙群岛撤离后,法国并未放弃侵占行动,开始筹划在西沙群岛建立永久哨岗或气象站。但直到中国海军于1946年11月正式收复西沙群岛,法国的设岗计划并未付诸实施。法军在确认中国海军驻守永兴岛后,紧急派兵侵占珊瑚岛。由此可见,侵占西沙群岛乃战后法国之既定政策。
(二)中方接收过程中准备不足与各部门缺少联动机制为法军提供了可趁之机
1947年1月19日,法军侵占珊瑚岛,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海军接收西沙群岛过程中准备不足与各部门缺少联动机制有关,特别是外交部未与海军总部协调一致就贸然宣布收复西沙群岛,为法国提供了信息,使其得以迅速侵占我西沙群岛。
海军在第一次进驻时未能将可进驻之岛屿尽快予以驻守,为法军侵占珊瑚岛提供了可趁之机。海军总部进驻西沙群岛之前,拟定的进驻方式为驻守永兴岛,即“西沙群岛以武德岛(Woody I.)为重要据点”,其他岛屿则待侦察后再行进驻。从地形上看,西沙群岛由西侧的永乐群岛和东侧的宣德群岛组成,永兴岛为宣德群岛最大之岛屿,但两者之间相距约70公里。因此,在缺乏大型巡逻舰只的情况下,海军驻守永兴岛仅能有效控制宣德群岛,对永乐群岛则鞭长莫及,无法形成实际控制。然而,西沙群岛另外两个适宜驻守的珊瑚岛、甘泉岛均位于永乐群岛。1946年12月4日,永兴舰巡视永乐群岛,查明“帛托岛(今珊瑚岛)有电台、灯塔遗址及房屋数幢,罗勃岛(今甘泉岛)有小型炮垒遗址”。帛托岛及后文中的帛特岛均指珊瑚岛(Pattle Island)之音译;罗勃岛,英文Robert Island,今甘泉岛。12月14日,海军总部电询姚汝钰,“帛特岛及罗勃岛以何处可以进驻为易?”姚汝钰认为两岛面积均较小,但珊瑚岛上有法军遗留的建筑,因此从长期驻守的角度考虑,应派军驻守珊瑚岛。
海军总部对姚汝钰查明的两岛情况极为重视,一面于1947年1月6日电令西沙岛电台台长李必珍在“天气良好时,设法派兵往邻近各岛登陆、侦察”,以提供更加详尽的情报,一面研究海军进驻珊瑚、甘泉两岛的具体实施方案。1月9日,海军总部陈念群等人拟定“西、南沙群岛初步设施及兵力调整计划草案”,计划在珊瑚、甘泉两岛架设无线电台、设立灯塔以及筑建小码头。兵力配置与人员编制方面,规定珊瑚、甘泉两岛“机炮班一班,各备25机关炮二门,轻机枪一挺、步枪八杆”,并“各设无线电台,所有各该岛通信、验潮及守备官兵均属之”,每岛官兵编制为官9名,士兵17名,共26人。草案提出上述准备工作应于1947年2月底之前完成,“务于三月份出发,出发日期令以命令定之”。由此可见,海军总部在法国侵占珊瑚岛之前,已经拟定了极为详细的第二期进驻计划,并将派兵进驻珊瑚岛和甘泉岛作为计划的重点。遗憾的是,因法军侵占珊瑚岛而引起的中法西沙群岛交涉打断了这一计划,海军进驻珊瑚岛的计划未及实施。
1947年1月8日,外交部欧洲司司长叶公超在答记者问时正式宣称:“中国政府已由日本占领中收回西沙群岛。该群岛主权本属中国。故无须经过向任何方面‘请求’收回之手续。”1947年1月13日,法国驻华大使馆在致外交部节略中将记者会时间误作1月7日,但在法国外交部11日发给法国大使馆的指令中仍为1月8日。然而并无档案显示,外交部此时以“答记者问”形式对外证实中国收回西沙群岛是国民政府各部经过充分研究后的决定。1946年12月7日,海军总部曾在西沙群岛已经收复但南沙群岛尚未进驻之际,致电外交部,要求海军收复西沙群岛一事,“在南沙群岛受气候影响尚未能进占前,请暂勿公布”。尽管对于南沙群岛收复后公布西、南沙群岛收复的时机与方式,海军总部并未提供具体意见,但就海军总部当时正在拟就第二期进驻西沙群岛计划而言,显然在进驻珊瑚岛与甘泉岛之前,并不希望引起外交纠纷。上述情况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国民政府国防部门与外交部门之间,在应对领土主权问题时,联动机制的不足。
始料未及的是,外交部公布中国收复西沙群岛后,引起了法国的强烈关注。1月9日,法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称:“法国一向认为该列岛屿系属于越南者。”为了证实中国外交部所言,法国于10日派机侦察西沙群岛,发现永兴岛上有中国驻军。于是出现了本节开头的一幕:李必珍发现一架国籍不明的银灰色飞机,随之电告海军总部。
海军总部综合该机“机尾有红蓝白三色”及报载法国外交部发言人9日声明,认为该机属于法国飞机,且法国对中国海军进驻西沙群岛“似已引起极大注意”,预判法国此后必有所行动。特别是海军总部参谋长周宪章在获悉法国外交部发言人声明后,判断法军极有可能侵占西沙群岛适宜驻军的珊瑚、甘泉两岛。10日,周宪章考虑到永兴岛驻兵“无往返可靠之交通船”执行进驻珊瑚岛任务,他立即致电尚在广州的桂永清,告以“西沙群岛内尚有罗勃岛及帛托岛应予占领”,建议桂永清“就近派队乘中海舰前往该两岛登陆,免为法方占驻”。13日,周宪章收到有关法机侦察永兴岛的电报后,再次致电桂永清,请其亲自率舰前往珊瑚、甘泉两岛进驻。不过桂永清迟至17日才复电周宪章,表示准备进驻珊瑚岛、甘泉岛一事,“一周内即可完成”。然而,正是在17日,法舰“东京人号”驶抵永兴岛,威胁中国驻兵撤离,并在两日后占领了珊瑚岛。桂永清派舰进驻珊瑚岛计划随即搁浅。
海军收复西沙群岛时未能将可驻守之岛尽量予以进驻,海军总部拟定进驻珊瑚岛计划之时外交部贸然公布中国收复西沙群岛,海军部判明法国将侵占珊瑚岛后未能立即派舰,这一系列的失误为法军侵占珊瑚岛提供了可趁之机。造成上述失误的原因,既与国民政府国防部与外交部在应对海疆问题时缺乏联动机制有关,又与海军羸弱、缺乏舰艇无法快速调动不无关系。




二、战后中法西沙群岛事件交涉经过



1947年1月10日,法国派机侦察西沙群岛后,证实了中国军队已经收复西沙群岛并在永兴岛驻军。法国为了实现占领西沙群岛的目的,决定一面与中国交涉,一面派军舰占领中国军队尚未驻守的珊瑚岛。
1月13日,法国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递交关于西沙群岛事节略,声称“兹请外交部注意法国以越南名义对该群岛所行使之主权”,表示“法军一队曾于一九四六年五月廿一日至六月七日中间在群岛上留住,法国有关机关且准备重建其战前业经存在之瞭望所”。法国大使馆在节略中声明:“法政府虽仍维持其一九三七年七月节略中所主张此事应由两国友好解决之提议,惟已被迫须对一月七日外交部声明对华军行使该群岛占领权后发生之效果,作最明确之保留。”法文档案显示,这一节略系受法国外交部指示而为。1月11日,法国外交部获悉中国收复西沙群岛后,指令驻华大使梅理霭(Jacques Meyrier)、法国驻印度支那高级专员达任留(Georges Thierry d’Argenlieu)称,法国对于西沙群岛问题,希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其次才考虑提交国际仲裁。
然而,达任留的一系列行为显然违背了法国外交部指令。1月13日,达任留派法舰驶赴西沙群岛,并做如下指示:侦察永兴岛、珊瑚岛及晋卿岛中国驻军情况;如无中国军队驻守,占领永兴岛与珊瑚岛,或其中之一。东京人号17日抵达永兴岛,发现岛上有中国军队驻守,在胁迫驻军撤离未果后,转而于19日侵占无人驻守的珊瑚岛。
18日,海军总部获悉法舰威胁登陆一事后,立即呈报蒋介石。蒋介石严令海军固守领土,抵抗任何登陆之武力。蒋介石这一强硬态度在其日记中有所记载:“我军占领西沙群岛后,法国派军舰威胁要求我军交还该岛,法国之无法无理如此,不败何待!严令我军固守领土,如其登陆,准与抵抗勿屈。”此外,蒋介石命令外交部立即向法方提出抗议,并声明“如因此引起严重后果,当完全由法方负责”。
18日凌晨1时30分,叶公超紧急召见梅理霭,对法舰威胁中国驻军一事提出措辞强硬的抗议。是日上午,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紧急召见梅理霭,重申中国政府要求法国军舰立即自西沙群岛附近撤退,以消除其对永兴岛上中国驻军的武力威胁。王世杰面告梅理霭,中方在该岛驻军不多,但已奉令抵抗法军的任何侵夺行为,并作以下声明:“(一)如法军对该岛之威胁不除,我即被迫派遣援军;(二)中国政府希望并坚持法国当局应立即撤离逗留该岛附近之军队,以解除中国驻军所受之威胁。我并特别指出,法军之逗留该处及任何其他武力之威胁,将无法以友好方式解决此案,甚至将危及中法间之友好关系。”上述声明,外交部当日又以节略递交法国大使馆。
王世杰在南京与法国驻华大使交涉之际,亦指示中国驻法大使钱泰“向法方严重要求先命该舰撤退以避冲突,在法方对该岛武力威胁未消除前,我将无法商谈”,并告以事态极为严重,中国驻军较少,“倘法方不即解除威胁,我将被迫增援”。
国民政府高层的强硬表态使梅理霭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法国内部经商讨后决定将西沙群岛事件的责任推给法舰东京人号的指挥军官。法国做出这一决定后,于20日派梅理霭至外交部,向中方解释法舰之行动“法国政府并不知情”,并且声明法国政府对西沙群岛“无直接行动之意”。法国外交部又通过亚洲司长向中国驻法大使馆表示达任留派舰侦察时曾训令如中国军队“业已占领,不必登岸。不料该舰长超出训令范围”。但当钱泰问其“派舰是否系外交部训令”时,该司长答称“并非外交部本意,已电达任留撤退”。
21日,外交部收到永兴岛驻军电报,获悉法舰已于19日上午离去,但此时尚未收到法舰侵占珊瑚岛的情报。外交部仍无法判断法舰是否再次返回永兴岛以及有无其他动作。在此情况下,外交部拟定处理西沙群岛事件的初步方案为:
(甲)仍应循外交途径解决;(乙)并应由中法两国直接解决,避免提交第三国调解或安全理事会;(丙)法军目前是否有占领该群岛其他各岛情事,武德岛驻军尚无确实报告,我应速派机前往侦察,以便应付。
可见,即使外交部向梅理霭表示有增兵永兴岛计划,但仍希望中法两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法舰入侵永兴岛一事。与此同时,外交部对于法方是否采取进一步侵占行动仍予以密切关注,并计划派机侦察。
然而,此时法国外交部已经获悉法军占领珊瑚岛的确切消息。在此前提下,法国外交部决定将事件责任推卸给法舰长,目的并非减轻法方在交涉中的压力,而是希望借此平息中方的愤怒,以换取中方对法军占领珊瑚岛的容忍。法国企图利用已经占领珊瑚岛的既成事实,迫使中方就西沙群岛主权问题与法方展开谈判并提交国际仲裁,进而从中获益。不过,梅理霭在21日收到达任留关于法军占领珊瑚岛的消息后,当即向法国外交部表示这一行动只能加剧中法之间进一步的紧张局势。
21日,外交部注意到巴黎中央社关于法军占领珊瑚岛的消息,立即致电钱泰,令其查明。23日12时,外交部收到钱泰复电,证实法军已占领珊瑚岛。24日,蒋介石获知法国侵占珊瑚岛后,指示外交部向法国提出最严重之抗议。25日,外交部向法国大使馆递交节略,对法军侵占珊瑚岛一事提出严重抗议,要求“法国政府即饬登陆白(帛)托岛之法国军队速行撤退,否则其可能招致之一切后果,应由法国政府单独负其责任。外交部并郑重声明在上述法国军队未撤退前,中国政府实难考虑法方所提有关西沙群岛之问题”。白托岛即珊瑚岛。可见,中方以法国撤军为一切谈判的先决条件。因为在中方看来,法军未撤出珊瑚岛驻军之前,“一切商谈有出自胁制之嫌”,中方不便与法国进行商谈。法国外交部接获中国节略后,派亚大司司长博德(Philippe Baudet)赴驻法大使馆商谈应对办法。博德称,法国对中方25日节略所含威胁语气措辞深感惊讶,恐将令人疑为中法关系极端紧张。博德表示可正式保证法国绝无扩大事态之意。
因此,至1947年1月底,中、法在西沙群岛呈现出中国驻守东侧永兴岛并大体控制宣德群岛,法国侵占西侧的珊瑚岛并大体控制永乐群岛的对峙局面。外交方面,国民政府外交部以法国撤退珊瑚岛驻军作为外交谈判的前提,法国则辩称“西沙群岛主权问题即未解决,双方自可各择岛屿驻军,以待商谈,解决方式甚多,或共管或共请仲裁均可”。
与此同时,中法双方均无意通过武力解决争端,而是将解决争端的途径限定在外交渠道。国民政府曾对中法西沙群岛问题各种可能走向及其解决方案予以研究。解决主权问题不外乎武力与和平两途。外交部认为武力解决方案不外乎派遣最低限度之驻军,迫令法军撤出珊瑚岛,予以收复并在该岛设治,但“此种武力之行使,可能引起双方正面之冲突,此时是否得计,殊属疑问”。国防部则认为从实际操作层面看,“增兵与之冲突”并非易事,且关系国际反应。因此,外交部与国防部均不认可武力解决方案。
至于和平方式,则由两国直接谈判、提付国际仲裁、提交国际法院三种。外交部对提付国际仲裁或提交国际法院充满顾虑,认为“国际仲裁多少含有国际调解之意义,国际法院则须依照法律,以作其最后之判决,预测将来决定,不外采取共管制度,或将该群岛各岛屿,由中法两国均分管理。国际仲裁及国际法院之决定,均具有强制执行之性质,一经裁决,双方必须遵守履行,届时我反毫无伸缩之余地”。权衡之后,外交部仍倾向于由中法两国直接谈判,以便中方“可斟酌情形,决定何时进行”。基于上述判断,1947年1月28日外交部长王世杰在签呈中向蒋介石建议:“本部意见,在法方未撤退该岛驻军履行该项先决条件之前,我除绝对不与作任何谈判外,似可暂维目前现状,俟至有利时期,再定交涉方针,惟对于该群岛之防务与设治,似应积极进行,以加强我将来谈判时之地位。”
法国在造成侵占珊瑚岛的既成事实后,提出法律解决或提交国际仲裁的方案。法方透过钱泰提出以下几种意见:法政府主张双方驻军同时撤退;博德主张成立仲裁协定,法军即行撤退;穆岱主张中方如允交中法法律混合委员会审查,法军即行撤退。钱泰较为倾向于穆岱提出的法律解决方案。穆岱告诉钱泰,所谓法律解决,“仅系下台方式之一种”,穆岱承诺如中方“原则上承允交中法法律家研究,法军即撤退”。钱泰认为法律解决“如研究不妥,我仍可不予承认,不如仲裁之束缚”。
外交部明确拒绝了提交仲裁或法律解决的提议。外交部在2月5日发给钱泰的电文中指出,“至交付仲裁一节,中国政府须采保留态度,因如交付仲裁,则两国政府须经长期调查与事辩,在此期中,两国舆情必将鼎沸”。外交部再次强调法军从珊瑚岛撤兵之前,中方“无法接受关于商谈方式之任何约束”。法方以撤退其侵占的珊瑚岛为条件,诱使中国同意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或法律专家解决,其实质是迫使中国承认中法之间存在西沙群岛主权争议,这显然是中方无法接受的条件,且与中方历来坚持拥有西沙群岛主权的主张不符。对于法方的意图,国防部长白崇禧在得知法外长表示法军侵占珊瑚岛“非法政府之意,乃海军方面自由行动”的时候,就提醒蒋介石注意:“似此法政府不出面显系有计划先占领该岛,造成既成事实,期以国际仲裁方式解决。”
2月12日,博德告诉钱泰,如中国正式承允商谈,法军将立即撤兵,但承允措辞中“宜以交付仲裁为原则,以免法军撤退后即无下文”。据此钱泰致电外交部,指出法方仍以提交仲裁为条件,但同时也建议外交部“仅允商谈不定方式,俾其撤兵,是否可以考虑之处?”对此提议,外交部未予考虑,仍坚持“在法军未自西沙岛撤退前,我政府无法接受关于商谈之任何约束”。同时,外交部要求钱泰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法政府中方的这一态度。
3月25日,外交部欧二科在签呈中陈述了中国不同意提交仲裁的三点理由:
(一)就我方现有资料研究,西沙群岛主权问题我方所持之理由,远较法方充足,若允予仲裁,不啻承认法方亦有主权,或我方主权自己发生疑问,此与我一贯立场不符,为保持国土完整计,似宜予以拒绝。
(二)法国主张西沙群岛之主权系以安南王名义提出,今后越南之局势似尚多变化,我如于此时与法国解决西沙群岛问题,是我间接予法方可能攫取越南土地之机会。
(三)国内舆论对法军登陆白托岛均甚愤激,如果允法仲裁,国人将谓示弱,必多责难。
基于上述理由,外交部仍坚持原来主张,督促法方先行自动撤退珊瑚岛驻军。此后中法双方虽继续交涉,但双方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立场。学者谭玉华颇有见地指出,中法关于珊瑚岛撤军问题的交涉触及了中法西沙群岛争端的核心问题,即主权立场的对立:中国坚持拥有西沙主权,中法之间不存在西沙主权争议,法国则基于安南的所谓历史权利而声称拥有西沙群岛主权,承认存在主权争议。

三、中方对法国编造的“历史证据”的认识



1947年,国民政府外交部在与法国关于西沙群岛事件的交涉过程中,始终坚持中国拥有西沙群岛主权的立场,一方面是基于大量无可辩驳的中国拥有西沙群岛主权的历史证据,其中尤以1909年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舰巡视西沙群岛宣示主权最为关键,另一方面则与外交部发现法国编造安南保护国拥有西沙群岛证据的出台过程及法国所谓核心证据“嘉隆王插旗”说并非属实有关。
(一)外交部发现法国所谓“历史证据”的出台过程
外交部的这一发现与意大利驻广州前领事罗斯(Giuseppe Ros)有关。罗斯,意大利人,自20世纪20年代来华担任意大利驻华机构的外交职务,1937年出任驻广州总领事。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对意大利宣战,罗斯仍在广州出任总领事。战后,广州市政府令其返回意大利,但罗斯请求继续留在广州,未获批准。罗斯在担任外交职务之外,还是一位研究琼崖历史的学者,收藏大量关于海南岛历史的图书、档案等珍贵资料。1946年12月,在国防部第二厅文书组组长郑英有的活动下,外交部特准罗斯留在中国,而罗斯被扣留在闽粤桂区敌伪产业处理局的数箱书籍,经郑英有向行政院交涉,亦得归还。
正是在这批资料中,罗斯发现西沙群岛主权属于安南之说始于1931年法国上议院议员贝尔容(Bergeon)在法国金融机关报《资本》上发表的论文。该文称西沙群岛在1816年以前为一无主之地,1816年始由安南嘉隆王予以占领,并在该岛树旗为号。这表明法国直到1931年才主张以安南保护国的名义领有西沙群岛主权。换言之,法国在1931年之前并不认为拥有西沙群岛主权。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法国并未对1909年广东省政府前往西沙群岛宣示主权以及1920年将之划归琼州管辖提出抗议。此外,郑英有发现一幅1928年英国海军部第九十四号地图(British Adminalty: Chast 94),其第一套附注之尾端即有“该群岛于一九〇九年并入中国版图”等字样,表明此时英国海军部亦承认西沙群岛属于中国所有。
(二)外交部对“嘉隆王插旗”说的认识
法国主张的“西沙主权”是以安南保护国的名义在西沙群岛行使主权。法国提出的最主要的历史证据是《大南一统志》载1816年安南嘉隆王在该岛树立旗帜。《大南一统志》所载“嘉隆王插旗”说是否属实呢?据当代学者丁雁南考证,所谓“嘉隆王插旗”说实为法国传教士塔尔伯特(JeanLouis Taberd)借鉴他所熟知的欧洲常规,通过夸张的想象,把从他人那里获知的阮朝“黄沙队”的活动虚构成了一场威严雄壮的占领行为。因此,法国通过“嘉隆王插旗”说而主张越南对西沙群岛主权是脱离历史的谬论。
其实,1947年外交部已认识到“嘉隆王插旗”说的荒谬。1月27日,钱泰在致外交部电文中指出法方最重要的证据为1816年嘉隆王上谕宣布该岛为安南领土,且这一证据本身并不合法。28日,外交部长王世杰在致蒋介石的签呈中进一步提出三点意见:其一,《大南一统志》所载该岛形势,“核与西沙群岛地理位置并不相符”;其二,《大南一统志》载岛上有古庙,不知何代所建,庙碑刻“万里波平”四字,足证中国人已先安南人占有其地;其三,1816年安南为清朝的藩属国,“自无谋宗主国领土之事理”。可见,外交部在中法西沙群岛事件交涉之初就已经认识到“嘉隆王插旗”说的荒谬。
在掌握法国编造的所谓西沙主权证据之后,为了维护西沙群岛主权完整,外交部重新审视了中法两国签订的边界条约。1887年6月26日,中法两国签订的《续议界务专条》第三款规定“广东界务,现经两国勘界大臣勘定边界之外,芒街以东及东北一带,所有商论未定之处均归中国管辖。至于海中各岛照两国勘界大臣所画红线,向南接画,此线正过茶古社东边山头,即以该线为界(茶古社汉文名万注,在芒街以南竹山西南),该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该线以西,海中九头山(越名格多)及各小岛归越南。”从《续议界务专条》的形成看,该约签订的依据是1885年《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从签约的目的看,该约是为了划定中国和法属印度支那之间的陆上边界线以及附近海中各岛屿的归属。《续议界务专条》第三款并未提及西沙群岛名称,但按其位置应属于海中各岛。1947年2月13日,驻旧金山总领事张紫常致电外交部,附呈一张《续议界务专条》所附竹山芒街一带红线划界图。据此图,红线连接中国和法属印度支那的陆上边界线,在北部湾大约沿着东经108°03′向海中延伸。因此,该红线亦为中国和法属印度支那的海上边界线的起点。
上述问题的发现影响了中国南海断续线的绘制。1946年9月,内政部绘制了《中华民国领南海诸岛位置略图》,以八条断续线划定收复南海诸岛的地理范围,但未涉及北部湾海域。同年12月,南海诸岛收复工作宣告完成,内政部依据实测的地理数据重新绘制南海地图。1947年中法西沙群岛事件之交涉,使得内政部认为有必要划定中国和法属印度支那关于北部湾的界线。8月16日,国民政府正式核定《南海诸岛位置图》,该图划定的十一条断续线相比之前多出三条,其中两条位于北部湾。这两条断续线始于《续议界务专条》所画红线,大体沿着海南岛与法属印度支那北部海岸线之间的中线,与西沙群岛西侧的南海断续线相衔接。由此构成了中国和法属印度支那的海上全部边界线。

四、结语


近代法国侵占西沙群岛的政策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1921年之前法国从未对中国历届政府赴西沙群岛的主权宣示表示反对或抗议。至1921年,法国内部大致形成了以印度支那总督莫里斯·隆(Maurice Long)的意见为代表的主流看法,即以正式承认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为交换条件,换取中国不在西沙群岛驻防的承诺。此后随着法、日在南海地区的地缘战略冲突以及编造的历史证据的出台,法国于1931年始以安南保护国的名义提出西沙群岛主权要求,其主要依据是所谓的“嘉隆王插旗”说。
1938年法国趁中日战争之机侵占西沙群岛,后在1945年3月被日军驱逐。日本虽曾占领过西沙群岛,但并未提出西沙群岛主权要求,相反日本在与法国交涉时多次指出西沙群岛为中国领土。尽管1945年3月法国军队被日本驱逐出西沙群岛,但战后法国仍积极图谋重返西沙群岛。1947年1月,法国得知中国海军收复西沙群岛后,派兵侵占西沙群岛的珊瑚岛,引发了战后中法两国关于西沙群岛长达数月的交涉。战后法国侵占西沙群岛之所以能够得手,既是自1931年以来法国侵占西沙群岛政策的延续,亦与战后中国海军收复西沙群岛过程中条件准备不足与各部门间缺少联动机制进而为法军提供了可趁之机有关。
1947年,国民政府在与法国交涉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西沙群岛主权属于中国,并未因法国侵占珊瑚岛而做出任何让步。相反,法国为诱使国民政府同意将西沙群岛问题提交国际仲裁,多次以珊瑚岛撤兵为条件做出让步,以便在国际上造成中国承认西沙群岛存在主权争议的事实。实际上,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法国撤出印度支那之前,其侵占西沙群岛的既定政策从未改变,1949年法国趁中国内战之机企图侵占永兴岛一事,便是最好的例证。在与法国交涉过程中,国民政府一方面明确指出法国所谓核心证据“嘉隆王插旗”说并非属实,另一方面则从意大利驻广州前领事罗斯的研究中了解到法国编造“历史证据”的出台过程。这为国民政府依据1887年中法界约划设两条位于北部湾的南海断续线奠定了基础。



该文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1年第1期。注释略,文字有改动,引用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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