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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鞍山这样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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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在国内首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监管模式

为深入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市司法局依照“负责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备案的监督职责,针对我市在推进此项工作中依然存在监管平台使用率不高、“两库一清单”数据不完善、随意进入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等问题,从2021年起,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面向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主体,在国内首创联合监管模式,以此推动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实现了平台进驻率、使用率大幅提升,被省政府评为“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既有组织实施,又有扎实推进。市司法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将创新工作纳入“鞍山市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23条”重点任务,明确了时间表和任务图,建立了定期点对点培训、随时面对面指导的工作机制,专班人员下沉到所有使用平台工作的行政执法主体,深入实地指导平台应用、完善“两库一清单”。特别是今年初,市司法局对全市248名执法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培训。目前市县两级政府196个行政执法主体100%进平台、100%制定年度计划、100%完成目标任务,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名,得到了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评价鞍山工作:“一个部门一个部门钉钉子,一个事项一个事项落责任”。

既要夯实基础,又要鞭策前行。近年来,市司法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发力推进改革创新工作,省内率先出台了《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操作规程》,牵头42个执法领域,明确104个抽查事项,连续印发三版联合执法事项清单。针对我市各个阶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突出问题,市司法局组织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3轮次专项督查,面向74个行政执法部门发出105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既抓考核激励,又要成果共享。市司法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绩效考核主体,始终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考核指标,始终将市场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行为结果评价作为重要考核依据,通过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查及年底测评的考核模式,确保了我市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在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中央法治建设专项督查、省政府政策激励等工作中成效突出,获得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


作为省司法厅牵头布置的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小切口”工作,我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创新做法,扩大联合监管范围,使工作创新扩展至更多领域、迈向更高层次,使改革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在省级信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降低涉企检查频次,增加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充分利用省监管平台的数据优势,拓宽行政执法监督视野,以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全面履职尽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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